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人肉泡菜
1965年。
韓國爆發了戰后第一起的殺人分尸案“春川湖女尸分尸案”后,各地不斷出現各種類型的模仿犯罪。
為了湮滅證據,分尸的手法愈來愈離奇。
盡管當時仍是軍事強人出身的樸正熙掌權,治安卻十分糟糕。
1975年6月23日。
韓國首爾鐘路區警局接到報案,一個小女孩稱自己的母親李淑子失蹤3天了。
小女孩向警方透露,母親李淑子在2天前曾和繼父李八國有過激烈爭吵。
吵架以后,母親就失蹤了。
當時,韓國警方認為只是夫妻吵架,不以為然。
李淑子離家出走,過幾天就會回來。
三天后的6月27日。
一名清潔工在社區整理垃圾袋時,發現一個泡菜壇子。
清潔工打開一看,泡菜里面居然有一些肉塊。
用木棍攪了一下,突然露出一根人骨頭。
清潔工嚇得魂飛魄散,立馬報了警。
經過警方檢驗,泡菜壇里的骨頭實為人骨。
韓國警方立即著手調查最近失蹤的人員。
聯想到前兩天的報案,警方瞬間就感到事情不妙,懷疑李淑子兇多吉少。
于是,警方根據小女孩的報案情況,很快提審了小女孩的繼父李八國。
但李八國表現的十分冷靜。
只講妻子是爭吵過后離家出走,過一段就會回來。
還說造謠的人純屬污蔑,要將造謠者告上法庭。
1928年。
李八國生于慶尚北道永川。
自幼失去雙親。
由于缺少監護人的約束。
他游手好閑,性格殘暴,招搖撞騙十分在行。
1958年。
30歲的李八國靠著油嘴滑舌,娶到了一位富家女金氏為妻。
金氏前后生下4個孩子,李八國沒有長期穩定的工作。
直到1969年金氏因病去世,岳父停止了對李八國的資助。
又趕上韓國經濟蕭條,李八國徹底失業。
由于家中有4個子女,生活非常艱難。
李八國又沒有經濟收入,便撿起了自己的老本行——坑蒙拐騙。
脾氣也變得更加暴躁了起來,有的時候就會上手打孩子。
一次李八國還因此進入了監獄。
但是警察考慮到他還有四個孩子需要撫養。
因此把他關了幾天后就放出來了。
1973年9月。
李八國打起了那些有錢離婚女人的主意。
四處游蕩的李八國偶然認識了咖啡廳的老板娘李淑子。
李淑子離婚7年,帶有一個女兒在身邊,不但有1家咖啡廳,還開了2家服裝店。
李淑子這樣殷實的經濟基礎,正是李八國夢寐以求的一張長期飯票。
李八國用盡各種套路,軟硬兼施,死纏爛打。
雖然知道李八國曾有一些不良背景,最終還是義無反顧的和他在韓國首爾鐘路區明倫洞開始同居。
同居后一年,李淑子懷孕了。
算上李八國之前的4個孩子,一家總共8口人,都靠李淑子一人的生意養活。
李八國依然好吃懶做,東游西蕩,不務正業,沒有一點丈夫的擔當。
此時的李淑子完全認清了李八國的真面目。
1975年6月10日。
李淑子和李八國之間發生了爭吵,準備向李八國提出離婚,其實是分手。
但當時李八國覬覦李淑子的財產,不愿分手。
為了能夠順利取得李淑子的財產。
李八國還曾試圖私自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可是李淑子并沒有答應。
也許是顧慮到雙方都有自己的孩子,難以相處。
或者顧慮到婚姻財產分配繼承問題,只答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卻不領證。
兩人因此產生激烈口角。
李淑子心灰意冷,決定和李八國分居,于是回了娘家。
看見妻子如此果斷堅決,李八國慌了。
他不同意分手,只同意兩人先分開一段時間。
盡管李淑子女兒發覺不對勁而報案。
但當時警方卻只能判定李淑子的失蹤與丈夫李八國有關,并沒有任何物證指出是李八國犯案的。
警方曾讓李八國、其4名子女、李淑子的女兒當面對質。
當時李淑子女兒回想母親和李八國的相處情況后回憶道:“李八國的性格十分殘暴,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常常會出手打我媽媽。”
而李八國與前妻所生的女兒在接受警方調查時也表示:“爸爸和后媽吵架后,聞到很濃重的烤肉味。”
直到聽到親生女兒和繼女的話,李八國才坦白了殺妻做成泡菜的犯罪事實。
6月19日。
李八國來到了李淑子的娘家想要勸她回去,但是李淑子做好決定,不會和李八國重歸于好。
6月20日。
李八國再次去跟妻子賠罪,想換她回心轉意,但被娟淑子拒絕了。
李八國借口說孩子們想吃她做的飯,只是回去一起吃頓飯,李淑子同意了。
原來在吃過晚飯后他們都要睡覺了。
可是在6月21日凌晨的時候,李淑子和李八國之間又發生了爭吵。
即將失去長期飯票,李八國有些不甘心。
他一把抱過李淑子,用力扼住她的喉嚨,活活掐死了李淑子。
之后李八國開始毀尸滅跡。
他將李淑子的尸體拖到浴缸,剝皮以后,把皮膚和頭發一起焚燒后摻在煤灰堆里。
他大女兒聞到的烤肉的味道便來源于此。
之后挖出眼球和內臟,切碎后沖入下水道。
李八國處理尸體整整用了2天。
他把肉塊和骨頭進行切割,放入泡菜壇子里,和泡菜一起腌制,以此來掩蓋腐肉的臭味。
21日晚間。
李八國將混有李淑子骨粉的煤灰裝到水泥袋后,帶到離家一公里外的垃圾場丟棄。
因為頭部和盆骨太大,李八國便將它們敲碎,裝進袋子。
丟到成均館大學(首爾校區)附近的垃圾場。
而后在家中四處噴灑消毒劑,試圖消除所有痕跡。
還刻意恐嚇孩子們:“如果有人問媽媽去哪兒了,就說她跟人跑了!”
被警方發現的碎骨,只是這些骨骼的一部分。
因為頭骨和盆骨太硬了,李八國沒辦法處理的太快。
所以浴室里還有部分殘存碎骨。
從骨骼的斷面來看,有刀砍,斧劈以及鋸子鋸出來的痕跡,手段非常殘忍。
后來,李八國被漢城法院判處死刑。
之后李八國兩次上訴,但都沒有改變其死刑的判決。
1977年11月。
李八國被執行死刑。
警方出于人道主義,向韓國政府建議,妥善安排了李八國和李淑子的6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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