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這是一顆還未命名的星球,有許多野心家為此而來。野心家是在旅居時代進行著星際跳躍的人們的另一個名字。
不過這不是我們的主人公濛濛關心的,她正對著眼前熟悉的旅館發呆。旅館是這個時代里難得一見的木質房屋,也是這片沙漠里唯一的居住點。
她想了想,還是走進了旅館。外面黃沙彌漫,讓她呼吸不太舒服。
旅館大廳果然只剩一個位置了,她坐到了這個木椅上。周圍擺放很隨意的桌子上都坐著在吃飯、或者在喝酒的客人,暖黃色又搖搖晃晃的燈光落到她的頭頂。和上次一樣,看上去很老舊卻不出故障的機器人。老板像那時一樣,坐在吧臺放她喜歡的電影。
那個大胡子像上次一樣開口了,他說:“老板,你這個機器人要不要換啊,我可以給你打折。”然后機器人會360度轉過它的腦袋,一邊放下酒瓶一邊說:“我從不出故障,即使我已經該退休了。”
喝酒的客人就會笑出來,上次的濛濛也笑了,然后她會很自然地看到一個人——因為這個人沉默著喝酒,并沒有笑。
他怎么不笑呢?當時濛濛對此好奇了一霎,下一秒讓濛濛感興趣的就是這個人也太好看了!然后她就在心里默念:嘿,看過來!
他就看過來了。
但這次,濛濛也沒有笑,她也不去看那個人了。
她重新站起來走出旅館,眼前黃沙飄蕩,一片荒漠望不到頭。在這個時空里,人們用飛船進行星際跳躍,而未開發的星球就是一塊璞玉。野心家進行著星際跳躍,在每顆到達的星球上進行掠奪,坐在那里的他也是野心家。
“等等。”
有熟悉的聲音叫住濛濛。
也許她不應該回頭,但可能是殘余的感情在作祟,她還是回頭了。她看著這個熟悉的人,已經二十年了,她都以為自己忘了——忘了這個在她穿越旅途中陪伴她最長時間的人。
眼前的人沒有一點點變化,即使濛濛已經不是17歲,而是37歲了,但眼前的人還停留在那個時間里。
“我們是不是見過。”他面無表情,黑色的瞳孔也冷冰冰的。
濛濛突然想笑,如果不是了解他的性格,她真的會笑話他搭訕的方式很老套。
不過她沒打算開口,她不想再認識他了。而下一秒時空穿梭,她也沒機會開口了。當星光爆炸在她的眼中時,她回到了現代。
濛濛看著白色的天花板,閉上了眼睛,闊別二十年,她再次穿越了。雖然這次只有十分鐘,回到的還是二十年前她遇到他那次。
這還是她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看樣子他的時間停滯在她們初遇的那刻了。她整理完思緒睜開眼,從床上坐起來。她沒有再去認識他,讓時間往前走吧。
不過她還是習慣性地打開那本筆記,記錄下這次的穿越:20281231穿越時間十分鐘,遇到丁釗。
上一行是:20081231穿越時間五年,遇到丁釗。
二十年沒有更新了,她的字跡都有了變化。上面還有很多行,是她從五歲開始的穿越記錄。
遇到丁釗的五年是她最長的穿越時間,它耗光了她對穿越的期待、也好似耗光了她穿越的能力。整整二十年,她才又穿越了十分鐘。
她挪開本子,看了眼電腦旁放著的白色花苞,她把花苞這樣放進水里已經二十多年了,它不綻放也不枯萎,如同濛濛無法忘卻的回憶。
但都過去了,這次她選擇了與二十年前不同的路,那么這一切就已經結束了。
濛濛挪開眼,打開電腦,她該回到她的真實生活里了。
身為一名37歲的單身女性,陪伴濛濛度過日日夜夜的肯定是工作。即使今天是元旦的前夕,她也慣常地處理文件、安排接下來的會議、順便把剛才睡著前沒看完的課程打個卡。然后給她的家人發去節日問候,給她的下屬也發幾個紅包。
這熟悉地掌握著自己生活的感覺讓她很有安全感,她想這才是她已經習慣的生活。
但不包括這刻,當濛濛給家族群發完問候,她哥就打過來電話了。
他又要催婚了。
濛濛零星的惆悵被打散了,她有點頭疼地看著手機上的視頻通話,因為她知道自己的哥哥都要說什么。但又無法不接,畢竟這個歲數還給妹妹發紅包的哥哥真的不多了。看在錢的份上,她安慰自己。
“濛濛,什么時候回家呀?”
