第8章 刻意
沈千鈞剛跑進雨里,身上的衣衫就被打濕了大半,似乎是覺得不太行,往后退了一步,剛想轉身,就被攥住手腕拉了回去,雨水打在身上的感覺頓時消失了。
雨天地滑,他踉蹌了一步,直接撞進了明柘的懷里,一條有力的手臂托住他的肘側,扶穩了他。
“雨太大了,你這樣淋雨是會生病的。”明柘的語氣很平靜,因為身高的原因,剛好落在沈千鈞耳邊,像是一團柔軟的棉花偷偷跑了出來。
“啊?”沈千鈞從明柘懷里掙脫出來,轉過身看著他,剛想道歉,而后訝異了一聲,“是你?”
他,記得我……明柘嘴角微彎,點點頭,說:“那天在電梯里,謝謝你送我去醫院。”
“……也不是什么大事,你都昏過去了,我陪你去醫院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明柘將傘往前送了送,豆大的雨滴落在傘上,然后匯聚成一線,沿著傘沿不斷落下,在兩人身邊形成了一道水簾。
“對我不是。”明柘說。
沈千鈞被明柘重新拉回了廊下,明柘收起傘,沈千鈞不知道該將眼神放哪,追著傘尖,這才注意到剛剛自己退后那一步,剛好踩到一個水洼里,濺起了不少水,把明柘的白球鞋都弄臟了。
“不好意思啊。”沈千鈞歉然道,“我沒注意。”
明柘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然后笑了笑,說:“不要緊。雨下這么大,我請你吃個飯吧。”
沈千鈞擺手道:“不必了吧,真不是什么要緊的事情。”
“對我來說,是,再說了,一頓飯而已。”明柘說,“就當是……交個朋友。”
明柘禮貌的邀請,交朋友的說辭真的讓人很難拒絕,拒絕了就是不愿意和他做朋友么?沈千鈞“嗯”了一聲,“好吧。”
明柘比沈千鈞高一些,傘并不大,他撐著傘往沈千鈞那邊斜過去,沈千鈞很顯然也發現了,他抬眸看向明柘,說:“我們去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火鍋吧。”沈千鈞試探道。
“……可以。”
沈千鈞皺了皺眉,對這個回答有些意外,頓了頓,又說:“不過這個點去應該人挺多的。”
“沒事,你想吃就等等,總會有位置的。”
明柘的回答太過善解人意,沈千鈞卻遲疑了起來。
上輩子,如果沈千鈞想吃火鍋,明柘只會讓司機送他一個人去吃,或者讓家里的廚師做,沈千鈞的要求明柘一定會滿足,但僅僅是滿足有關于他的要求。
沈千鈞是不喜歡一個人吃火鍋的,所以,只提過兩次,但明柘都沒有陪他一起的意思,所以干脆不提了。
“你是叫明柘嗎?”
“嗯,剛剛……”明柘頓了頓。
沈千鈞搶先答道:“剛剛的演講中,你說得最好!”
“謝謝。”就算只是禮貌夸贊,明柘也覺得很開心,他明知故問道。:“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沈千鈞,千鈞一發的千鈞。”
明柘抿唇笑了,這自我介紹,真是和記憶中一模一樣。
而他當時和沈千鈞說的是:“你好,我叫明柘,光明的明,柘是一個木頭的木,加——”邊說邊在紙上寫。
但沈千鈞眨了眨眼,盯著那個字,然后有些不開心地說:“這個字我不認識,認字人半邊,以后我就叫你木木吧……”
“……”明柘不喜歡木木這個名字,顯得自己傻里傻氣的,但至少比另外半邊的石石好,他點了點頭,“好呀。”
明柘活了這么久,也只有沈千鈞一個人叫過他“木木”。
—
學校附近就有一家火鍋店,是沈千鈞帶的路。
因為是開學第一周,還是周五的晚上,下著大雨,所以人格外多,小小一家火鍋店竟然需要叫號。
沈千鈞去找了門口的服務員,排上了號后對明柘說:“前面還有兩桌。”
“……如果要等的話,換一家吧。”明柘眉頭皺著,看著店里的熱火朝天,霧氣甚至將人的臉都模糊了。
“兩桌很快的。”沈千鈞假裝沒看到他的不樂意,說,“要是想再去找家沒人的,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明柘妥協了,杵著傘站在一旁。
“今天這雨可真是大,”沈千鈞邊說,邊扯了一下自己的t恤,被雨水打濕黏在手臂上有些不舒服。
明柘看著他,半透明的衣衫貼著緊實的肌肉,就這么擺在自己眼前。
他默默移開視線,注意到自己的衣服也濕了,剛剛打傘的時候,他好像偏心了,可無奈傘太小,偏心也于事無補,到最后一個人也沒遮好。
“你有紙嗎?”沈千鈞忽然說。
“有。”明柘手往口袋中伸去,碰到褲子的時候就已經意識到不對勁,放紙的那一側,也是暴露在雨中的那一側,衛生紙被淋濕了一小部分。
他還是拿了出來,畢竟有總比沒有好。
沈千鈞看著明柘手里的紙,猶豫了一下要不要用,然后轉身去找了服務員小姐姐,“姐姐,可以借一點衛生紙給我們嗎?”
服務員見他長得好看,嘴也甜,從柜臺中直接拿了一沓送給沈千鈞。
“趕緊把身上擦擦吧。”
“謝謝姐姐。”
明柘見他拿回了一沓紙,指尖輕輕點了一下,將遞出的紙轉到手心里,準備再次放進口袋的時候,被沈千鈞一把奪了過去。
“都濕了,還留著干嘛。”沈千鈞邊說,邊往他手里塞了兩張干凈的紙,“把身上濕的地方擦擦。”
他們有那么熟嗎?……明柘擦掉自己胳膊上的雨水,還是這人天生就自來熟?
“完了!”
沈千鈞的一驚一乍成果嚇到了明柘,他立刻看過去,問:“怎么了?”
“這個,打濕了。”沈千鈞從口袋中掏出一個小本子。
“……”明柘好奇道,“這是什么?”
“你們分享的經驗啊。”沈千鈞一手捏著本子,低頭去擦褲子。
“我們?”明柘從他手里拿過來,翻開看了看,濕漉漉的紙張全黏在一起,鋼筆的墨跡已經被暈染開來,但還是依稀能看清幾個字。
第一頁第一排寫著明柘,沒有被雨水禍害的兩個字,所以清晰可見,筆記也就做了一頁,再沒有別人的名字。
明柘把本子合上,這一切,都太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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