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吳明軒
林奇靠近錄音機,認認真真地把《軍中綠花》唱了一遍。
郭沁聽了一下錄音效果,連連點頭:“真沒想到,你唱歌這么好聽,哎,等咱們學校舉辦迎新晚會的時候,你報個節目,上臺唱首歌吧?”
“郭老師,現在不是聊這些事情的時候。”
林奇輕嘆道:“目前最重要的是,這首歌能不能使你被選定的機會更大一些。”
“肯定的啊!”
郭沁認真點頭:“就像你說的那樣,很多歌被唱來唱去,沒有新意了,這種情況下出現一首新歌,肯定可以更加引人注意,更何況是這么一首旋律好、立意也好的歌!我唱這首歌,肯定比唱《在希望的田野上》,機會更大!”
“那就好。”
林奇擺擺手:“趕緊回家去練習吧。”
“好。”
郭沁答應一聲,拎起錄音機,又神色感動道:“林奇同學,不論我能不能被選定,我都……”
“咱們之間,就別這么客氣了。”
林奇打斷她的話,將右手搭在她的后肩位置,推著她往外走:“趕緊的,回家吧……”
“嗯,我會努力練習的!”
“好好好。”
“盡全力不辜負你的辛苦付出!”
“好好好……”
“林奇同學……”
“好好好……”
“你別推了,再推我要從樓梯上摔下去了。”
“好好好……”
郭沁走了。
此時,林輝和鄧玲玲也已經結伴離開了——林輝租住的那個院子,離鄧玲玲家不遠,兩個人晚上結伴回去,也更加安全。
林奇關上店門。
轉過身去,看著顧錦云。
嗯,還是我家錦云聰明可愛!
“小奇哥,你是怎么幫的沁姐呀?”
二人一起上樓,顧錦云好奇地問道。
“我寫了首歌送給她,讓她唱一首新歌,或許他們那個院長會覺得更加新穎,從而選中她。”
林奇說道:“當然,也只是有可能,誰都無法保證,明天的最終結果是什么樣的。”
“小奇哥,你還會寫歌呀?”
顧錦云驚訝道:“我怎么從來都不知道?”
“我偷偷練的,為了給你寫歌,給你個驚喜。”
“呀——”
顧錦云果然一臉驚喜:“小奇哥,所以你也給我寫了首歌嗎?”
“當然啦!”
“你能唱給我聽嗎?”
“現在嗎?”
“嗯嗯!”
顧錦云滿臉期待:“我想聽!”
“好……”
林奇摸摸她的頭,牽著她的手來到臥室。
二人并坐在床邊。
林奇的左手還在胸口吊著,右手牽著顧錦云的手,目光柔情地注視著她,輕輕唱道。
“想看你笑,想和你鬧,”
“想擁你入我懷抱。”
“上一秒紅著臉在爭吵,”
“下一秒轉身就能和好……”
“……”
“一次就好,我帶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陽光燦爛的日子里開懷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氣里吵吵鬧鬧,”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林奇前世很喜歡這首歌,也總是在唱起這首歌的時候,忍不住懷念起顧錦云。
因為愛而不得。
所以渴望一次就好。
只是,前世他知道,這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
所以每次唱起這首歌時,總是忍不住淚流滿面。
如今,他重活一回。
如今,顧錦云就在他身邊。
再次唱起這首歌,內心不禁情緒翻涌,感慨萬千。
既有前世的痛苦和思念。
又有此時的溫馨和歡愉。
也正是因為此刻的相伴,這首歌被他唱出來,也比原曲多了一些幸福的味道。
“世界還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沒有煩惱的角落里停止尋找,”
“在無憂無慮的時光里慢慢變老,”
“你可知道,”
“我全部的心跳,隨你跳……”
林奇溫柔地唱著,目光始終不離顧錦云。
顧錦云安靜地聽著,只覺得全身都被幸福的感覺包圍著,暖暖的,把她的心都融成了一汪清泉,在胸膛中蕩漾,又不受控制地從眼眶里涌出來,順著臉頰緩緩流淌而下。
待林奇將整首歌唱完,她湊身上前,吻住了林奇。
唇舌纏綿間,仿佛那咸咸的眼淚,也盡化作了甜蜜的味道。
……
又是新的一天。
上午,林奇整理了一下這幾天寫的稿子。
自從胳膊受傷后,也就是這個月,他一共寫了二十多篇稿件。
前面那些十幾篇關于面條的稿件,都被宋金水來吃面的時候捎回去了。
這三四天,他又寫了幾篇文章。
不再是面條了。
他參考著《舌尖第一季》,按照“自然的饋贈”、“時間的味道”、“主食的故事”、“轉化的靈感”等主題,介紹了天南海北的多種美食,每一個主題的內容都有三四千字。
這幾天,宋金水沒來店里吃面,他便準備送過去,順便問問是不是該發稿費了。
上個月,他陸陸續續在《東慶晚報》發表了八篇文章,《文學先鋒》也選擇其中兩篇刊登在了8月刊上,但現在還沒見著錢呢。
將稿件整理好后,他搭乘公交車來到東慶日報社的《東慶晚報》編輯部。
“呦,我們的大英雄來了!”
