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Chapter 71
夜色漸深。
頂層的復式公寓, 落地窗外燈火人間盡收眼底,低垂的夜幕卻是靜悄悄的,隔音玻璃效果太好,恨四周太寂寥空曠, 讓結冰的空氣快要實質化了。
柔軟的白熾燈里藏了無數把刀子, 刺眼得厲害, 一下一下地往程一鑫的眼窩里飛去。他垂眸瞥向她細白的皓腕,想永久圈住。一貫的嬉皮笑臉實在繃不住了,眸子里分明是她,卻總浮光掠影般閃過她和另外一個男人的親密過往。
男人問出這種問題,挫敗感很強烈。
問完果然很后悔, 唯有親密的人能說出傷人傷己的話。
程一鑫寧可換個輕松愉快的段子, 也不想泄露出令人猙獰的嫉妒感。
然而, 心底總有個聲音在吶喊, 承認吧,你就是嫉妒。被分手之后的過往折磨, 就像未愈合的創口里生了膿, 長了蛆,腐蝕著健康的血肉,在五臟六腑里灼燒著, 以為總會好起來, 可擁有她越多, 越痛恨曾經失去的那一部分。
金瀟輕笑一聲, “你湊近一點,我告訴你。”
一記響亮的巴掌抽在程一鑫臉上。
他膚色白, 平時能看見血管, 現在毫無疑問紅了, 留了個顯眼的巴掌印。
金瀟是貨真價實地抽,程一鑫能聞見嘴里的鐵銹似的血腥味,半張臉麻了,被她打甘之如飴,控制不住下意識罵了聲,“操。”
金瀟輕輕松松看向他,“你還敢罵我?”
程一鑫沒正形,她愛他這種性格,他是俗世里最出彩的混子。
其他人的市儈和玩笑,總透著一股陰森,買賣不成隨時翻臉,他不一樣,他的搞笑是永遠不會急眼的大男孩氣度。
她說,“這一巴掌,是替我以前打的。”
當時拿把刀捅死他的想法都有了,金瀟快恨死他了。
憑什么啊,得知她家境就想分手,生怕她是顆甩不掉的牛皮糖,耽誤了他的青春。仿佛在他心里,她和白池莉差不多,無理取鬧的富家女,拿他當解悶玩具。
程一鑫是個很涇渭分明的人,他一面和其他人一樣,嘴里調侃著富婆我不想努力了,待價而沽,出賣尊嚴,好像為了掙錢天經地義。一面談及些感情就要了他命似的,數他的夢想最值錢,三層樓的手機店,還不是背著她出手了炸彈機和贓機。
現在是理解了,程一鑫當時表現出來的,或許是一種信任破碎的受傷感吧,防備心很強。理解歸理解,仍恨他這般輕浮,這些不該成為他放棄感情的理由。
金瀟心里不爽快,字字刺耳,“你憑什么認為,分手以后我會高高興興投入別人懷抱?”
字字誅心,“程一鑫,我有心啊。”
難得有程一鑫說不出來話的時候,他沉默片刻,拉過她的手。
他一雙手漂亮得像藝術品,實際上天天被螺絲釘和膠水打磨,掌心和指腹盡是一層薄繭,磨得金瀟片刻失神。
挫敗感是遞進的,累積的,眉頭蹙緊了。
程一鑫將她的手緊緊握住,夾在他粗糙的雙手掌心之間,被頂在他額間,任由他迷茫頹然地低下頭,想藏在陰影之中。氣息呼呼進進,灑滿了她冰涼的手腕,最后深深嘆氣,聲音啞然,“所以,分手以后發生了什么?”
“你說出國?”
