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供述
只是,往下的進展并不如期待。
小半天后,馬輝師徒回來,一見洛靜就搖頭說:“沒有查到,我們勘驗了嫌疑人的屋內、屋外,甚至在地面挖掘了,沒看到關于劫殺案的任何線索,沒有兇器、贓物、血液。”
“這樣啊……”
“當然,他家里的東西大部分都搬回分局了,我們會對那些物品做后續鑒定,只是你們別抱太大希望。”
“我知道。”
“對了,洛組長,那部手機我們前頭也查了,只有兩個人的指紋,就是張潘和受害者的。”
這結果并不意外。
“還有,金灣路案發現場那里采集到的指紋和腳印的比對也出來了,我讓六子去把報告給你取過來吧。”
“不,我親自去取吧。”
洛靜對這一項的鑒定更看重。
刑事科學技術室,馬輝遞給洛靜報告紙,并親自講解說:“現場那里垃圾袋和垃圾桶上的指紋都歸屬于樓前身飯店的員工及那位垃圾運送的卡車司機的,地面的近期腳印也有他們的,除此之外,就還剩一組腳印沒有找到匹配對象。”
“噢?”
腳印竟有一組無匹配?難道是……
馬輝說:“這組腳印從形體和鞋底紋看,屬于一雙運動鞋的,且紋路磨損小,顯然是新鞋,根據長度、踏地深度等數據看,其主人身高該有180厘米出頭,體重75公斤左右,當然,像是行走習慣啊之類,我們后續還會分析,那里的腳印實在是太淺太模糊了。”
“辛苦你們了。”
“應該的……”
拿著資料,從技術室回去,洛靜滿腦子都在想。
身高一米八零以上,體重75公斤左右,而昨夜抓獲的張潘一米七不到,人也瘦骨嶙峋,實在不符合。
路上,小張找到了她,匯報說:“組長,張潘的資料我也查了,犯罪數據庫里沒匹配的,至于他的個人經歷,貌似是數年前來中山市打工,結果因為賭錢欠了債被公司開除,沒臉回去,所以成了流浪漢……唉,這小子竟然不是逃犯!”
聽小張的語氣,還是蠻失望的。
洛靜腳步停下,忽說:“再審張潘……”
審訊室。
“張潘,你一直說,手機是撿的,那么,是在哪里撿的,什么時間?”
張潘一看提審者只有兩個,洛靜的語氣也沒那么嚴厲了,松了口氣,知道清白大致保住了,回答說:“就是昨天,上午9點出頭吧,在金灣路那附近一個垃圾桶……但我到那里只是去找礦泉水瓶賣啊,跟搶劫殺人案絕對沒有關系!”
“我明白,你繼續講,手機是誰丟進垃圾桶的,你見到沒有?”
“嗯……”
張潘努力回想了一下,說:“我也說不太好……當時我正低頭撿一個瓶子,忽聽到前頭有什么被丟進垃圾桶的聲音,忙抬頭,就見一個人從垃圾桶那里走了過去,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個人丟的,反正我趕緊跑到垃圾桶那里往里一掏,竟然是一部手機,看著還很高檔,我太高興了,因為那手機還開著機,顯然沒壞,我怕有什么失主來電,趕緊把手機關了,路過那個狹窄通道的路口時,見你們警察在查什么,心虛趕緊走了,到了晚上才開機看,好久沒上網了,我就用它來上網……”
洛靜忙抓住關鍵問:“那個丟手機的人什么樣子,你記得么?”
“嗯,我只看到了背影,而且那垃圾桶就在路拐角,他一轉身就不見了,不過,他好像蠻高的,頭發不多,上身穿一件橘黃色的衣服,褲子沒注意,但鞋好像是運動鞋吧……”
詳細詢問并記錄了張潘目擊到的那個丟手機者的個體特征資料,審訊結束,洛靜和小張離開了審訊室。
小張說:“組長,就算他不是前科犯,也不代表不是本案兇手啊,那個所謂丟手機的人,說不定是他捏造出來的……”
洛靜打斷他,說:“不久前馬輝回來了,在張潘家那里沒搜到任何證據,而且,你看看這個。”
小張接過那張腳印的數據報告,嘀咕:一米八零?
“張,召集所有人開會,包括老黑和小趙,也讓他們回來。”
“我知道了……”
不久后,專案組八人集中在了小會議室里,洛靜將馬輝的報告、對張潘的二審結果講述了一遍,說:“現在初步排除張潘的嫌疑,重點調查符合1米八零以上、體重75公斤、上身橘黃色外套、腳上是運動鞋的人。”
小韓說:“啊,可是師姐,沒有容貌,那要怎么查,去金灣路那里走訪?”
