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整理思路
傍晚,夕陽殘照,紅云漫空。段虎先去小店買了兩條短褲,然后拉著李俊去海邊游泳。正愁洗澡沒褲子換的李俊明白段虎的良苦用心,內心無比感動。游完泳回來時,黨瓊花已經準備好晚飯了。
二樓做好了四房兩廳,晚上各睡一間。
因為李俊提供的信息,段虎認為公園兇案現場出現過的紅發女子就是顏夢云,如果她被“交通肇事”滅口,則達建國無作案時間便沒了人證,由此可以推斷,欲置達建國于死地的人,必然是幕后真兇。而高云天巴不得將公園兇案草率終結,肯定不會是為姜偉奇脫罪,那么時創豐殺妻基本可以確定,但是,證據呢?段虎當夜無眠,對公園兇案的發生和發展過程,進行了重新梳理:
現場留下姜偉奇和另外一個人的j液,姜的在y道內,另外一個人的在舒靜臉頰部。還有一根女性體毛沾在舒靜臉部的j液上,但據dna檢測,這根體毛卻不是舒靜的。
現場腳印被人為破壞,只留有一對男女的鞋印,女人腳印不是舒靜的,男人腳印也不是時創豐和姜偉奇的。那么會是時創豐破壞了腳印還是姜偉奇破壞了腳印呢?
因為舒靜是深度醉酒,肯定是背到公園里來的,那么公園是不是第一殺人現場呢?
如果是時創豐和姜偉奇之外的另外那個人背過來的,那么這個人留下的腳印不會這么淺,因為舒靜的體重將近六十公斤。
如果姜偉奇是戴著手套作案,為什么他車上和舒靜的挎包上到處留有他的指紋,而在用來殺人的膠帶上卻沒有他的指紋呢?難道他拿膠帶殺人時才戴手套,車上和包上的痕跡是之前留下的?會不會是姜偉奇將舒靜送到家后,看到她家窗臺上這卷膠帶,擔心她醒酒后告他強侵,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用膠帶將她纏死,再拋尸公園呢?如果確是這樣,他一定是帶著手套作案的。可他并未銷毀其他痕跡,單單不在奪命膠帶上留下痕跡有何意義?
如果是時創豐不帶手套作案,那他的指紋為何只留在膠帶上,而在舒靜身上的其他地方沒有留下指紋?他不可能帶著手套作案,摘下手套殺人。原因只能是他戴著手套作案,所以沒有留下任何痕跡,膠帶上的指紋,是在他殺人之前早就留下的,他忘記了而已。
膠帶上既然有時創豐的指紋,那么殺人膠帶的出處一定和時創豐有關系。
時創豐的解釋是他和舒靜送節禮去丈母娘家時,曾用這種膠帶封過水果箱,然后隨手放在窗臺上。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謊言。
如果是案發時間出現在現場的另一個人、經過時創豐家時,從窗臺上拿了膠帶將舒靜殺死,搜掉財物,再拋尸公園,那么這個人也是帶著手套作案的。他拋尸j尸,并把體液遺在舒靜臉上。或者是他戴上手套,拿了窗臺上的膠帶,用車將爛醉的舒靜運到公園附近,再背到公園竹林之中,先奸后殺再劫財逃匿,這樣也可以說通。但這個人只能是和顏夢云有染的達建國,而如果蘇定堅托李俊帶出來的話要是不假的話,則達建國根本不具備作案時間。
還有誰會深夜背著一個女人進公園?被人撞見豈不立馬露餡?舒靜深度醉酒不能走,能走她就不會進公園,而是回家休息。所以,她只可能遇害之后被包裝移尸到公園,那么這個外包裝會是什么呢?到最后,手套和膠帶去了什么地方?外包裝去了哪里?是不是被銷毀了?被誰銷毀的?
為什么嫌疑人只考慮滅跡而不考慮毀尸?
