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其實是黎宵去而復返,把我抱回了蘭公子的居住。
常先生向我提出了兩種治療方案。
一種,是將曾經錯位的骨頭打開重新接過。缺點是在過程可能比較痛苦,優點則是見效快,不會影響到骨頭后續的生長。
另一種,用針灸治療,刺激穴位,疏通經絡。這個法子比較溫和,也比較穩妥,就是見效慢,療程也較上一種要來的長些。
“爺爺也真是的,這有什么可想的,自然是選第二種呀。”
常先生這邊剛把話說完,常禮就第一個舉起手,脆生生地搶答。
然后直接看向我,亮晶晶的眼睛里寫滿了期待:“選第二種!這樣小哥哥能少吃些苦頭,我也能常常跟著爺爺來看你,豈非是一箭雙雕的大好事?”
他看見我猶豫的模樣,轉而又露出個楚楚可憐的表情。
“還是說,其實小哥哥并不是很想見到我,說我可愛的那些話,也是覺得我可憐才隨便拿來哄我的……”
說著,眼波流轉間,常禮的一雙眸子中竟是要落下淚來。
見此情景,我不由地手足無措起來。
——因為我實在是不擅長應對太過直接的善意。
若對方是成年人,我尚且還能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來解釋,可面對常禮這般的孩子,就……完全沒有辦法。
——為什么這孩子能夠如此地親近我,為我著想,甚至幾乎要為此而流下眼淚呢?
明明我們不過只見了兩面,我也沒有給過他任何禮物或是別的什么東西。
對常禮而言,我本應該只是自己爺爺所醫治的眾多病患中,極為普通的一個……甚至我之所以能夠得到這個治療機會,還是托了黎宵的福。
我不明白,常禮這樣的表現是真的覺得我這個人本身,有什么討人喜歡的地方嗎?
正想著,常禮的腦袋上就忽地挨了一下,很清脆的一聲,常禮捂著腦殼嗚嗚嗚地嚷起來。
“爺爺,您這又是干什么,平白無故地就往人家腦袋上招呼,很痛誒……”
他的身邊,常先生還抬著手腕沒有放下。
小老頭聞言登時露出一臉忍無可忍的神色。
“就算是撒嬌也要適可而止。這是你自己的腿嗎,就一口一個選什么準沒錯,還故意擺出那副沒出息的樣子來要挾人。”
“我、我只是……”常禮的聲音小了下去,但仍是想要爭辯,“不想他那么疼而已。”
“怎么,憑一己的喜好去左右患者自己的選擇,你居然還覺得自己很有道理、很替人著想嗎?簡直胡鬧。”
常先生這一番話說得著實有些嚴厲了。
常禮一下子就沒話說了。小小的孩童垂著眼睫,揣著手朝著墻壁的方向站立著,看上去一副很是委屈的模樣。
這讓我有些于心不忍,同時也有些尷尬,想說些什么來緩和氣氛。
總覺得是因為我的緣故,害好好的祖孫倆鬧了矛盾,還害得常禮平白挨了一頓罵。無論如何,那孩子畢竟是一番好意。
……雖然,方才要不是有常先生的及時打斷,我可能真就被常禮可憐的模樣和殷切的話語所打動了。
常先生瞥了正郁郁寡歡面壁思過的寶貝乖孫一眼,而后輕輕地嘆了口氣。待到轉過頭來時,已經恢復了我印象中那個和藹長輩的模樣。
“這是你自己的身體,自己做選擇,可以參考別人的意見,但最終的決定還是要聽從于你自己的心意。”他語重心長道。
我問:“常先生,您之前說兩種方法有快慢之差,那大概分別需要多長時間的治療呢?”
常先生略一思索,然后做出了判斷。
根據我現在的情況,采取第一種治療方案,頂多半個月,少的話過個十日也就可以好的差不多了。前提是這期間需要嚴格按照醫囑行事,補充營養,保持狀態,配合用藥。
而第二種完全康復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在兩到三年不等。
“畢竟——”常先生捋了捋大白胡子打著哈哈道,“慢工出細活兒嘛,你這個年紀,又是長身體的時候。”
“兩到三年么……”
我下意識地重復常先生所言。
我從記事起到現在的時間加起來大概也就是六年,兩三年幾乎抵得上我有記憶的一小半人生那么長了。
兩三年前日日坐在小院子里發呆的那個枇杷不會想到,后來自己會背井離鄉,來到這么一個陌生的地方,遇見這么些陌生的人。
那么如今的我又怎么能夠確定,兩三年后的自己是身在何方,處于何種境地?