“嗯,為什么。”
金瀟平靜道,“沒什么理由,我掛科了。”
本碩博連讀又不是路邊的大白菜,高考完不代表輕松放飛,掛一次科即取消直博資格,掛兩次取消直碩,等于普通本科班學生。
程一鑫倏地抬頭。
金瀟刻苦勤勉,怎么會掛科,分手對她有這么大影響。
他剛想說什么,她譏諷一笑,“你以前不是總說我,‘好學生也會這樣’,事實證明我確實不是什么好學生。”
“那段時間,我特別厭惡手機,知道自己學不下去,干脆轉專業了。”
“還有你說的,分手快樂去跳傘沖浪,沒錯,是我。”
程一鑫說不出話。
他摩挲她指尖,愧疚得不能自已,覺得一句道歉太輕了。
金瀟看了看窗外,眼窩子淺了,盡量保持語調平穩,“高三的時候,我是挺感激你的。如果不是你,我應該會和我父母抗爭到底,堅決不學通信工程。和你在一起期間,我學的挺快樂的。所以分手的時候,還回去了,扯平了,你沒必要為此感到遺憾。”
金瀟最開始有多不想學通信工程,程一鑫是知道的。
高三時候逃了晚自習,寧愿來夜市上聽他吹牛逼,大概是他的悲慘成長經歷,讓她唏噓過后有了珍惜的想法,愿意去順應父母期待,去承擔家族的責任。
程一鑫終究是欠了她。
他伸手摟過她,在她腰間收緊力道,開口道,“我突然有點慶幸。”
金瀟不知道他葫蘆里買的什么藥。
甩了個疑惑地眼神。
“被打了一巴掌,好歹不用被你看出來,我的臉色紅一陣白一陣。”
“……”
金瀟接話,“不用謝。”
見金瀟真要轉過臉來看他。
程一鑫捏著她下巴轉回去,“別看我了。”
他說完,沙發微微彈起,他起身站在窗邊,落地燈映照出落寞的身影。
“是我對不起你,你是我見過最優秀的人,我自己爛,身邊人更爛,從來沒想過能和你在一起。”程一鑫望向螞蟻般大小的車輛,“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不會看見30層的風景。”
而且時至今日,他還狹隘地認為她,出國是因為另一個男人。
是他自我保護的退路吧。
在意志薄弱的時候想一想,說不定又是一次重蹈覆轍。
程一鑫吐了口胸前悶著的濁氣,明明都出了大世界,還是成為他自己最討厭的那一類吊絲,滿嘴喊著女神,卻滿肚子檸檬水,說女神愛高富帥不愛舔狗。
他再回頭,臉色不再難看,眼神不再扭曲。程一鑫真是有天賜的清俊五官,身在俗世,卻不庸俗,身在溝渠,卻不陰暗,棱角干凈,笑容耀眼。
他低頭用下巴蹭了蹭她額頭。
“讓我抱一抱。”
“我困了。”
兩人齊聲開口。
程一鑫笑得愈發肆意,在她面前彎腰,“上來。”
金瀟踢了拖鞋。
趴在他硌人的后背上,不算厚實,骨架寬闊,家居服蕩來蕩去。最近每天跑步,程一鑫倒長了些肌肉,胳膊、腿和背上,稍微重了十斤,差別不大,總歸沒那么瘦骨嶙峋,看著有男性的活力。
最后他們相擁在床上,他從后面抱著她說話,下巴擱在她柔軟的頸窩里,同樣的沐浴露香氣,混雜著男人的醇烈和女人的馨香,有不一樣的化學反應。
程一鑫指尖繞了她一縷頭發,想明白了才開口。
“你知道嗎,遇見害怕的事情,我就愛往壞處想,暗示自己沒什么大不了的。”
“比如說當年,我爸走了,我媽說留在深圳給他要撫恤金。兩年了我媽都不回來,經常聯系不上,還讓我深圳。我當時想的是,我媽會不會要撫恤金失敗,被丟去傳銷組織里了。”
“所以高考前,我去了一趟,得知她另攀高枝,還是我爸當年的包工頭。我心想她平平安安就行,就接受了。”
程一鑫自責道,“所以,現在我不猜了。”
“我想知道你出國后的,怎么過的?”
“你講給我聽吧,好嗎?”
