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世界以痛吻我,我愿報之以歌
第一節、無罪宣判
隨著法官的法槌再次敲響,芳草故意殺人案的第二次開庭又開始了。
胖胖的審判長,一臉威嚴的說道:芳草故意殺人案第二次開庭現在開庭。請公訴人提交補充偵查證據。
公訴席上年輕的公訴人站起來,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審判長的問詢:審判長,我們暫沒有新的證據提交給本庭。
于是,胖胖的審判長將視線轉向被告席,字正腔圓地問道:被告人與被告律師,你們有什么證據需要提供給本法庭嗎?
被告盧律師一摔根本就沒有幾綹頭發的腦袋,信心十足的站了起來,以很亢奮的聲調說:現在我請求法庭傳訊被告人張繼科到庭。
審判長:同意辯護人意見,請法警傳被告人張繼科到庭。
張繼科的供述向法庭證實了他受羅躍進指使從芳草與晴川大學期間就開始的對晴川實施綁架、偽造學校飯菜票嫁禍晴川、拐走藍心女兒諶心瑞、購買sq向芳草下毒等共同犯罪事實,也交代了他自己詐騙羅躍進、與羅躍進發生爭執、扭打,誤傷羅躍進,導致羅躍進死亡等等單獨犯罪細節。
隨著審理的一步步推進,案情也在一步步清晰明朗起來。
接著盧律師又向法庭提供了羅躍進與芳草的一些日記原件,請求法庭保護原被告方的隱私不公開宣讀。
被告辯護人的意見也被法庭采納。
審判長清了清嗓子,說道:法庭已經對被告方提供的日記進行了筆記核對,確認與羅躍進與芳草的筆跡一致,提供的證據有效,本法庭同意作為采信證據納入全案證據鏈。從尊重公民隱私的原則出發,本法庭已在陪審員等人員中進行了傳閱、質證,不需公開宣讀。
盧律師一時激動得淚光點點,深深地向審判長的方向鞠躬致敬。
法庭再次響起審判長的聲音:被告方,你們還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供給本法庭沒有?
盧律師再次站起來,高聲地說道:審判長,我請求法庭能否破例再等一會,我方還有一份特別重要的證據,我們已找到了肇事車輛,交警的事故認定書正在制作中,很可能就會送達。
審判長遲疑起來,看得出,他其實也是在拖延著時間,等待被告方能提供新的證據,但法庭是不講情感的地方,它的威嚴就體現在它的嚴謹與神圣。
人們都將目光投向了審判長,生怕審判長的木槌敲下,今天的庭審就將結束。
審判長舉起了手里的法槌,但沒有像以前那樣干脆利落地砸下來,木槌就這樣高高地舉著,人們的視線也追隨著木槌的移動而移動,此刻,旁聽席上安靜極了,好像到了一個空曠無人的原野,除了寂靜,一無所有。
就在審判長的木槌緩緩地即將落下的關鍵時刻,法庭的大門被一個人撞開來,他的后面還緊跟著兩個穿制服的交警和一個神情沮喪的中年人,
盧律師一反他冷靜的辯護風格,興奮地喊道:審判長,請等等,我方的證據到了。
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從審判長威嚴的臉上一閃而過,他輕輕地放下了手中的木槌,又以平靜的語調說道:請被告方將需要提供的證據交予法庭法警。
剛剛撞門而入的崔可染立即將手中的資料交予了盧律師,盧律師又將其中的一份交予了法庭法警。
法庭暫停了審理,審判長和陪審員都在與剛剛進入法庭的交警交流著。
時間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旁聽席上的人們有些耐不住審理的停滯,一部分人站起身來,張望著。
查靜雯帶著她四歲的女孩漣漪和子英、青鸞、微微、聞濤、謝省三他們一齊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此刻,他們相互以眼神交流著看法,急切地等待審判長最后的宣判。
大約幾分鐘后,審判長再次敲響了法槌并宣布:現在繼續開庭。經合議庭評議,認為經二次開庭調查和辯論,本法庭的開庭審理已經完畢。現在進行宣判。
全體起立后,審判長開始宣讀判決書:濱湖市天心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有罪的證據,應當能夠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本案的焦點問題在于被害人羅躍進頭部所受鈍器傷系誰所為。據濱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向本法庭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濱公交認字【2013】第00079號)證實,被害人羅躍進系牌照號為濱A4444渣土車撞擊頭部致死,非本案被告人芳草以斧頭擊打所致。
……
公訴機關提交的證據不能達到確實、充分,不能認定被告人芳草有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三條、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三項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芳草無罪。
鑒于被告人孫繼科還是上官敏拐賣人口案件的漏網主犯,法庭決定另案處理。
當審判長宣判的話語一落,法庭里響起了經久不息的掌聲。
藍心、子英與可染、微微與青鸞、查靜雯抱著她的女兒一齊站了起來,相擁而泣然后又一齊涌向芳草。
此刻,芳草早已淚流滿面,在親人們的簇擁下,一步一步地走向晴川,她輕輕地抓住了晴川的手,像個小女孩久久地凝望著晴川,千言萬語無從說起,一絲久違的嬌羞飛上了她的臉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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