更何況,現如今蘭公子下落不明,若是他活著回來便也罷了。若是,他真的不幸遇難了……
修剪平整的指甲連同甲肉一起深深地陷入手掌之中,最終輕輕松開。
我抬眼,認真對上常先生隨和又篤定的目光,鄭重開口道:“常先生,枇杷選第一種。”
常先生白色的眉毛揚了揚,似乎有些驚訝我竟是這般痛快地作出了決定。
“孩子,你可真的想好了?把骨頭重新掰開再復位的那股子疼,不見得就會比你當初受傷的時候來得輕松,唔……搞不好還要再痛上一些。”
他煞有介事地說著,然后看著我再次確認道:“怎么樣,將來若是僅僅因為吃不消了就要求中途停止,要求換另一種療法,老夫可不會輕易接受。”
“枇杷明白的,既然是自己的選的路,定了就應該好好堅持,沒有輕言放棄的道理。剛才所言亦是如此。所以,今后便辛苦常先生為我診治了。”
我點頭,對常先生的做法表示理解。
倒是一直面壁思過的常禮聽到我與常先生之間的交談,幾乎立刻圓睜著雙眼朝著老者叫出了聲:“爺爺,您這也太不近人情了。”
見狀,常先生也不甘示弱地一吹胡子回瞪了回去:“就你小子長嘴了,這么能耐倒是自己來啊。”
“等我到了爺爺您這個年紀,指定比您強。”
“好好好,口氣不小。可惜了人家兩三年都不想等,恐怕是不愿等你那么久的。”
……
眼看著這一老一小說得熱熱鬧鬧有來有往,我有那么一瞬間開始懷疑上一次自己所看見的爺孫其樂融融的場景,會不會只是我的一種想象。
我本能地看向屋子里的第四個人,只見阿九先生面色如常地看著熱火朝天的爺孫倆,蓄著絡腮胡子的嘴角浮現笑意,神色溫柔且透著幾分懷念。
發現我正疑惑地看著他時,阿九先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低聲解釋道,剛才是因為想起了幼時的少爺。
……正所謂,三歲看到老。
聽阿九先生這么說,我很自然地想到,黎大少爺小的時候應該和現在差不多——就那種天大地大都不如我來得大,走過路過的狗看見了都要退避三舍,免得無緣無故被踢上一腳的小屁孩。
可我腦子里的那個代表了幼年黎宵的小人兒還沒來得及囂張多久,一旁的阿九先生就接著說道:“少爺小的時候其實非常內向,那時候的他幾乎不怎么會和人交流。”
后來,我從阿九先生的口中得知,黎宵打從生下來開始,身體就不是很好,會時常生病,也很容易因為一些磕磕碰碰就受傷流血。
黎宵的父親因此將兒子看得很緊,有時候不過是發現了手指破皮這樣的小傷都會大發雷霆,責備兒子自私自利任性妄為,居然連好好愛惜父母授予自己身體的這種小事都辦不到。
那種時候,完全還是一個幼小孩童的黎宵能做的就是順從地低下頭,沉默聆聽父親的教誨,安靜地等待著暴風雨的離去。
這樣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府中上演,結果便是年幼的黎宵越來越害怕生病或是受傷,更害怕被人發現自己身體的任何不妥,這種恐懼甚至遠勝過了對身體本身的擔憂,達到了幾近病態的地步。
如果放任事態發展,在病死或者真正重大的意外發生之前,年幼的黎宵很有可能先把自己給活活折騰死了。
——正是在那個時候,蘭公子出現在了黎宵的生命之中。
蘭夫人和黎宵的生母原本就是閨中舊識,就連兩個人在各自出嫁之后,仍舊時常來往。
不過后來,黎宵的母親因為生產落下頑疾,之后一直閉門修養,幾乎不再見客。
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到蘭家小妹意外身故。
葬禮結束之后,蘭夫人沉寂了許久。
直到受邀去往黎家做客時,偶然遇見了獨自一人郁郁寡歡的黎宵。
剛剛才從喪女之痛中走出來的蘭夫人,一見到與自家女兒年紀相仿的孩童,便不由地被吸引了目光,主動上前打起了招呼。