他松開她那縷頭發,掌心滑落下去,覆著她的手腕。
金瀟感覺被涼涼的金屬硌著,她低頭,他還沒摘下來那枚鬧著玩的圣誕禮物雪花手鏈,粗糙劣質的金屬早就褪色磨花,拴在橡皮筋一樣的繩子上。
“好。”
金瀟想了想,該如何去講。
她在本碩博連讀資格取消以后,學院有兩條路走,第一,重讀大一,所有學分重修,第二,直接轉院。當初瞞著父母學的雙學位起了作用,她哪里是不想讀碩博,是不想讀通信工程了,轉到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那段時間她精神狀態很差,失眠,瘦了一大截。
怕情緒失控隨時落淚,從宿舍搬回公寓住。沒過幾天,又嫌公寓太冷清,更容易半夜想起他,木木地抱膝坐起,把他發的朋友圈翻來覆去地看。
她總想再去問問程一鑫,家世又不是她能決定的,哪怕不需要她伸出援手,總不至于非要分手。
可惜理智告訴她,不必再找了。
她不是沒找過,最后那天去大世界商城里找程一鑫,他的淡漠顯而易見,說完不是一個世界的,轉頭對顧客迎來送往,生怕撇不清關系耽誤了他的生意。她還知道他躲著她,程一鑫不再在他們學校替人晨跑了。
腦子里想起來兩年來相識相愛,程一鑫是她青春最濃墨重彩的一筆。她再也不會遇見一個男生像他這樣,言語不羈,肆意打破隔閡。他不怕她的疏離感,不嫌她假正經,不背地里腹誹她,對她釋放出不需要回報的善意,讀懂她的一切喜怒哀樂。
想起來高中時候方好好曾經說過她,小火慢燉肯定不行,她需要猛火重錘。
錘完了呢,他就跑了。
后來方好好陪她住了幾天公寓,看閨蜜難受的樣子,沒少罵程一鑫。甚至怪到自己身上,覺得沒陪金瀟去大世界,害金瀟結識了不靠譜的社會青年。
轉了專業,本以為會被父母嚴厲指責,誰知他們都很輕飄飄。對于他們這種家庭來說,一路順風順水固然好,倘若不能,后面總有大把以金錢換時間的方式。
金瀟明白,當一個人放棄了自己,別人是能看出來的。
沒過多久,正好有個2+3的項目。
法國對她來說不陌生,少說去了三五次了。
父母建議她出去散散心,就算暫時不學通信工程專業,千銀未來總歸是她的,手機事業不能放下,拜托伍迪有空帶一帶她。
她喜歡手機完全是因為程一鑫,徹底失去了興趣,完全不想碰手機。
作為法國長大的華裔三代,伍迪骨子里早就摒棄了國內那一套人情世故,自洽,冷血,孤傲,反正各自應付幾句父母罷了。
直到那次WOOD系統新品發布會上。
伍迪不止創新手機電腦系統,還熱衷于資本市場的腥風血雨,那段時間他以合法但不甚仁義的手段將一個供應商做破產了,收購入WOOD公司旗下。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別人成了喪家之犬,不知道怎么把匕首混進安保檢查的,沖進伍迪休息室里,試圖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讓運籌帷幄的優雅貴公子嘗嘗咖啡之外的苦味。
金瀟依然是身體快過腦子,三兩下把進一米九的歐洲大漢放倒了。
伍迪還沒來及叫安保。
幾個人呆滯了。
包括金瀟自己,擂臺上揍過人,沒揍過真拿著匕首的實戰,憑本能替伍迪擒拿格擋,沒想到能這么輕松。
后來那個暑假,為了防止這種事件再次發生,她在伍迪身邊過的。
伍迪喜歡獨處,然而為了自身安全,捏著鼻子在彪形大漢和嬌俏美人之間選了一個。
出于回報,伍迪對她的照顧,從應付雙方父母,變成了向她傾斜頂級資源。
她感興趣的時裝設計,她喜歡的體育賽事,金腰帶級別的搏擊教練,甚至他閑來無事,還愿意給她親手打磨飛鏢和弓箭。
金瀟沒拒絕。
伍迪有天才的設計師靈魂,改變不了他商人的本質。
以伍迪這樣的眼界和能力,他安排的活動,很對金瀟胃口。環法騎行比賽,他還去現場給她加油。他有外國人式的度假習慣,他日光浴,她沖浪,他飛機駕照年檢考核,她正好去跳傘。
他們之間捅破了窗戶紙,是在去北歐看極光的時候。
伍迪說,你不會以為我做這些,是因為樂于助人吧?
金瀟是有一刻猶豫的。
不再是初戀的青澀,她明白一個男人不會平白無故付出,不會再有程一鑫這樣的人了,撩她當白撩,她追他還躲。
她揣著明白裝糊涂,目光迷茫,問難不成要她回報什么利益?
