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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七章 魯蝦蟆去世


  魯蝦蟆的原話是,作為一個有傳承的乞丐,不會偷雞被同行看不起。可以不偷,但不能不會。

  要說后來我作為一個趕蟲人,偷雞都不用自己動手,隨便支使個大尾巴黃鼠狼,要多少給我叼多少。

  但會偷雞有關傳統乞丐的體面,不能不學。

  偷雞有偷雞的學問,看見雞滿街追著跑那是瘋丐,晚上遛墻上瓦,摸雞窩那是賊丐,即便撒米偷雞,也顯得太不專業。真正有師承的偷雞法是這樣。

  見主家有雞滿院跑,就上前討水喝,主家且莫轉身,轉身取水的空當,能把雞偷入布袋還沒有聲音,這叫偷雞。

  講究賊輸一眼,就是面對面把活兒使了,平地摳餅,對面拿賊。

  按理說,這種小偷小摸上不得臺盤,可魯蝦蟆也是怕我情況特殊,挨了餓。別的乞丐,再不成樣子,好歹能討錢,哪怕討得塊兒八角的毛票還能買斤饅頭吃,我不能使錢,一旦山窮水盡很可能挨餓,性命與偷雞之間孰大孰小,不好議論。

  我們有專業的偷雞物件,叫銅知了。

  偷雞不用銅知了,一看就不專業。

  銅知了這東西一般是銅制的,做個知了之形,尾部放食餌。雞只要一啄,食餌處的崩簧就會彈開,將雞嘴撐開,以致于不能發聲。

  雞為陽之精,舊有玉樞星散而為雞的說法,其為禽有五德,首帶冠是為文,足搏距是為武,敵在前敢相斗是為勇,見食相呼是為仁,守夜不失是為信。

  五德之中,有個見食相呼,雞雖是群聚而爭食,但見食相呼是天性。用蜿蜒小蟲作餌,將銅知了在雞群中一拋,唧唧喳喳一哄而上,誰搶到誰倒霉,一啄之際,半吞半含,銅知了崩簧啪嗒打開,將雞嘴撐起,叫也無聲,掙也無力,偷雞之人順手收線,瞬間塞進時遷三十六格百寶囊中,兩手捋著雞脖子一較勁,分筋錯骨,那雞也就一命嗚呼。

  這是偷雞之法,與偷雞并論的就是摸狗了。偷雞摸狗,相映成趣。如今很多動物保護主義者反對吃狗肉,當在情理之中。但是作為應急之技,魯蝦蟆也得教。

  世俗頻傳,乞丐手中的棍叫打狗棒,名字很形象,不會打狗焉能走街串巷?沒有一招兩式,也怕辱沒師門。

  自古狗名曰忠,力效犬馬嘛,很少有人將類人生物與狗聯系在一起,然而蟲書記載過一種人蟲,狗頭而人身。有另外兩部古籍可以印證,《汲古周書》記載,正西昆侖有狗國。《五代史》可謂是正史,其中記載,昆侖有狗國,其男子狗首而人身,披著長毛不穿衣服,說話如狗叫,他們的妻子卻是正常人,其族生男即是狗頭,生女即如常人,本族婚配,住洞穴而茹毛飲血。

  中國南方畬瑤所拜之鼻祖,號為盤瓠,即為狗首人身。高辛氏之時,有宮人王娘,耳中生繭,愈長愈大,三年繭裂,破而為狗。后來犬戎犯境,高辛氏出榜,殺得犬戎吳將軍者妻之以女,不曾想盤瓠將吳將軍頭顱銜來,高辛氏無奈,將女兒嫁給了盤瓠。一日盤瓠突發人言,要妻子將自己罩于鐘下,百日打開,自己將變作人形。

  妻子依言布置,然而十分擔心盤瓠饑渴,到了九十九日上,實在忍不住,掀起大鐘一角來看,盤瓠見光,變化乃敗,身己是人身,只有狗頭未成人頭,于是狗首人身存世,后為畬瑤諸族之祖。

