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等待審判長站在審判臺上以后。
咚咚咚。
敲響了法槌。
“全體請坐!
接下來就是核實身份的階段。
控訴方只有蘇青柏和李雨蓁兩個人。
而檢方則是兩名女性公訴律師,分別是許青,呂紅梅。
其中呂紅梅是作為主公訴律師發言。
蘇青柏記得,一審的時候,呂紅梅作為公訴律師,在庭審上,對于王明軒的指控非常的激烈。
都有一種想讓王明軒被判死刑的感覺.…
也不知道呂紅梅為什么對于男性的敵意這么大.…
可能是婚姻上的主觀因素?
蘇青柏搖了搖頭,已經開庭,就沒有繼續想下去。
呂紅梅注意到蘇青柏的目光以后,眼神冷淡的掃過一眼。
李雨蓁小聲開口:“蘇律師,那個呂律師的目光好兇啊...”
蘇青柏笑了笑:“不用管她,等一會就兇不起來了。”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雨蓁小臉認真的點了點頭,緊接著把目光放在了呂紅梅的身上。
呂紅梅:???
.….…
咚咚咚!
身份信息核實完畢。
審判長江河濤敲響了法槌。
“人員信息的身份核實完畢!
咚!
“本案由沙都高級法院代為審理,合議庭成員:審判員馮茜,審判長江河濤,審判員張瑩瑩。”
“以下為本案案由!
“本案為訴訟方認為一審判決判決不合理,提出二審,做無罪辯護,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咚!
江河濤敲響法槌,繼續開口:
“案由屬實,下面請訴訟方陳述訴訟申請和事實或法律依據,作為庭審補充。”
“好的審判長!
蘇青柏點頭,將自己面前的庭審材料簡單的整理過后,緩緩開口:
“審判長!
“我方訴訟請求如下:”
“一:我方認為一審判決判處我方七年有期徒刑,不合理,這判決完全違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權益,侵害了我方的法律權益,我方不服從一審判決,請求二審撤銷一審判決!
嘶...
蘇青柏的第一句話一出來,庭審現場靜了數秒。
不是...你申請撤銷一審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申請無罪,也沒有任何的問題。
可是你后面這話是什么意思。
完全違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權益...?
這話說的...有點大了哈...
你這就算是先前把審判員送進去了...
但是也不能當庭說這種話吧...?
審判臺上的江河濤眉頭微皺,沒有說話。
蘇青柏注意到了庭審上的變化,不過不是太在意,他這么說,當然有著自己的打算了...
這只是為了后面做鋪墊而已。
審判長沒有喊停。
那么說明這么說問題不大。
蘇青柏繼續開口:“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完畢!
這個案子說白了。
委托只有一個。
那就是做無罪辯護。
法律一般在庭審上,會偏袒于死者一方。
這也是做無罪辯護的難點.….
但實際上,如果真的要根據法律的嚴謹性來說的話,王明軒只有人道主義上的賠償。
連法律意義上的賠償,都可以申請判定不存在。
并且。
這人道主義上的賠償,也還是主要看王明軒的個人意愿。
咚咚咚!
在蘇青柏陳述完以后。
江河濤敲響了法槌,看向了檢方席位:“現在請檢方進行陳述,訴訟申請!
呂紅梅朝著蘇青柏的方向看了一眼,緊接著聲音平淡開口:
“審判長,我方申請駁回訴訟方的訴訟申請。”
“我方認為,在這起案件當中,王明軒有明顯的過錯。”
“根據案件的整體過程來看!
“王明軒在拉貨過程中,偏離航線,并且在預見受害人林秀有跳車行為的時候,沒有及時的進行阻止。”
“已經明顯的構成了過失犯罪!
“我方認為,一審的判定合理!
在聽到呂紅梅的陳述以后,蘇青柏:????
不是,你這話是什么意思..?
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么?
什么叫做在預見受害人林秀有跳車的行為,這預見是你自己臆想的嗎?
庭審最重要的是什么?
證據!
證據!
還是TM的證據!
你不表明證據,隔著胡扯呢..?
虛空預見?
蘇青柏舉手:“請問檢方有能夠出示林秀跳車行為,我方當事人王明軒有明顯的預見行為嗎..?或者說,檢方為什么認定我方當事人觸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
陳述完畢。
蘇青柏看向檢方席位。
呂紅梅在聽到蘇青柏的提問的時候,不假思索開口: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蘇青柏:????
這個一審的律師的回答...?
這是一審的公訴律師的話,那么他可要懷疑一審的判決是不是有什么問題,提起審查監察程序了...
“請檢方回答我方正面提出來的問題!
“檢方認定我方觸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是通過哪一點來認定的。”
“法律上,對于過失犯罪的清晰定義是,過失致人死亡,是指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以及過于自信造成的過失致人死亡。”
“前者指的是,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可能會造成致他人死亡的結果,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后者指的是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其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
“但由于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同樣歸類于過失致人死亡!
“但是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過失,而是由于其他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他人死亡的,屬于意外事情,行為人不負有法律責任。”
“以上!
“是針對刑法規定地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法律適用解讀!
“我想請問檢方,你是根據哪一點來進行判斷,我方當事人,過失致人死亡的..?”
蘇青柏直接攤牌。
不和檢方再繼續啰嗦了。
既然對方一直答非所問,藏著小心思,那么自己直接攤牌,省的麻煩或者出現什么其他情況。
呂紅梅在聽到蘇青柏的陳述以后,嘴角微揚。
顯然。
她剛才是故意讓蘇青柏說出來這番話的。
對此,蘇青柏看出來了,但并不是很在意。
庭審。
憑借的是硬實力,有了硬實力這個前提之下其他小心機才能有用。
你沒有硬實力。
其他的都白搭。
呂紅梅嚴肅開口:“根據剛才訴訟方律師陳訴的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條件!
“關鍵點在于,王明軒有沒有構成“預見”“預知”的可能!
“在這里,我想詢問當事人幾個問題!
“第一,你在駕車行駛前,根據你所陳訴的,有沒有和林秀發生過沖突?”
“第二,你在改變導航路線前,有沒有提前明確的告知林秀?或者說,你能不能夠確定林秀知道了!
“第三,你有沒有看到林秀將身子伸出車窗外..?你看到林秀將身子伸出車窗外的第一反應是什么..?是不是認為她不會跳車?”
“請當事人回答我這以上三點!
蘇青柏微微皺眉。
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方認為檢方提出來的這三點問題,不符合庭審流程!”
“第三個問題,檢方律師在提問的時候明顯帶有誘導性!”
呂紅梅:“我的提問哪里帶有誘導性了?!”
“我想請問檢方,為什么要提問我方認不認為林秀會不會跳車?!跳車這個概念,這不是誘導性是什么?!”
“你詢問我方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么?!”
“無論我方回答是或者不是,檢方律師是不是都抓住這個點,來控告我方的主觀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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