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一次網戀
第四章
合上筆記本后,謝越就后悔了,立馬打開。
【老子好心提醒你,你這蠢貨居然還在嫌棄我?老子不管你了!】
【你這個蠢貨!】
從他的感嘆號和越發張牙舞爪的字跡,可以看出他此時的憤怒。
念珠噗嗤一笑,她好像,又找到網戀的快樂的。
【沒有嫌棄你】
【阿越,謝謝你提醒我】
【你真好,我一定會注意的!】
不管怎么罵她,好像都不會生氣似的,回復的句子依然又乖又甜。
不知怎么謝越剛才的憤怒就跟個氣球似的,瞬間漏氣,甚至還仔仔細細看了看她和自己連在一起的兩行字。
對比起來,他的字,確實挺丑的。
從十歲起他就沒再碰過筆,更別提練字,能認識這么多字,都是他聰明以及小時候基礎打得好的功勞。
【阿越,真的謝謝你,那你覺得我明天該去找叔叔嗎?他約好和我明天見面】
謝越看見這句話,總算不再糾結字跡的問題,專注幫念珠解決問題,他真擔心要不是自己提醒,這小蠢貨能被騙死。
【去,但是不能和他去偏僻的地方,要去人群多的地方見面】
念珠問:【那要告訴媽媽嗎?】
【先別說,免得打草驚蛇,對了,給我講講你爸的事】
只有了解具體情況,才能分析得更加準確。
本來就希望他知道,念珠當然毫不猶豫地描述了一下這具身體父母的事情。
謝越一邊看一邊認真思索,如果只看到前兩篇日記,他會覺得,她的爸爸確實是在下鄉的時候去世,念珠看到的相似的男人只是長得像而已,有人長得像這并不奇怪。
但今天的日記內容中顯示,那個男人對念珠莫名其妙的親近,還有不讓她告訴媽媽的警告,反倒是讓謝越覺得,那個男人可能真的是她早死的爸爸。
就算不是,兩者之間肯定也有什么關系。
下鄉后去世,十幾年未見,還有今天的掩飾,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
謝越把這些分析都用簡單的方式寫在筆記本上,讓念珠看。
謝越:【很可疑】
【你說得對,阿越,我的爸爸很可能是個壞人,就算不是壞人,但他肯定不愛我和媽媽】
謝越從這段話中看出她的低落,作為十里八村出了名的打架小能手,無人敢惹的小混混頭頭,在面對心思細膩單純的小姑娘時,難得手足無措。
手上握著鋼筆,半晌不知道該寫什么,在心里斟酌幾遍后,才寫。
【至少你還有媽媽,我爸媽早死了】
用自己的慘來安慰別人,顯得笨拙又可愛。
【沒錯,我至少還有媽媽,謝謝你,阿越,你現在也有我這個好朋友,我會對你好的】
【所以阿越也不要傷心啦】
“小蠢貨,現在是誰在安慰誰?”謝越好笑又無奈地看著筆記本上的字,搖搖頭。
又寫:【小蠢貨】
【我不是小蠢貨!也不是笨蛋!】
【阿越沒看到嗎?我可是年紀第一名哦】
謝越看著她又重回活力的對話,心想,難怪小蠢貨這么關心她媽媽,大概是從小在母親那里獲得了不少的愛和關心。
所以才會單純又善良,遇上再大的事情好像也能很快接受,遇上不好的事情也能很快忘記。
謝越自嘲的笑了笑,再看向筆記本上,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眼神有多溫柔,他故意寫。
【考試成績不代表智力】
【!!!】
【壞蛋】
【不要理你了】
炸毛了。
謝越看見她小孩子似的宣言,不由得笑出聲來。
明明只是第一次聊天,卻好像是他十歲以來最開心的時刻。
大概是因為,筆記本的那方,不知道他的身份,不知道他的經歷,所以他可以拋去煩惱和過往,肆無忌憚地和她聊天。
生活在網絡不發達年代的謝越不知道,這就是網上聊天的魅力所在。
他只知道,筆記本對面的小姑娘是自己平日絕對不會搭理的類型,卻給了自己久違的快樂。
【真的不理我了嗎?】
那邊似乎停頓了一會。
【對,哼,誰讓你嫌棄我】
可還沒等謝越說什么呢,她又繼續寫道。
【不理你,三分鐘,剛才已經過去了】
謝越又笑了一聲。
房間里的燈光閃爍幾下,忽的暗下去。
又斷電了。
謝越趕緊拿出打火機,點燃前幾天放在書桌旁邊的煤油燈,借著煤油燈微弱的光芒,他看了眼手腕上的表。
已經是九點半,他們兩個就這聊了將近兩小時,筆記本上寫了滿滿當當的三頁。
那邊念珠在剛才寫下了一句:【媽媽讓我睡覺了,太晚啦】
【嗯】
【今天很高興認識你,阿越】
【晚安,希望明天還能和你聊天】
謝越看著筆記本上的兩行字,鄭重地寫了一個【好】字。
在昏黃的燈光下,隔著上千公里的兩個原本陌生的少年少女,同時緩緩勾起嘴角,溫馨又和諧。
第二天,謝越起床后下意識打開筆記本看了一眼。
【阿越早,我上學去啦~】
“小蠢貨。”他嗤笑了一聲,心說果然是個聽話的乖學生。
嘴上嫌棄,謝越還是拿著鋼筆回了一句:【好好學習】
由他寫出來的這四個字總覺得帶著嘲諷的意味。
農村沒有吃早飯的習慣,謝越又重新回床上躺了會兒,快十點時謝三謝四找過來。
他們都是熟人,直接火急火燎跑進他的臥室。
“越哥,今天去鎮上打牌啊!”謝四看起來格外興奮。
小混混的日常就是這樣,除了偶爾和其他人約架之外,大部分時候就是不務正業的在四處閑逛,吃喝玩樂。
“不想去。”謝越躺在床上,兩手枕在后腦,語氣懶洋洋地說道。
“去嘛去嘛,在家多無聊。”
“是你們又缺錢了吧?”謝越斜睨了他倆一眼。
謝三謝四撓頭憨笑:“嘿嘿,越哥您老人家就是料事如神!”
