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說實話.…
蘇白也沒有想到,這一次關于林勇的二審會引起這么大的熱度。
不過熱度越大.…那么這場庭審所涉及到的關注度越大。
說不定相關部門在注意到這場庭審的熱度后,會關注買不起藥的群體的這種情況。
不過,蘇白也沒有思考太多,在等候室內等候了將近五分鐘的時間,工作人員就將其領到了庭審場上。
伴隨著審判長的入庭,宣布本次庭審開庭。
審判臺席位上。
本次庭審是由西省省高院副院長段清水,主持審理。
關于本次案件.…
段清水對相關的事實已經經過了客觀的了解。
環繞了一圈庭審場上各方人員都已入庭后。
開始核對身份信息。
在核實完身份信息,緊接著落下法錘:“現身份信息都已核實完畢。”
“請上訴方開始陳述上訴理由以及上訴申請。”
在這場庭審中,上訴方指的是蘇白一方。
面對著審判長的開口,蘇白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對于我方改判減刑。”
“理由如下:”
“一:在一審判罰當中,我方判決的罪名是走私罪和銷售假藥罪。”
“其中,我方認為,一審當中對于判定我方銷售假藥罪的一些相關判定有異議。”
“如下:”
“根據銷售假藥罪的定義——”
“假藥是侵犯了復雜的客體,這里的客體指的是——
侵犯了國家對于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安全。”
“在客觀方面,生產者和銷售者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生產和銷售“假藥”。”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
“在一審的判定當中,認為林勇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
“對于這一觀點,我方并不認同。”
“另外還判定林勇所銷售的“假藥”,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對于這一點我方仍然不認同。”
“不認同的理由是,我方并不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另外,并沒有侵犯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所以在此提出,駁回一審中關于這兩點的判定。”
“二:我方認為,一審判決對于我方的判決過重,尤其是在刑期的認定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以罰金。”
“若對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是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以上法律條款的罪刑判定。”
“林勇所代購的藥品,并沒有對被代購人的身體造成了嚴重危害,或者是有什么其他嚴重情節。”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甚至幫助了被代購人緩解自身的病情。”
“所以我方認為從這方面而言,應當從輕進行判決。”
“至少刑期在三年以下。”
“一審判決四年有期徒刑已經超過了應有的判決刑期,在這一方面我方認為不合理。”
“基于以上,我方認為應當駁回一審判決結果,對于我方當事人從輕判決。”
這個案子,蘇白做的是減刑判決。
為什么這么做,而不做無罪判決?
因為走私罪是事實認定條件,沒有駁回的余地。
另外,未經國家允許,國家批準或者是不按照《藥品管理法》所規定的,都屬于假藥和按照假藥處理的藥品。
按照法律規定,林勇銷售的是假藥嗎?
算是!
所以這兩個罪名都是具有客觀事實和客觀依據的。
證據明晃晃的擺在眼前,這一點肯定反駁不了。
所以在罪名的認定上面反駁不了,只能從罪行方面進行反駁。
那從刑期方面來講,四年有期徒刑,對于林勇來說多嗎?
肯定多!
先不說別的,根據蘇白走訪調查的證據。
林勇在代購中的確沒有賺一分錢。
要知道,一般的國外代購賺的都是盆滿缽滿。
可是林勇代購了兩年,又是代購的必要藥品。
一分錢沒賺,甚至有補貼,從這一方面來講,林勇能夠稱得上是真正的做好事,真正的“藥神”。
對于這種行為,判決四年有期徒刑。
于情理上來講,根本說不通。
在蘇白的認為中,雖然說林勇的犯罪事實成立。
但是依照他的做法和主觀目的來講,最多判個緩刑!
判實刑就算是判重了!
蘇白在陳述完畢后,抬頭看向審判臺席位上的段清水。
等待著審判長做出下一步的庭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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