伍迪每年向公益事業捐很多錢。
外界說的他人帥心善,不染世俗塵埃。
于他其實是合法避稅。
金瀟理解。
想起來剛出國的時候,每晚從學校圖書館回公寓。
路過悶熱和老鼠四處逃竄的地鐵站,有個常年在那賣藝彈吉他的小帥哥,清瘦,一雙手漂亮,喉結凸出,鎖骨深凹,銀鏈子,爛T恤,破洞牛仔褲。法國人很愛抽煙,他一根接一根地抽,平常彈吉他時候,不忘放一支煙放耳朵上夾著。除了眼睛是藍色的,其他一切都很像程一鑫,很社交牛逼癥,賣藝賣得極其討喜,她站久了,他湊上去問她想不想彈。
和伍迪時間剛好,金瀟不再矯情。
因為她發現自己漸漸不再從別人身上想起來程一鑫,仿佛那場青春期的感冒徹底好了。學了喜歡的專業,在設計一途嶄露頭角,有更多的時間去享受她熱愛的一切。
伍迪是良師益友,令她慢慢拾回了對手機的興趣。
以另外一個角度,外形工藝的設計。
伍迪像黑暗航行中的燈塔,他和程一鑫一樣,有自己的生存哲學。
金瀟第一回在一個人身上讀懂信仰的力量。
伍迪是純粹的工業崇拜和資本崇拜者,他沉迷機械和技術,改裝電子設備為他所用。他不愛跑步,卻熱愛馬術。熱愛賽車,考了飛行駕照,他熱愛一切駕馭工具,征服資本,他是天生的頂級玩家,在他鐘愛的賽道里發光發亮。
金瀟開始思考自我。
除掉一次失敗的戀愛經歷,她做什么都挺輕松的,但完成一項別人羨慕不來的事情時,成就感很淺薄,維持的時間更是短暫。
伍迪確實有種貴公子的雍容矜貴,從不庸人自擾。對于金瀟的感情經歷,他不吃醋,說她經歷太少,失敗感太過于難得,才念念不忘初戀。
他用了句古語表達對她的信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金瀟哭笑不得,戀愛哪能跟排兵布陣相比。
回國前,伍迪問過她,愿不愿意留在法國。
他們兩家的事業緊密捆綁,如果她愿意,他有專業團隊打理,可以將千銀的全部控制權牢牢握在她手里。
灼熱的呼吸灑在金瀟的脖頸之間,身后屬于男人的寬闊胸膛起起伏伏。
程一鑫平時段子不停,此刻安安靜靜。
她清了清嗓子,“喂。”
程一鑫又氣又無奈,一聲長長的喟嘆,“彈吉他的小哥帥嗎?”
“帥,”金瀟對這點毋庸置疑,“天生的金發,卷卷的。”
程一鑫不說話。
金瀟胳膊肘戳他,“吃醋了?”
程一鑫悶道,“你看都看了,我能怎么辦。”
“以前那么多女顧客,都沒少看你啊。”
程一鑫掰過來她腦袋,“我缺女顧客嗎?我缺的是你,以后只能看我。”
吃她看地鐵帥哥的醋,卻不敢再提及另外一個男人。
程一鑫喉頭滾動,像被死死壓在了雨季的山體滑坡之下的一條狗,濕漉漉的泥水灌進呼吸道里,絕望窒息,說不出話。
嫉妒么。
不如說是無力,他曾經猜測過,金瀟離開了另外一個男人,或許他們之間相處得不好。
沒想到僅僅是因為金瀟想靠自己的努力,不想依附在強者的懷抱里。
程一鑫不懂,他有什么值得她愛的呢。
出于她的垂青,年少時的眷戀,初戀失敗的耿耿于懷。
金瀟不知道他所想。
勾著他指尖,他現在指縫里沒有黑泥了。
竟然有點懷念曾經,程一鑫故意張牙舞爪嚇唬她的模樣。她會笑著叫著往后閃躲,生怕他糊她一個黑手印,其實他哪里舍得呢,最后落在她臉上的一定是他柔軟的薄唇。以前是沒條件,夜市擺完攤,收完東西累得要命,程一鑫直接拎著礦泉水瓶子,蹲在路邊搓洗一番。緊接著,他開著那輛叮咣響的破車,趁著學校宿舍門禁之前,騙她下來摟摟抱抱。
金瀟問他,“分手之后,你呢?”
他?他希望從未分手,從未離開過她,完整地擁有她過去的五年。
大世界里第一眼見她,喜歡上她。
分手最后一面,他身無分文,初見時的店鋪都兌給別人了,期望她永不回頭,不要看見他的狼狽不堪。
“我?”