宋金水看到林奇到來,笑呵呵地起身相迎。
辦公室里的其他人,也紛紛向林奇打招呼,一時間場面很熱鬧。
林奇客氣地向大家問好,坐在了宋金水辦公桌對面的空椅子上,將稿件遞過去,笑道:“這是最近的稿件,宋主編這幾天沒去店里,我只好送過來了。”
“最近工作比較多,上班時間累,中午想著多睡會兒,就沒去吃面。”
宋金水笑道,拿起稿件看了看,笑道:“好嘛,字數真不少,自從你受傷后,寫的字數加起來,得有六七萬字了吧?”
“差不多吧。”
“這下子,你這受傷,倒成一件好事了。”
宋金水笑道:“這種創作速度,真是讓人佩服啊,如果我也能像你一樣,這么會寫文章,我家都能買一套商品房了……對了,說到買東西,你上個月的稿費可以領了,帶身份證了嗎?帶了的話,我陪你去財務室領一下?”
“帶了。”
“看來你小子是有備而來啊!”
宋金水呵呵一笑,起身帶著林奇來到樓上的財務室。
“我們報紙刊登了8篇,不足千字部分按照千字計算,一共正好是兩萬字,千字20,就是400塊錢。《文學先鋒》刊登了兩篇,5000字,千字30,就是150。一共550塊錢。”
宋金水向林奇說明情況,讓財務人員給林奇付了款。
從財務室出來,宋金水說道:“說起來,你應該還不認識吳主編呢,我帶你去見一下?”
“好。”
“這邊,《文學先鋒》編輯部,就在這一層。”
宋金水帶著林奇來到《文學先鋒》編輯部的辦公室門前,沒有敲門,便直接推門進去:“老吳,林奇來了,介紹你認識一下!”
這間辦公室的規模比起來《東慶晚報》要小得多,里面一共六個辦公位,正在辦公的編輯只有四位。
畢竟這是個月刊雜志,與每日發行且需要保證新聞時效性的《東慶晚報》相比,工作量肯定小得多。
聞聲,坐在最里面的一名與宋金水年齡相仿的編輯抬起了頭,笑呵呵道:“還用得著你介紹?早就在報紙上見過了,救人英雄,我們編輯部的人都認識。”
“對!”
“大英雄,我們認識!”
“我還去錦云面館吃過面,在店里見過林奇呢……”
另外三名編輯紛紛附和。
宋金水撇撇嘴:“你們認識人家,人家認識你們嗎?”
“那倒應該不認識。”
吳主編起身迎上來,笑道:“其實我前幾天去吃過一次面,打算順便見見林奇呢,可惜沒見著。”
“當時我應該就在二樓。”
林奇笑道:“吳主編讓人幫忙叫一下就好了。”
“你們店里的生意那么好,他們都忙得熱火朝天,我實在不忍心耽誤他們,所以就打算另找機會,只是沒想到,你來這里了。”
說話間,他來到林奇面前,鄭重地伸出手:“認識一下,吳明軒。”
“吳主編好,林奇。”
林奇與他握了握手。
“請坐。”
吳明軒帶著林奇來到自己辦公桌前,扯了張椅子遞過來,又對宋金水說道:“自己找凳子。”
宋金水呵呵一笑,自己搬了張椅子坐下。
“胳膊的傷怎么樣了,好些了嗎?”
吳明軒坐下后,問道。
“好多了,已經完全感覺不到疼了,等幾天去醫院復查一下,估計就可以拆掉石膏了。”
“那就好。”
“哎,這可不是一件好事!”
宋金水笑道:“這小子,胳膊沒受傷的時候,二十天寫了八篇稿子,最近胳膊受傷了,十來天寫了二十多篇稿子。你說說看,對咱們來說,胳膊痊愈是件好事嗎?”
“當然是好事。”
吳明軒說道:“痊愈后,心情好了,活動隨意了,思路開闊了,才能創作出更多更優質的作品嘛!”
“得!我沒你嘴甜,沒你會當好人!”
“老宋,你抓緊時間把林奇的那二十多篇稿子審一審,然后送到我這里來,我們好篩選刊登在9月刊上。”
“明白,明白。”
“你要是忙,就先把林奇的稿子送到我這邊……”
“憑什么,林奇是向我投稿,我推薦給你的,當然得是我先看,你才有資格看。”
“林奇,下次你直接把稿件投給我,我看過后,再給他。”
“憑什么,你給的稿費多啊?”
“你千字20,我千字30,難道不是我給的多嗎?”
“呃……可是上個月,我刊登了八篇,你只刊登了兩篇。林奇剛才領稿費了,我貢獻了400,你只有150,比我們少多了!”
“我們是月刊雜志,當然不能和你們每日發行的報紙相比,同作者、同類型風格的文章,每次最多只能刊登兩三篇。”
“那不就得了,反正我們稿費比你高,林奇,下次還是先投稿給我。”
“你們的稿費,也不見得永遠比我們高。”
“怎么著?”
“林奇……”
吳明軒與宋金水拌了會兒嘴后,將目光投向林奇,道:“你的文筆是相當優秀的,寫散文,尤其是美食類散文,肯定是小菜一碟,這從你的創作速度和創作質量上,也能看得出來。
只是不知道,除了散文之外,你還會不會,或者說有沒有興趣試一試,創作其他類型的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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