“哥,最近回不了,年底很忙。”
“哦哦。”他恍然地停頓,臉上的表情轉變得有點滑稽,“是不是有對象了呀,最近這么忙。有就帶回家看看啊,咱家不挑剔,有就行。”
濛濛像沒聽到一樣說:“看看媽缺什么,她旅游回來了嗎?”
“還沒呢,明天回來,我去機場接她。家里不缺什么,你回來就行,今年要回來呀,有對象就帶著一起回來吧……”他滔滔不絕,從小到大,他念叨濛濛的話比爸媽加起來都多。
“嗯嗯,知道了。”濛濛漫不經心地應付,低頭在鍵盤上胡亂點了點。
他突然轉了話題,“濛濛呀,在家里翻到個東西,稀奇古怪的,是不是你的啊?”
“什么東西啊?”問出口的時候,濛濛的心里好像有了預感。
“這個看著像戒指,又不太像。是不是壞了啊,怎么包不全?”
它沒壞。
濛濛張了張嘴,然后說:“可能壞了吧,你放我桌上就行,之前找不見,我就沒有修。”
“嗯嗯,要不要幫你送去修啊?”
她必須壓住心口,才能不讓心跳得太快:“不要。放著吧。”
老哥含糊地應了聲,看了看她的表情,又沒忍住問了句:“怎么了,很重要的東西嗎?你怎么怪怪的。”
“沒有,放著吧。”
她只能掛掉電話。
濛濛轉頭看著窗戶外黑色的夜。她租的這間房子有個很大的落地窗,讓她每個夜晚都能對著窗戶發呆。但今天這些景色都入不到她的眼里,她的心跳得很快。
那點復雜的情緒又涌了上來,她想著,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她不僅闊別二十年再次穿越,還遇到了從未遇到過的情況——回到她和丁釗相遇的起點。以及那枚戒指,其實它不是戒指,它是一塊骨頭。
濛濛找不到它很久了,它來自濛濛遇到的一個種族,這個種族長得很像人類童話里的精靈。當精靈們扇著巨大而單薄的翅膀到濛濛面前時,濛濛驚得無法發出聲音。那年她11歲。
其中一個精靈解決了濛濛穿越聽不懂語言的問題,這個戒指就是從她耳朵上掰下的骨頭,位置是人類耳朵尖兒上,但比人類多出來一小塊骨頭。骨頭是銀灰色,流下的血靜悄悄的像水銀。精靈面不改色,連眉毛都沒有皺一下地擦干凈血跡,將它扣在了濛濛的耳朵上。
濛濛的耳朵開始發熱,精靈的聲音很溫柔,“聽懂我說話了嗎?”
那刻的濛濛感動地擦掉不知何時流下的眼淚,使勁地點頭。然后濛濛就看到精靈擠了個笑容,略顯生硬,看出來很少笑。
“我看中你了,你可以做我的仆人。”
怎么會是仆人?濛濛愣住了,但年幼的她也沒有思考這其中的不對勁。
不過也不需要濛濛回應什么,精靈就拉著她,走向了那個奇幻的世界。
如果說從五歲開始穿越冒險的濛濛,第一個參與進的故事是哪個。那毋庸置疑,一定是精靈牽起她的手的這次。很不害臊地說,那時候的濛濛已經有六年的穿越經歷,資歷非常老道了,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人——因為也沒遇到過和她經歷一樣的人——可是精靈的溫柔,才給了濛濛以后面對無數次穿越的勇氣。
她才成為了今天的自己。
濛濛打開筆記本,順著筆記本的時間軸往前翻,看到了她鄭重其事寫下的大字。
200145穿越,遇到我最愛的訥訥。——她還拿很粗的黑色水彩筆畫了五個感嘆號。
之后的穿越記錄中,如果她沒遇到訥訥,她一定會備注上:沒遇到訥訥。
那些喜悅的心情,就仿佛她的穿越能力是為了訥訥而生的。
但順著時間軸往下,她還是把筆記本合上了。時間解決了濛濛克制不住的悲傷,但沒有魔法可以讓她的傷口痊愈。
人生是一片原野,濛濛在上面奔跑著,她不停地奔跑著。
不去想了,濛濛勸住自己,跟著時間往前吧。
在二十六年前,參與進不同時空里人們的生活,這種體驗一開始確實讓濛濛著迷、讓她忘乎所以地沉浸其中。但也讓她肝腸寸斷了。
她第一瞬間就學會了抓住,但很久很久都學不會放下。她無數次的回頭,無數次的后悔,無數次的遺憾。她為訥訥碎了無數次的心,也因訥訥犯了無數次愚蠢的錯誤。
但她現在學會放過了。
她相信,她一定學會放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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