程一鑫不知道說什么好。
沒了她的世界,他就像一灘扶不上墻的爛泥。
很普通啊。
上次跟她交待過了,既然她想聽,程一鑫詳細說了說。
轉了店,賣了車,早上躲著她不想去跑步,白天不用去大世界坐班了,晚上沒車沒辦法去夜市擺攤。
干脆天天在家打游戲,晝伏夜出,要么不吃飯,要么暴飲暴食,反正他胖不起來。有一天心血來潮,翻墻回體校看看,結果體力太差了,翻了一半,腿軟到掉下去鬧出動靜。值班老師剛好是以前帶他短跑的老師,恨鐵不成鋼,讓他測了一遍體能和速度,自從他練體育以來就沒這么差過。
金瀟疑惑道,“可我記得,分手以后你還發了很多賣手機的朋友圈啊。”
那時候她天天視奸他朋友圈,總想讀出點他黯然神傷一面,誰知道他依然在大世界里風生水起,生意興隆。
程一鑫自嘲一笑。
從床頭柜上撈了手機過來,“要么,你自己翻翻。”
金瀟起初不理解他要她翻什么。
這些不都跟她看見的一樣嗎,沒有什么她看不見的內容啊。
程一鑫提醒她,“你看有人評論嗎?”
金瀟愣住。
有點顫抖地點開可見范圍,果然,就她一人。
一個人的獨角戲,惟妙惟肖。
不知道他怎么堅持下來的,演得真像啊,就為了勸退她。金瀟心里被揪著,太疼了,指甲掐進他肉里,好像沒二兩肉,就他手背上一層皮,低聲抱怨,“你有病啊。”
程一鑫仿佛感覺不到疼痛,“是挺有病的,每次發,我就想你啥時候刪了我,解脫了,徹底死心了。”
金瀟:“……”
又想給他一巴掌怎么辦。
金瀟嘆氣,“我有點后悔。”
程一鑫摟在她腰間的手愈發用力,“后悔沒留在國外?”
他目光游離,差一點就會徹底失去她。
金瀟噗嗤一笑,“我后悔信了你的鬼話,沒回大世界再看一眼。”
就知道他在說謊。
看見店換了人,那她掘地三尺都會找到他,問個究竟。
他們還會兜兜轉轉這么多年嗎?
可惜沒如果。
過去的過去,已然成為傷疤,在感情的陰雨天里各自刺骨疼痛。
程一鑫苦笑,“那時候真不想在你心里慘敗。”
金瀟問他,“后來呢?”
她想知道他如何振作起來的。
程一鑫的振作,有運氣成分。
先被體育老師點醒,他開始攢錢,換了個學校替人跑步。沒錢折騰二手手機,就接單上門維修手機,在每間學校的校運會、文化節之類的活動上擺個小攤湊個熱鬧。
幾個月后,齊天和他的小弟們自作孽不可活,進去了。
被偷的手機早被賣了,但警方處理了他們,那筆款回來了,給了程一鑫重新開始的勇氣。不就是幾年奮斗從頭再來么,灰頭土臉地從大世界滾出來,打起精神再殺回去。
以前說的那句“不要迷戀哥,哥就是個傳說”是有道理的。
想起來金瀟說的,以前店離廁所太近,程一鑫下血本盤下來位置好的鋪位。大世界商城里的人,以為他未曾離開過。顧客還在,只要夠勤懇,披星戴月歸,慢慢資金又轉起來了。
程一鑫漸漸習慣了沒有金瀟的生活,卻沒有忘記她說的話。
開哥不再能控制他,隨著不碰贓機炸彈機,口碑越來越好,攢下穩定客源。他從開哥底下艱難討生活的小破店主,變成了指縫里漏生意又教技術給別人的師傅。能擴張店鋪的時候,想想以前三層樓高的豪言壯語,又想起來他們的感情僅毀在幾萬塊債務上,程一鑫不再一腔熱血,靜待羽翼漸豐。
周遭忽然暗下來。
原來深夜已至,她的智能家具太智能了,有自動熄燈的時間。
金瀟懶得研究,程一鑫畢竟每天跟電子產品打交道,拿著說明書,查了英語詞典挨個設置的。因為好幾次兩人話沒說完,直接累得睡著了,次日醒來發現燈還開著。
像一團輕快的烏云,將他們裹挾進去。
氣氛瞬間旖旎起來。
程一鑫揉了揉她腦袋,在黑暗之中傾身向前,摩挲著她的后頸和臉頰。他胡茬微青,帶起一陣戰栗,最后吻落在她小巧的耳垂之上。蜻蜓點水一吻,她還沒緩過神來,耳垂再次被吮住,他手心在撫摸著她的手腕,她細皮嫩肉,起了層雞皮疙瘩。
程一鑫聲音啞了,氣息肆意流動,“還想聽什么?”
(https://www.dzxsw.cc/book/30892241/30449022.html)
1秒記住大眾小說網:www.dzxsw.cc。手機版閱讀網址:m.dzxsw.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