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2章
審判臺席位上。
面對蘇白的訴訟請求,洪江濤在思考是否同意。
因為蘇白在庭審上提出來的這一點要求。
是他在這場庭審前的整理中并沒有預料到的。
按照蘇白的說法.…
延期庭審對于雷小振進行調查,這一點是可以的。
尤其是在蘇白提出來了,對于兇器來源認證的情況。
這是一個可行的情況。
話說回來.…
蘇白提出來的這一觀點,是認為這場案件,有著其他的真相。
只不過在洪江濤考慮的時候,謝文亮明顯有些著急。
著急的原因當然是不愿意讓本次庭審進行延期庭審。
這個案子一旦延期庭審了.…
那么由于回避的原則。
他和辦理本案的執法人員就需要進行回避。
如果換作其他人或者是上訴人要求省檢,對于該案件進行展開調查。
后續肯定能調查出來真相和事實。
所以在蘇白要求進行延期庭審,對雷小振進行調查。
謝文亮再次舉手表示:“審判長。”
“剛才我方已經明確的表述過了。”
“實際上是對雷小振進行過展開調查,排除過期嫌疑!
“不存在上訴方所說的沒有排除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情況!
“只是可能上訴方對于這一個情況沒有過多的了解,所以得出了這么一個結論。”
“再有一點就是。”
“關于本次庭審,如果能夠從客觀事實上證明證據鏈不足,或者是有其他疑點。”
“那么完全可以確認林萬家不是犯罪人,也完全可以撤銷對他的控告,進行繼續追蹤其他犯罪嫌疑人。”
“但是如果在客觀事實的證明上,能夠證明林萬家是犯罪人。”
“那么在進行延期庭審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又有什么意義呢?”
“完全不存在了其他意義。”
“換句話說,完全就是影響本次庭審,對于林萬家的判決!
“和浪費司法資源和司法時間!
“我方可以確認我方在執法的過程中不存在紕漏行為!
“基于以上的觀點,我方認為,對于本次庭審,還是需要繼續庭審下去!
謝文亮的陳述有著一定的道理。
同時也表明了一個觀點——
如果在這場庭審上能夠證明林萬家是犯罪人,那么完全不用去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
畢竟已經證明了犯罪人的犯罪事實,再去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屬于浪費司法資源。
這個觀點有道理嗎?
很有道理!
可以說非常的有道理。
可是在這個案子當中適用嗎?
蘇白給出的答案是非常的不適用。
因為林萬家面對的是一種什么樣的情景?
林萬家面對的情景是——被栽贓陷害。
雖然這個案子當中證據鏈和證據都相對來說比較完善和完整。
但是證據鏈中所涉及到的主要證據都來源于栽贓。
先不管是不是栽贓陷害。
從現有的證據上來講,完全可以對其進行判決。
如果真的按照謝文亮所陳述的,能夠確定林萬家的犯罪事實。
或者說通過法庭不能夠排除林萬家沒有犯罪的嫌疑。
不需要對其他人進行調查,確定林萬家的罪行。
那么這場庭審.…在這種情況下,是會確定林萬家的犯罪行為。
即使林萬家是清白的。
蘇白為什么要提出延期庭審,要求對于雷小振進行調查?
因為!
根據現有的證據和現有的情況,案件想要有突破口,想要找到真相。
就必須要來證明某些證據是栽贓陷害的。
可是現在并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林萬家是被栽贓陷害的。
突破點只有一個——對雷小振進行調查,從他身上尋找突破點。
所以這場庭審是肯定不能繼續下去的。
蘇白開口反駁:“對于檢方的觀點,我方并不認同,我方尋求的是一個真相。”
“再有!
“我方并不知道檢方對于雷小振進行過調查。”
“沒有筆錄和語錄,對于這一番調查,我方不認同,從法律的角度來講,也不會認同。”
“并且根據我方對兇器的認證,我方懷疑這場案件是一個栽贓陷害的案件,繼續庭審不能夠證明林萬家是清白的!
“我相信,不僅是我對于這個案子認為應當繼續對其他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
“公眾對于這個案件的真相也想要公開公正的了解!
“基于這一點,我方再次申請進行延期庭審!
謝文亮緊盯著蘇白,站在他的角度是肯定不能夠讓庭審進行延期審理的。
于是將蘇白的陳述再次反駁了回去。
“可是這場案件是針對林萬家的審判,是關于林萬家的有罪無罪的論證!
“不是討論其他人是否具有犯罪嫌疑的問題!
“上訴方委托律師追求的是什么?追求的是事實的真相?”
“可是在這場案子當中事實的真相重要嗎?”
“或者說,上訴方委托律師認為的事實真相重要嗎?”
“庭審中應該的真相是什么?”
“真相就是依照法律應當對于林萬家進行具體的判罰!
“不存在其他的情況!
“在真相這一點上,有法圈的公認行為,那就是一切依照證據來進行說話!
“上訴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關于兇器,關于小道消息,這些都是一些線索內容。”
“并不是客觀的事實證據!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認為上訴方陳述的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再來說大眾的看法,大眾的看法在法律的意義上是有一定的偏差的。”
“我承認我這些話可能陳述的有一些不到位,這是事實。”
“我個人更認為,大眾希望的是,依照證據進行公平的判決,而不是其他一些事項。”
蘇白和謝文亮在這一個觀點上都在努力的站在各自的角度進行闡述。
一個想要說服審判長進行延期庭審,一個想要繼續庭審。
雙方在這一點上都有著相關的證據和立足的觀點。
審判臺席位上。
洪江濤坐在審判長席位上,朝著兩邊各看了一眼。
沒有說話。
沉默了將近五秒鐘,才敲響法錘:
“關于上訴方要求是否進行延期庭審。”
“上訴方只是有一定人員的口供,這些口供的來源得不到證實。”
“基本上不屬于客觀的事實。”
“所以對于上訴方要求延期審理的要求,進行駁回!
“如果上訴方對于法庭的駁回有什么異議的話,可以在庭審下向相關部門提交相應的意見。”
“好了,庭審繼續!
法槌敲響。
聽到審判長的意見,蘇白直直盯著審判臺。
審判長這么判定沒有問題。
可是在這個案子當中,肯定不能這么判定。
因為這關系到的是林萬家作為一個無辜的人會不會受到法律的審判。
想到這里,蘇白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開口:“審判長,陪審員!
“這場庭審我方暫時沒有證據能夠證實,是栽贓陷害!
“但是有種種嫌疑都將犯罪嫌疑人指向了雷小振!
“這場庭審的真相關系到的是一個無辜的人,會不會遭受到多年的監禁!
“關系到一個無辜的人,能不能夠得到最終的清白。”
“檢方說我方認為的清白和真相不重要。”
“那什么重要?”
“法律和證據重要?”
“這一點我方承認很重要,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我方已經提到了證據是有一定栽贓陷害的可能。”
“檢方作為調查人員,能夠不清楚這一點嗎?可是他為什么沒有任何的證據能夠證明不是栽贓陷害?”
“為什么對于有一定犯罪嫌疑的雷小振沒有任何的調查筆錄和任何的客觀事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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