段虎推測,就算顏夢云死無對證,假定達建國真要殺人,他也絕不會將自己的j液和g塞留在現場,因為這比留下鞋印要危險得多。如果是達建國將爛醉的舒靜背到現場,他同樣不會留下這么淺的腳印。如果是達建國毀掉了較深的腳印,那他為什么不同時毀掉淺的腳印?因此可以肯定,真正的殺人兇手是將舒靜殺死后背進竹林拋尸,再刻意破壞腳印,并偽造了復雜的殺人現場。因為露水潮濕了地面,交通工具怕留下轍痕,兇手必不進公園而將車停在路邊。這么晚,誰會從車上背著個女人進竹林?背上背著一個人,萬一被別人看到或者被人遇到,該怎么解釋?誰都不會冒這樣的風險。所以舒靜一定是被殺后再被藏尸移尸。而找到藏尸移尸的包裝工具,才是破案揪兇的關鍵。
按照這個思路,殺人兇手只能是時創豐,第一殺人現場也只能在他的奧迪車上。即使姜偉奇和時創豐兩人都有作案動機,姜偉奇可能是殺人滅口,但不毀尸便滅不了他在舒靜身上留下來的諸多痕跡,所以他殺人棄尸于理不通。而時創豐一是因為祖霞(祖霞曾揚言時創豐不跟她結婚,她就自殺。)所逼,二是舒靜與他人有染。如果不是膠帶上有時創豐的指紋,則他即使留下舒靜的尸體,也不會留下自身的痕跡,并能順利達到嫁禍給已經侵犯過舒靜的姜偉奇。
如此一來,便又衍生出作案時間和作案工具的問題。
時創豐的作案空間假定在車內,作案時間限定在10點半,他銷毀作案工具的時間,就只能是10點半(舒靜死亡時間)至11點40分。這不到70分鐘內,他處理了作案工具還得回到萬歡玩具廠找保安,于是又引出一系列新問題,來回70分鐘的路程,奧迪正常行駛能走多遠?能避開攝像頭而且行人稀少的路有幾條?一條國道,一條山路,他最可能選擇的路是哪條?在他選定的這條路上,他在35分鐘之內,大約開到什么地方?只要正確解答這些問題,就能鎖定他鎖毀作案工具的大概范圍,并于鎖定范圍內,發現有利于快速銷毀或藏蔽作案工具的自然環境。也只有找到了作案工具,案情才能浮出水面。
段虎想清楚以后,天已大亮。他叫醒李俊,說自己的面包車舊了,要去市里找汽車修理門市美一下容,順帶給他買兩身衣服,回去也好有個形象。
李俊除了感動還是感動,立即起床洗漱。待他倆收拾完畢,黨瓊花已煲好粥了。不大一會兒,祖霞又買了點心回來。吃完早餐后,段虎帶著李俊去了市區。
路上,李俊問道:“祖哥,小妹叫什么名字呀?”
段虎道:“她叫祖霞,男朋友被人逼迫承認是公園兇案的兇手。我現在就是要把那個真正的殺人兇手找出來,解救她的男朋友。”
李俊道:“原來開尾號789奧迪越野車的人就是她的男朋友。祖霞漂亮能干,心地善良,還答應我留在她店里打工。我是從內心感謝她。如果是幫她的忙,也算我一個吧,祖哥需要我做什么事,只管吩咐,我李俊縱使兩肋插刀,也決不含糊。我雖然干過壞事,但不想一直干壞事,我并非沒有做好事的想法,只是沒有做好事的能力。看到有人遇到天災人禍,我也想捐款的,可惜沒錢。其實我心向善,但貧窮萬惡。我這么說,祖哥可能不信,但是大實話。”
段虎道:“我也沒看扁你,否則不會跟你說這么多重要的事情。高云天是什么樣子的人,你應該猜到幾分了,祖霞她現任男朋友的案子,就在他手上。如果你愿意幫祖霞的忙,要防備他,高云天可不是一般的狠。我們先把車搞好再回b市,到時你先回家里待著,有困難我會來找你。還是一句老話,你口風一定要緊。”
李俊神情莊重道:“祖哥,我懂。”
他們聊著聊著,車子便進了市區。兩人很快找到一家專業的汽車修理店。把車開進去。老板馬上迎上來詢問情況。段虎就說要把車全部噴成都市綠。老板說沒問題,但要三天時間才能完成。段虎也說沒問題。跟老板說好價錢之后,段虎便帶著李俊去逛街了。
段虎給李俊買了兩身外套,一套灰色西裝,一套牛仔服,另買了兩件襯衣和一只迷彩旅行包。
李俊當時就進試衣間把西裝襯衣換上,走出來一看,妥妥的帥哥一枚。段虎說了句不錯,又給他買了條領帶和一個精致的領帶夾,并親手幫他系上。李俊敬重段虎的坦率和真誠,內心真把他當哥了,所以一點也不生分,對著鏡子照了又照,滿滿的自豪感。
段虎結了賬,就幫李俊提著包,微笑道:“李俊,干脆去做個發型,搞個大哥大的派勢,回去唬唬人家。”
李俊開心道:“嗯,總是被屋邊人瞧不起,這回也讓他們羨慕妒忌恨一次,反正他們也不知道我有錢沒錢。”
兩人進了發廊,段虎洗了個頭。李俊則搞成了三七分頭。從發廊出來,李俊真的像個大老板,而提著迷彩包的段虎,反倒像個小跟班一樣。
李俊和段虎繼續逛街,不知不覺又到了吃午飯的時候。
“祖哥,餓了,買份快餐吃吧?”李俊拍拍肚子道。
段虎風趣道:“李老板吃快餐,未免太寒酸了吧!走,我們去前面那個北方餃子館吃頓餃子去。”
李俊眉開眼笑道:“好的,今天跟著祖哥威風,日后我發跡了,一定報答。”
段虎便鼓勵道:“只要你肯努力,一定發跡。”
兩人興高采烈地交談著,大大方方的進了餃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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