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趕堆子(9)
清明節趕堆子(9)
據湖北省公安交管部門發布的交通報告顯示,清明節期間我省掃墓熱度在全國排名第五,說明湖北人重祭祀這話不假。但各地有各地不同的習俗:比如武漢先要將長在祖先墳墓上的野草整理清除,再用小石或磚塊將五色墓紙壓在墳上,表示這個墳是有后嗣的。天門則是大姓家族聚族人于祠堂,用族田稞租買紙錢、鞭炮、幡標,抬香案、抬整豬到同族祖墓一同祭掃。
荊州的習俗是人人頭戴柳枝,家家門插柳,還有“清明不戴柳,紅顏變皓首”的說法。恩施的大戶人家會舉辦“清明會”,請僧道做法事,祭奠祖先,并宴請族人親朋。1943年,恩施市土橋壩賴氏家族舉辦“清明會”,因賴氏為西遷恩施的民國湖北省政府機關騰借房屋有功,民政廳長朱懷冰等官員還曾到場參加。
宜昌話把清明祭祖掃墓稱為“插青”,就是提前在家中用各色的彩紙或剪成條紋,裹在竹棍上,叫“清明棍”;或用各色彩紙組合成燈籠、銅錢、花瓶、幡標,再將其連成一串,掛于長竹棍一端,叫“清明吊”。宜昌習俗對清明的規矩是:清明節的時候,越是新墳越是要將“插青”、“掃墓”的時間提前,說是免得亡人在那邊“望”。還要提前在家里準備很多的吃食,從饅頭、燒餅、涼面這類的主食,到各種各樣的葷素鹵菜,有些人家準備的菜肴甚至比春節“團年飯”更豐盛。
在祭祖掃墓活動中,除了插青(注:將清明棍、吊插在墳頭)、掃墓(注:用掃把將墳墓周圍打掃干凈)、培墳(注:給墳墓加土)、上供(注:準備的供品)、燒錢、焚香、放鞭、跪拜外,自家三親六戚和“趕堆子”的朋友街坊同事還得在離墳邊不遠處找一開闊處席地圍坐,有說有笑的喝酒吃東西。據說祖先在天之靈可以看見,也會為這樣熱烈和諧的場面而感到欣慰,更會護佑所有與會者。
韓步青在《大梁子與“趕堆子”》一文中繪聲繪色的介紹了宜昌舊時“趕堆子”的盛況:每年清明節前后,給祖先掃墓(原注:俗稱上墳)的男女老少,成群結隊,離城赴郊,越嶺登山,來到大梁子山上。人們肩挑手提,攜帶各種葷素食物、酒以及糕點糖果、水果等,還有用顏色紙做成的、各種各樣的紙幡(原注:俗稱清明吊),遠遠望去,那場面倒是十分熱鬧的。
到達目的地以后,先把清明吊插在墳頭上,叫“插青”,然后焚燒“紙錢”,將酒菜擺在墳頭前進行祭奠。這時,有放鞭炮的、有哭泣的、有歌唱的,鞭炮聲、歌聲、哭聲,此起彼落地混雜在大梁子山上。最后,大家痛痛快快地吃喝一頓,就連跟著去玩的人,甚至是不認識的,也都可以參加吃喝,俗稱“趕堆子”。有的一直玩到天晚才回去。
有人考證出宜昌清明上墳“趕堆子”的習俗有古風之韻,可有人趨之若鶩,有人就避之不及。據史書記載,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那個與攝政21年、被稱為“大奸臣”的明代內閣大學士嚴嵩均出自江西分宜的東湖知縣林有席曾下令予以禁止,想革除宜昌這個風俗,雖禁止了一段時間,卻并未根本革除,人去茶涼,“趕堆子”的習俗自然又死灰復燃。
清朝的嚴思濬在《東湖竹枝詞》中寫道:“姜詩溪畔踏青行,愛聽黃鸝三兩聲。一自使君新示禁,家家閉戶過清明。”也是深表不滿。而清同治年間的《宜昌府志》則記載有當時三月清明日,宜昌祀祖掃墓時的那種盛況:“男女挈榼郊行,歌哭迭應,楮錢滿陌,更以五色彩幡標隴頭”,“奠酒陳食,并延親朋席地而飲”。
這算不算“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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