  因此狗中之蟲,多為繭出。繭有石繭,海繭,樹繭,云繭,土繭等等。內中皆孕靈物,生于陰陽際會之處,乃天地交合而誕。孫悟空的出生雖是演義,但用的卻是石繭的概念。

  狗之為物,其肉寒,人食之易發舊疾,是發物。世人都知吃狗肉可醮花椒,生花椒遇狗肉則不麻,物類相感之理,卻不知狗肉為虎酒,凡虎食狗肉,食罷即醉,虎食狗醉七天。

  乞丐偷狗,手段有二,一是藥悶狗,二是壇偷。

  現在所稱的悶狗之藥,在歷史上可謂大大的有名,叫作蒙汗藥。大樹十字坡,孫二娘的洗腳水,魯智深都曾著道,不知壞了多少好漢。

  此藥炒制方法,不便言表,舊時賣此藥的,多是兩人,一人嘴中含筷,將藥服下,須臾便倒,人事不醒,這藥服后能緊牙關,使服用者無法張嘴,另一人只能撬其嘴中筷子,將嘴撬開,以溫水灌之,一袋煙工夫即能解醒。用此博滿街喝彩,以售此藥。

  藥以薄臘包裹,臘破藥出即能緊牙關,不醒人事,時間略一長,便再也救不醒,死實了。有道是,荊柯不必赴秦宮,豫讓何須毀面容,十字坡前蒙汗藥,殺人盡在笑談中。

  這藥藥狗,以雞爪為上品,將藥粒置于雞爪中,扔給狗,狗牙一咬,臘破藥出,須臾即倒,有懂行的狗主人發現的早,不去追趕偷狗之丐,而是抓緊用涼水灌狗,尚能撿得殘命。

  二是壇偷。游鄉之丐攜一瓦壇,內中放入雞腸子。見村外有游食之犬,就將壇子置地,待餓狗鉆壇取食,頭入壇中,上前按住,以破布塞實壇口,將狗倒提,此時狗頭己掙不出壇口了。

  此兩法乃師承之法。但現今動保護主義者往往詬之,以其愛心掃地,不是君子之行。

  現有食狗之民俗,亦有愛狗之風氣,孰是孰非,可度之以法。法外皆可為,才是道統良治。

  我在趕蟲生涯中,也用此藥,但從沒悶過狗,除非人身受到威脅。

  這些乞丐入門的東西,魯蝦蟆只用了幾天就教完了,然后用了整整十二年教我趕蟲,期間也撿來些初高中課本,讓我讀。所賴我天性不算笨,學了個七七八八。

  起初我只專注于魯蝦蟆撿來的課本,對趕蟲之事并不上心。我那時的想法,是希望有朝一日,雪玲瓏不再糾纏我,能重回學校讀書,考個好大學不敢指望,和一般人一樣,上個中專或者專科,找個不疼不癢的工作,安身立命要緊。

  每當我看到自己一身破衣爛衫,窩屈在海荒柳林之中,再想想同齡的孩子,男男女女一塊去上學,有說有笑有理想。說不準同桌之間還能發展段感情,日后結發,熱熱乎乎小兩口,生個調皮搗蛋的孩子,其樂融融。

  而我呢?卻只能流浪,人生注定灰暗透頂,窮困潦倒,連和人打招呼的資格都沒有。

  魯蝦蟆去世時九十五歲了,坐在茅屋外燒茶,己是耳鳴眼慢,老邁龍鐘,突然紅光滿面,那是回光返照,給我交待了一箱東西,沐浴更衣,無疾而終。

  我在柳樹溝一塊高地上埋葬了他,那是他早前看好的墓地,說是能旺徒弟,彼此朝夕相處了十二年,一朝撒手人寰,免不了嚎啕一場,撒淚作別。

  我心中也是五味雜陳,有家不能歸,有親不能投,好歹有個伴,一時歿沒,更添惆悵。打開魯三星留給我的箱子一看,他趕蟲一生的積蓄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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