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審判長胡軍與蘇白對視了一眼。
收回目光。
這個案子的判定,檢方與被告方各執一詞。
看是誰都說服不了誰,庭審的答辯陷入到了焦灼當中。
可實際上。
檢方和被告方的陳述,最終的采納權在他手里。
主要的判決因素在他。
說白了。
尋釁滋事這個罪名既然提起公訴,一般都是會判刑的。
為什么?
因為在一般的情況,尋釁滋事這個罪名,適用的范圍廣,怎么進行判決,依照的是審判長的理解。
也就是所謂的——法律解釋權。
被告方陳述的有一定的依據,可是他如果認為檢方陳述的有依據,也完全可以進行采納,并且不受任何的影響。
這個案子。
上面很重視,王安和他聯系過了。
檢方這邊控告一下合理的依據,他這邊走走流程就可以了。
面對雙方的爭執,胡軍作為審判長沉默了幾秒,而后對著蘇白開口:
“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張某,李某和薛某等人進行維權的方式,是利用合理的行為進行。”
“那我能不能問一下,這個合理的流程就是舉牌子去人家公司門口進行維權嗎?”
“他們不可以去舉報,或者向相關部門進行合理的投訴解決嗎?”
“維權,我支持。”
“可以這種不合理的維權,我不支持。”
蘇白:....
維權支持?
為什么用這種不合理的維權方式,你心里不清楚嗎?
這種情況下,該進行的方式都已經進行過了,肯定是沒有辦法了,所以才不得已用這種維權方式的。
審判長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
蘇白還沒有開口說話。
被告方當事人席位上,老薛直接破口而出:
“難道是我們不想合理的投訴解決嗎?”
“可是這TM的解決的了嘛!”
“?”
“我們從一開始就投訴了,可是一直拖,直到事情發生了,也沒有個消息!
“我們不想解決是吧?!”
“解決的了嘛?!”
“沒辦法,我們只能去到他們公司去維權,這有什么問題?”
“如果早早的就能把我們的事情給解決了,我們還能到他們公司去維權,去索要我們合法的權益嗎?根本用不著,我們只能用這種方式去進行我們的維權,明白嗎?!”
老薛說著說著就要激動。
胡軍當即敲響了法槌:“肅靜,肅靜!”
“被告當事人安靜,注意保持庭審會場紀律!”
咚咚咚!
法槌落下的聲音震耳。
面對審判長,老薛的心情平復下來后,開口:“好的!
緊接著蘇白繼續開口補充:“審判長,剛才你也聽到了,我方當事人不是不維權,而是沒有辦法了,選擇了這種維權方式!
“從法律的角度上!
“先不管我方為什么使用這種維權方式,我想請問一下,我方當事人的這種維權方式難道有什么問題嗎?”
“造成公共秩序的損壞了嗎?”
“是以惡意的形勢進行的維權方式嗎?”
“既然沒有造成其他形勢的惡劣影響,檢方為什么要對于我方三名當事人提起公訴的行為?”
“我方認為,檢方對于本案應當予以撤案!
“而不是用通用罪名對于我方當事人進行相關性的控告!”
馬虎在聽到蘇白的陳述,默不作聲。
被告方委托律師自己都說了,這是通用罪名。
估計心里明白,法院方面可以依照尋釁滋事進行判定。
你集結了人員,在人家公司門口鬧事,我就是可以看做是尋釁滋事,沒有任何的問題!
再說。
你控告你的,在庭審中,一切都需要看審判長的。
我作為檢方,只需要簡單的進行補充就可以了。
.….
審判臺席位上。
胡軍在面對蘇白的數聲質問,沒有進行回答而是直接開口:“請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保持安靜,現在還未到委托代理人進行發言。”
“針對本案中,張某,李某和薛某,是否是尋釁滋事,還正在答辯當中。”
“請被告方委托代理人注意!
“面對詢問才能發聲,在沒有詢問到被告方委托律師的時候,被告方律師要保持安靜,我在這里進行提醒!
“如果再有下次,那么還請法警將被告委托律師帶離庭審現場。”
審判長的提醒和惡意性的針對,讓蘇白深吸了口氣,關于順安地產有限公司,他進行過了解。
是安縣第二開發商公司。
可是在這個案子的代理當中,法院方面就這么明坦坦的袒護檢方?!
甚至委托律師進行辯護,提出疑問的權利都沒有了?
直接讓法警將人帶離現場?!
離譜!
張某李某和薛某的行為是什么?
完全可以看作,舉著牌子站在別人家門口要錢。
沒有對別人進行毆打,威脅,辱罵等一系列損害他人法律權益的事情。
就這樣,不僅僅被立案,而且還被檢方提起公訴,說的過去嗎?
肯定說不過去!
這種情況下,他進行反駁,竟然還被這么警告。
嘶.…
蘇白安靜的看著審判臺席位上的胡軍,一旁的李雪珍氣鼓鼓默念:“送進去!”
庭審繼續。
審判長整理著訴訟材料,將剛才的事情跳過,望著被告人席位繼續開口追問相關細節。
“被告方當事人張某,李某,薛某,你們三人組織其他人進行討要賠償款,在順安有限公司門口進行討要的行為。”
“你們的目的是不是只是為了討要相應的賠償款?”
“是的。”
老薛開口回答。
討要相應的賠償款就是老薛組織的,在這方面,老薛也愿意承擔責任,所以在審判的進行詢問的時候,第一個開口回答。
在老薛開口回答后,胡軍在看了蘇白一眼后,敲響法錘。
“本次庭審相關的事實條件,以及相關的證據線索,大致的進行了完善!
“現在進入休庭!
“.….”
休庭。
等到合議庭成員離開庭審場,蘇白不知道該說些什么。
本次庭審。
壓力很大。
一旁李雪珍小聲開口:“蘇律師,休庭了,這一次的審判長,傾向性太明顯了,我都看不下去了.…”
“不過,我已經找到檢查審查部門在哪兒了!”
“嗯!”
“嗯?!”
望著蘇白疑惑的眼神,李雪珍眼睛瞇起了一道月牙:“是這樣的蘇律師,我用地圖已經找到了!
蘇白:.….
對于李雪珍的做法,蘇白只能說干的漂亮!
.….
合議庭商討室內。
這一次進行休庭,胡軍并不是想要商討,對于被告方是否進行判決。
判決是肯定可以判決的,因為法律解釋權就在他這里。
需要進行討論的是,在這場庭審當中,怎么樣去進一步的解釋判定。
關于這一點,胡軍和兩位審判員進行了商討,最后定下來了,最關鍵的一點。
依照尋釁滋事第四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進行判決。
不過在刑期上面,針對檢方的控告可能會有所縮短。
商討的內容是,對老薛判一年6個月,對其他兩人判六個月。
如果拒不認罪,那么可以要求檢方繼續補充庭審內容。
比如說是不是老薛和其他兩人對其他人進行誘導,而前去索賠。
這個玩意兒,如果定下來了,那么可不只是判一年六個月,至少再加兩年!
當然,關于如何說服其他人這件事情,完全可以去找王安。
剩下的都不是什么問題。
在針對這個進行討論過后,很快再次開庭。
.….
庭審場上。
審判長胡軍,開始進行了相關性的詢問。
主要是針對被告方三人的具體情況進行詢問,并且指控三人在那里集體索賠,就是尋釁滋事。
(https://www.dzxsw.cc/book/35454903/34883550.html)
1秒記住大眾小說網:www.dzxsw.cc。手機版閱讀網址:m.dzxsw.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