后來更是拉著黎宵把人帶回了屋子里。
從那之后,蘭夫人便時常遣人送些小孩子用得上的東西到黎家去,什么果子點心,筆墨硯臺,時新的衣料,保平安的掛墜……
甚至有一回,只因為黎宵連著三回在回信中夸了蘭夫人送去的果酥好吃,蘭夫人就把后廚那位專門料理點心的面點師傅給人打包送了過去。當然,這件事最后還是在黎宵父親的委婉推辭下作罷了。
不過這樣一來,蘭夫人就多了一條請黎宵來自己家里做客的理由。
而對這位熱忱善良的蘭夫人,黎宵也是從一開始的惶惑無措,漸漸地敞開了心扉。
他好像突然發現,竟然世界還可以是這樣熱熱鬧鬧、輕松隨意的。
因為蘭府中的每個人看起來也都是那樣的熱情好客。
在這里,黎宵不必害怕因為不小心摔了一跤就招致像父親那般的責罵,相反,蘭夫人會溫柔地扶起他,輕輕拍著他身上的塵土,告訴他下次注意小心一些就好。
生病和受傷不再是錯誤——而是值得心疼的,需要被安慰的事情。
“……那時候看著一天天變得開朗起來的少爺,我們這些大老粗也才恍然大悟。”
說到此處,阿九先生頷首抱拳,露出了甚為懷念的表情。
“一直以來,我們雖然陪伴在少爺身邊,看著他長大,竭力為他在第一時間鏟除身邊任何可能的危險,卻終究還是忽視了……對于一個孩子來說,鼓勵和溫柔的話語也是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意識到這點之后,我們下定決心開始了改變。”
至于阿九先生他們改變的成效,我也算是親眼見證過了,說不上效果卓然,應該說是已經到了矯枉過正的地步。
在跟阿九先生熟悉起來之前,我以為他的話不會很多,后來發現事實并非如此——至少在說起與黎宵有關的事情時,阿九先生就會變得尤其健談起來。
他跟我說了黎宵小時候的許多事情。
他說,黎宵一歲的時候剛開始學說話,最常蹦出的幾個音節全都分別代表了當時常吃的幾樣零食。
兩歲的時候,黎宵已經能在院子里跌跌撞撞跑得飛快,只是他們一群人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頭連大氣都不敢出。
三歲的黎宵則因為一次尿床,石化般呆坐在床上,抱著被子對推門進入房間的第一個人哇哇大哭。
四歲的時候,五歲的時候……一直到今年夏天,十二歲的黎宵遇見了我。
阿九先生說到這里時頓了頓,朝我露出一個微笑。而我禁不住一愣,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由一個旁聽的觀眾,搖身一變成了劇中人。
“少爺他沒什么朋友,也幾乎不怎么愿意和同齡人來往。所以,在知道你的存在時,我們都很高興。”
我雖然能夠理解阿九先生說這話時的心情,卻依舊不明白,黎宵和我之間的關系,真的算得上朋友嗎?
我記得黎宵對我說過的所有挑釁貶低的話語,我的額角有著因為他而留下的傷疤,包括不久之前的那個夜晚,我還因為黎宵為了蘭公子而準備的莫名其妙的驚喜而同時崩掉了兩顆門牙。
但是……
我也同樣知道,那天我頭破血流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之際,其實是黎宵去而復返,把我抱回了蘭公子的居住。
我并不知道原本已經走了的黎宵是懷著怎么樣的心情回來的,也不知道那天他是怎么能忍住不暈血的。
但他的懷抱確實給了我一種莫名熟悉的感覺,尤其當視線被披風遮擋、眼前一片昏暗的時候……于是有些突然、又頗為順理成章地,我就把這件事給想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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