洛靜搖頭,說:“不,尸檢報告雖說還未出來,但受害人死于9點左右應該是不會錯的,張潘目擊到的那個人是在9點出頭丟棄的手機,可判斷為剛離開作案現場,我們昨天不是拷貝了那片區域的監控視頻么,根據以上的兇手特征,看有沒有拍到他!”
然后諸人一塊兒利用辦公室的電腦察看視頻。
一米八零……橘黃上衣……運動鞋……頭發不多……
盡管有這么明確的特征,查了一圈,還是沒發現。
不得不暫停下來商議。
方樂說:“如果監控里沒發現,一種可能是此人有心避開了監控,第二種可能就是他臨時改換了裝扮……我建議,讓張潘指認撿拾手機的那個具體地點,由那里再鋪展走訪。”
洛靜點頭。
就算方樂不提,她也會這么做的。
老柯則說:“我覺得,還是要從犯案的邏輯來思考線索,那個作案地點偏僻,兇手有何把握成誠會走那里?難道他只是從潛伏干等隨機搶劫么?但受害人偏偏攜帶了巨量現金,我不覺得兇手選上他會是巧合,再說受害人就算從那里過,整個用時也不過一兩分鐘,這種搶劫時機幾乎可說轉瞬即逝。”
洛靜有些明白了,說:“你的意思,是兇手該是一路跟著受害人的,跟到那條狹徑時覺得時機成熟,從而作案?”
老柯點頭,說:“常規搶劫案的作案模式,許多也是這一類型的,何況受害人是從銀行取款出來,在以往的劫案中,不少罪犯都是盯著銀行進出的人來選目標,或蹲守在ATM機附近,取款者一離開就跟上。”
其他人也都點頭,覺得說得有理。
洛靜有了決定,說:“那么現在換個視角,從那些監控視頻里找尋受害人成誠的蹤影,分析他前后左右有無可疑跟蹤著的人,不論跟蹤者什么裝束,只要身高符合1米80……”
方樂此刻舉手提議說:“雖說案發現場只有一組可疑腳印,但不見得兇手沒有共犯,或許行兇的是一人,還有其他人盯梢、遴選目標呢。”
也有道理。
洛靜繼續說:“那就不要局限于身高或者性別,只要有可疑跟蹤或監視受害人的,一律鎖定出來,包括邊跟著邊打手機的那些群體。”
“明白!”
繼續探究視頻,換為成誠的視角。
很可惜的是,也并沒有找尋到這樣的嫌疑者。
小張說:“不對呀,就算在別的地方那個跟蹤者可以避開監控,銀行那里總不會吧?難道那人是躲在哪里用望遠鏡看的?”
洛靜正要回答,手機響了,她接聽完就說:“尸檢報告出來了,小飛,你到法醫處取一下報告……”
“死者因腦部遭受多次、強烈重擊導致腦體受損及內出血死亡,受襲擊部位分別在前額、太陽穴等顱骨部位,以及面部……”
“推斷兇器是一把金屬棍棒,表體渾圓,直徑3厘米左右,長度一米出頭,總重35公斤以上……”
“作案用的布兜內沾染的血液、皮膚組織、腦漿成分皆屬于死者,布兜的纖維中有洗潔劑成分,布料為帆布……”
上面即是尸檢報告里的重點文字,至于死亡時間之類,和前頭的推斷無出入,也不贅述。
洛靜在眾人看完報告后,說:“既然兇手可以丟棄贓物的手機,那么作案用的兇器、衣物、鞋子也可能丟棄,死者的手包也是,案發現場及張潘所指認區域附近的垃圾棄置點、一路的各種死角、角落都要安排人清查。”
隊員們都點頭。
方樂忽又舉手說:“洛組,各位,如果兇器是一根一米以上的棍子的話,直徑3厘米,重量不下七斤,那么不該是那種伸縮或者折疊的空心棍子,而是個實體的金屬棒,這樣的道具在大白天持著行走在路上是很難不被注意到的,如果要隱藏,就不得不置于其他的包裹、載具之中,我建議是不是在從這個角度查查呢?”
倒也有理。
洛靜又安排分析視頻。
不過,依舊沒有發現。
尤其是銀行前頭的那段監控里,連個提著行李箱的行人都沒有。
這下,方樂沉默了。
那個銀行前面的區域,兇手是無論如何避不開攝像頭的啊,怎么就沒拍到那人呢?如果不從銀行那里就跟蹤死者,兇手如何確定下手機會,甚至如何知道死者就帶著錢呢……
這時候,辦公室電話又響,是電信運營商,說是死者的通訊記錄查到了,洛靜讓傳真過來。
看著傳真機吐出來的通訊記錄,方樂忽提出:“洛警官,我能先看看這記錄么?還有,死者的手機取證也完了吧,能不能取回來,一同參詳?”
不知道方樂要做什么,洛靜還是吩咐:“小飛,你去技術科要手機。”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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