謝越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牌技,這些年靠著這個賺了不少錢。
“嘁。”
謝越利落地翻身下床,隨手撈起旁邊的外套,“走吧,帶你們賺錢去。”
“越哥萬歲!”兩人齊呼。
謝越嫌棄地分別踹了兩人一腳,“趕緊走。”
兩人這才跑出臥室,謝越走在最后,目光瞥了一眼書桌,頓了幾秒,走上前打開抽屜,拿出筆記本和鋼筆塞進懷里。
聽到外面的謝三謝四在催促,加快腳步出門。
另一邊的念珠,早上七點就被鬧鐘叫醒,在被雷劈之前,她是馭靈市第一修真中學的學生。
雖然上課的內容不同,但是也已經習慣了按時上課,并不會覺得不習慣。
林秋君已經出門去上班,在飯桌上留了兩塊錢早飯錢,讓念珠在上學路上自己解決早飯。
念珠收拾好東西,背著書包出門,在樓下的早餐鋪花八毛錢買了兩個肉包子和一杯豆漿。
這年頭錢的購買能力不錯,林秋君給的兩塊錢,不僅是早餐錢還是零花錢。
她一直認為女兒要富養,以前家庭條件差的時候,也堅持要給原主力所能及最好的。
林秋君以前在小飯店幫廚,后來干得越來越好,和飯店的老板合作,現在也算是半個老板,這才讓家里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好。
給原主的零花錢也從來不會吝嗇,每天兩塊,原主考試成績好了,還會獎勵十塊錢。
念珠之前就檢查過,原主是個懂事不亂花錢的好孩子,零花錢全部都攢起來,這些年存了近一千塊錢,在這個年代,也算是個小富婆了。
所以念珠暫時不擔心花錢的問題,畢竟后期和網戀對象交流,少不了要花錢的事情。
她家離學校不遠不近,為了方便上學,林秋君幾年前就買了輛自行車,念珠在自己的世界沒騎過自行車,御劍飛行她比較在行。
好在腦子里有原主騎自行車的記憶,這東西也不難,比御劍飛行簡單得多,她這三天早就熟悉了。
甚至還能單手騎。
念珠一手拿著包子啃,一手掌握自行車龍頭,像個普通的十六歲女初中生一樣去上學。
用小戀的話來說就是【完美融入這個世界】。
騎了十幾分鐘到學校,把自行車停到車棚,念珠就被旁邊的人摟住:“念珠早上好。”
是原主在學校的小伙伴張燕,一頭齊耳短發的可愛女孩子。
“早。”念珠順勢和她挽著手,兩人一齊往校門去。
到校門時,正好有輛黑色轎車停下,張燕探頭看過去,咂咂嘴:“誒,坐車來上學,真有錢啊。”
這年頭家里頭有小轎車的家庭不多,不止張燕,校門口的其他學生都投去羨慕的目光。
“有人下來了,不認識啊,難道是新轉學的?”張燕嘴里嘀咕道,“坐轎車上學的,學校就那幾個,我不可能不認識。”
她成績不算好,但人緣好,又掌握各種八卦,自稱是一中百事通。
念珠這幾天在張燕這里聽了不少八卦,雖說八卦的主角她都不認識,但聽得還是挺開心的。
這會兒聽見張燕嘀咕,本來對小轎車不感興趣的念珠也轉過視線瞥了一眼。
目光頓住。
從小轎車上下來四個人,兩個十幾歲的少女少女,另外是一對氣質不錯的中年夫妻。
這四人顯然是一家人。
念珠的目光停留在那個長相打扮儒雅的中年男人身上。
是原主記憶中那個,和她爸爸長得一模一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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