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審判長的提問沒有任何問題。
提問的內容也是從事實和客觀的論證情形出發,表明了一個觀點——能否證實程序違法。
有沒有客觀證據能夠證明程序違法?
說實話,目前沒有。
不過.…
在這個案件中討論的,主要還是當初徐興旺有沒有犯罪的事實,或者說能不能夠判定徐興旺有著犯罪的事實。
至于王芳.…
王芳只是徐興旺在論述事實時捎帶的情況。
徐興旺陳述的具有違法違規程序的情況,并不是這場庭審的主要翻案條件。
不過.…
因為這場庭審本身就是在公開直播。
雖然說蘇白并沒有特意將其進行宣傳。
但是案子本身,和蘇白的影響力就能吸引來不少的觀眾。
觀看本次庭審直播的人員,在聽到目前庭審的整個流程后,有些錯愕。
王芳?
江都的?
那不是神探嗎?!
現在來看神探人設要崩塌了?!
不少人心里面生出來了一陣疑惑,甚至還有人開口詢問:
“這里說的王芳是誰?江都神探嗎?”
“這個案子是在20多年前進行審理的,年紀能對得上嗎?”
“不太清楚,有沒有懂的回答一手,感覺有點像啊!”
“剛才退出直播去查了一下,沒錯,是這個!”
“我丟!那這是個大案子啊!先不說有沒有證據,僅僅是涉及到的問題和人,都能感覺到里面有不少事!”
“咳咳.…是不是大案只要看這一次的判決結果,如果這一次判決結果維持原判,那么肯定是沒問題。”
“如果這一次判決證明了是冤假錯案,那么肯定有問題!”
“繼續看吧!”
“.….”
觀看法聽直播間的不少人開口,大多數人也都是抱著繼續看下去的想法。
因為這個案子目前是否是冤假錯案,法院還沒有給出最終的結果。
有待商討。
.….
另一邊,王芳這一次并沒有參與本次的庭審。
因為她只是參加了當初對于徐興旺審理的刑偵。
提起公訴和進行判決則是由檢察部門和法院部門進行處理。
再說,這也不歸她來管。
王芳坐在家里,正在觀看著本次庭審的答辯情況。
這一次觀看本次庭審,也只是為了能夠確認這個案子到底怎么判。
至于自己會不會因為這場庭審遭受到其他行為,王芳覺得這個影響到自己。
只不過在看到徐興旺一直提起自己,以及法庭直播上彈幕中的內容。
從心里面還是覺得有些不太開心,眉頭微皺,沒有說話。
繼續看著庭審場上的答辯。
.….
庭審場上,林遠峰作為審判長在看到徐興旺搖頭。
緊接著扭頭看向蘇白:
“上訴方委托律師是否有證據能夠證明,一審,二審對徐興旺的判罰中存在著違法程序?”
蘇白開口:“我方目前并無實質性證據,能夠證明其中有非法程序。”
“好的。”
林遠峰微微點頭:“庭審繼續。”
“繼續詢問上訴方委托律師,你剛才讓上訴人陳述的相關內容,具體想要表達什么?”
“審判長,我方具體想要表達的是,在這個案件中,我方認為徐興旺在當初的口供有誤,不能以學信網當初的口供對我方進行判定。”
“你的意思是徐興旺要進行翻供?”
“是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翻供?
另一邊,檢方在聽完蘇白與審判長的以上交流后,作為公訴人的衛海,發表了意見。
對于本次的庭審,衛海是站在客觀事實的角度上進行出發。
雖然說最高檢進行了一定指導和抗訴,但是關于案件的詳細信息,省檢還是有一定的自主權的。
先不講其他的,對于翻供這一點,衛海還是有著看法的。
“對于本案當中涉及到的相關情況,上訴人委托律師表達的是當初徐興旺的口供有誤,想要進行翻供。”
“可是在這一方面并沒有實際性的客觀事實來進行證明。”
“所以對于這一點法院方面可能不會進行采納上訴方提出的翻供請求。”
“在這一點上,檢方想提出一些意見。”
“檢方認為,如果改判徐興旺無罪,或者認定徐興旺當初的口供是虛假的。”
“那就需要拿出直接的證據,或者是客觀的事實間接證據來證明徐興旺沒有犯罪的事實,而不是糾結于口供這一方面。”
“口供存在于主觀方面,只是一個輔助性的證據。”
“關于這一點,檢方想聽一聽上訴人的具體看法。”
說白了!
還是回到那一個問題上——徐興旺的口供并不能夠作為直接證據來進行翻案。
因為當初徐興旺的口供以及相應的事實都非常的清晰。
從目前來看,不存在任何的問題。
雖然蘇白知道,徐興旺的口供是非法采取的。
可是沒有證據!
想要翻供,依靠的是證據!
當然,這個案子也不是沒有其他辦法。
這個案子能夠讓最高檢進行抗訴,發回重審,也不是因為徐興旺的口供。
而是在于直接證據上。
直接證據是什么證據?
蘇白提出來的新的事實依據就是——除了徐興旺的口供之外,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證明徐興旺有罪。
那么從這一點上來講,能判定徐興旺有罪嗎?
不能!
為什么這么說?
因為就算是徐興旺指控了案發現場。
在先前被逼迫的口供中,陳述了相關的事實以及詳細的作案經過。
可是在整個案件當中,徐興旺都沒有留下來相應的犯罪證據。
例如說指紋,兇器,DNA等。
從這一點來說,就等同于說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徐興旺犯罪。
說白了!
當初徐興旺的口供和認罪認罰對判決結果,起到了最大的影響!
那么現在只要推翻當初的口供,就能夠達到判決無罪的目的。
但現在的問題是什么?
怎么去推翻當初的口供?
或者說怎么利用間接證據和其他直接證據來證明無罪?
這個問題才是這場庭審最關鍵的問題。
因為目前徐興旺也沒有特別有力的證據來證明當初的自己的口供,是程序違規得來的。
現在的情況是,需要看審判長對于該案件的情況進行相關的判定。
看審判長是否依據最高檢,認為本案所涉及到的判決證據不足。
當然,蘇白在這場庭審中,最主要的依靠并不是在這口供一點。
而是在證據鏈上。
贓物!
還是這一個問題,如果是徐興旺入室搶劫殺人,那么搶來的贓物去了哪里?
對于檢方衛海提出來的問題,蘇白做了相應的回答:
“在本次案件中,我方主要依照的直接證據有——”
“在本案一審和二審判決中,除了我方的口供和認罪認罰之外,最直觀的表現出我方有犯罪行為的就是我方去金店售賣的金鏈子。”
“這是直接涉及到判定我方具有犯罪事實。”
“對于先前的這種判定,我方認為,并不能夠足以判定我方有罪。”
“因為根據我方現在的表述,金鏈子是他在路上撿到的。”
“在當時雖然說我方是犯罪嫌疑人,可是僅僅這一條并不能夠指控我方有罪。”
“針對這一點,我方認為應當予以改判。”
如果說,在一審或二審進行判決的時候。
蘇白這么陳述,法院不一定會判決有罪。
那么現在蘇白的陳述,法院則是不一定會改判。
因為涉及到了20多年的冤假錯案,其中涉及到的情況太多。
法院也不可能說因為某些事實證據不足,就進行了判決。
對于蘇白的陳述,審判臺席位上,林遠峰在聽取了其意見后。
(https://www.dzxsw.cc/book/35454903/34883374.html)
1秒記住大眾小說網:www.dzxsw.cc。手機版閱讀網址:m.dzxsw.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