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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科舉籍貫


糊糊:“由此,各直、省對鄉試冒籍者的態度也就由過去的默許變為高度戒備,嚴防外省人到本地冒籍鄉試,朝廷也從維護制度實施和地域平衡的角度予以高度重視。
  如宣德七年順天府鄉試因關防不嚴而致有詐冒,科道官奏請嚴治提調官府尹李庸、監試官御史梁廣成等罪,朱瞻基認為罪不可宥,只念斯事因庸覺察,才姑宥之。
  但涉及功名前途,這種事屢禁不止。
  冒籍應試一般是發生在科考和鄉試中,但到嘉靖時期,科舉競爭的日趨激烈,會試中也出現了冒籍現象。
  此時是南北分卷,會試冒籍,直接挑戰科舉‘公平’的底線。
  為嚴格執行考生須在戶籍地報考原則,明朝提出明確要求。
  首先,禁止官員子侄人等于父兄任職直省參加科舉考試。
  所以王守仁不得不千里迢迢趕回老家參加考試。
  明代任官實行地區回避制度,也即不許官員在戶籍所在直、省任官。
  早在洪武四年,吏部銓選,南北更調,就已定為常例.
  由于任官實行以上地區回避制度,這樣就為官員子侄人等于宦所科舉造成了便利條件。
  如明初著名理學家、閣臣薛瑄戶籍本在山西河津縣,因其父貞任河南鄢陵縣學教諭,瑄補鄢陵學生,遂舉河南鄉試第一,時永樂十有八年也,明年成進士。
  據統計,宣德五年庚戌科共錄取進士100名,未在戶籍地參加鄉試者共15人,而其中有11人是在其父任職直省參加鄉試。
  這種到父兄任職地入學應試的做法比起單純的冒籍雖然還有些理由,因其往往是和父兄生活在一起的,但在各直、省鄉試定額錄取的情況下,這實際上仍是對科舉實力較弱省份解額資源的侵奪,自然也引起后者的不滿。
  故隨著科舉競爭的日趨激烈,朝廷也開始明令禁止這種行為。
  景泰四年二月,從禮科都給事中張軾所言,明廷明令申禁官員子侄人等于宦所冒籍科舉。
  其次,若考生戶籍地發生跨直、省變化,則規定在現籍地報考,具體又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文官子弟獲京衛籍可在順天鄉試。
  明初對文官實行特恩蔭敘,但獲蔭者數量很少,據統計,自洪武十六年至景泰七十余年間,文官得蔭職者僅50余人,其中,得蔭京衛武職者僅有4人。
  文官子弟承蔭京衛籍者,既可參加順天鄉試,也可繼續在其原籍地鄉試,比一般考生多出一個選擇。
  景泰后,隨著明廷開行捐例的經常化,越來越多的有錢人通過捐納途徑獲得京衛職銜。這樣其子弟也多有以此冒充京籍而應試京闈者。
  萬歷三十年六月,禮部奏準申明如有上納錦衣衛等職銜者,子弟不準妄開京籍,以杜塞該冒籍之路。
  二是跨直省遷移的衛所舉子應在現籍衛所所在直省或指定直省報考應試。
  洪武、永樂年間,隨著對全國衛所的大規模布局和調整,使得衛所舉子一般都有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的戶籍地,一是當今隸屬的衛所,一是此前隸屬的州縣或衛所,前者是戶籍現所在地,后者是戶籍原所在地。
  戶籍遷移未出直、省的衛所舉子當然仍在原直、省科考與鄉試;而戶籍發生跨直、省遷移的衛所舉子按規定一般都應在現籍衛所所在直、省報考科舉。
  三是跨省直遷移的太醫院籍、欽天監籍、富戶籍、匠籍等人戶一律在現籍地報考。
  明代兩京都設有太醫院、欽天監,都是帶有很強專業技術性質的衙門,擁有該衙門戶籍者可分別在兩京報考科舉。
  四是所有跨直省自行遷徙且就地附籍的人戶都一律在現籍地報考。
  衛所軍籍、太醫院籍、欽天監籍、富戶籍、匠籍以及站籍等戶類的跨省直遷移都是在官府的主導下產生的。
  除此之外,實際上還經常存在著主要因生計所迫而自行遷徙的人戶,對此明朝的態度當然首先是嚴令禁止,但有時在阻止無效的情況下,也不得不承認現實,允許他們就地附籍。
  需要注意的是商籍,這是明代中后期才出現的新事物。
  明代科舉對商人并無歧視政策,商人及其子弟屬于良民,自然可按制入學應試,只是在明初他們尚無專籍,而是分別歸于軍、民、匠、灶各戶類之中,且主要是歸屬于民籍。
  由于商業經營的需要,特別是鹽商都有經朝廷特許的行鹽區域,這樣就自然產生了鹽商在行鹽地定居但因無當地戶籍故其子弟須按制回現籍地入學應試的問題。
  隨著在外商人及其子弟的增多,特別是鹽商勢力的發展,他們自然要求政府解決這個問題。
  萬歷十三年,朝廷遂采御史蔡時鼎議,許揚州商灶子弟于運司應試,提學官一體選取入學。
  這就是歷史上最早設立的所謂商籍,也即允許居于揚州的兩淮鹽運司的山、陜商人及其子弟就地附立商籍入學應試。
  同樣的舉措明末在西北地區也有實施。”
  驕傲的豬豬:不冒白不冒,冒了還想冒。
  云與海: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個個查漏補缺。
  言不由衷:前幾年還有去藏區考試的呢。
  明清以前的朝廷官員,一個個奮筆疾書,或者看旁人奮筆疾書記下要點。
  聽起來似乎很完備了,為何總有各種各樣的漏洞可以鉆呢。
  糊糊:“南北分卷自此定下框架,一直延續到清末。
  但科舉中的南北地域之爭,在經濟、文化發生南移的北宋前期即已存在。在明朝這種地域之爭后來成為一種官場傳統。
  明朝各地進士在中央高層官員中的分布,與各地進士分布的高低順序具有極大的一致性。
  但隨著南北分卷規則的深入人心,往后朝堂只在內部調整份額,而不會特意挑起南北兩方的矛盾。
  到現在不僅南北分卷,已經進化到各省份分卷了。”
  十萬伏特:能統一十三太保的,只有江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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