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張偉開大!是時候送全家人進去了!
林賀龍覺得自己這下徹底安全了。
坐牢?不存在的!
他有人有關系,家里還有錢,能請得起厲害的律師。
怎么可能會真的坐牢十五年啊?
“該死的謝彤彤,不給我諒解書,等我出去的,非要弄死她不可,出去以后接著打她,不就是賠錢嗎,我又不是賠不起。”
他已經讓顧晨不要再參加二審了。
結果顧晨還是要出來二審。
顧晨就非要和他作對是吧?
那顧晨等著吧!
等他出來之后,就算不敢殺顧晨,出來之后揍顧晨一頓他是敢的。
他能找到顧晨在哪,顧晨能找的到他嗎?
......
很快,就到了二審開庭的時候。
林賀龍信心滿滿。
謝彤彤沒有什么信心。
有媒體來采訪謝彤彤,謝彤彤在媒體面前說出了這樣的一番話。
“不管今天的結果怎么樣,我最初的目標都是送林賀龍死刑....”
“林賀龍把我打成這樣,今天我寧可一分錢賠償都不要,我都要林賀龍死刑。”
“林賀龍對我造成了太大的心理陰影,我的人生已經被他給毀了,現在的我,心理和身體上,都已經變成了一個殘疾人,我的生活很痛苦。”
“我恐懼家暴,害怕家暴...林賀龍的行為已經不是單純的家暴了。”
“當你看到一個人拿著刀砍你的時候...一次次用拳頭打你的時候,一次次在你面前砸東西的時候,你會是什么感覺?”
“我經歷這樣的日子,經歷了兩年,林賀龍帶給我的痛苦,卻是終身的....”
“我這輩子都會是殘疾人了,我的腎永遠壞死了,我甚至不能和正常人一樣去上廁所,你們知道掛個糞袋是有多么痛苦嗎?我上廁所都變成了一種奢望!”
“我想知道,憑什么?!”謝彤彤說。
謝彤彤很痛苦。
今天就是二審了。
謝彤彤不知道最后的結果會怎么樣,她能相信的人只有顧晨。
不管結局怎么樣,她都已經盡全力了。
她只想施暴者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當天上午九點,法院正式宣布開庭!
此時此刻,直播間的觀眾已經超過了上萬人。
很多人都在關注著這場直播。
不少人都紛紛發著彈幕。
【二審也沒用的,林賀龍是不可能被判死刑的。】
【這個確實,謝彤彤盡管真的很慘,可是要給林賀龍判死刑是根本不可能的,請顧晨來打官司也不可能,你就是找誰打官司也不可能給林賀龍死刑的。】
【一審判十五年,二審不會判的更輕了吧?】
【這也沒辦法,謝彤彤只能盡力去維權了,林賀龍這么囂張,到處威脅人,威脅謝彤彤全家,還威脅顧晨....這種人太可恨了。】
【顧律師都被威脅了,還有什么是林賀龍這種人做出來的?就算不能死刑,也要判一個無期徒刑吧?】
【冷知識,無期徒刑也就關二十年左右,不是一輩子都在監獄里面的。】
【我的建議是判終身監禁,這不判一個終身監禁嗎?】
【終身監禁的話,林賀龍就一輩子都出不來了。】
網友們都在討論,他們只覺得很遺憾。
這個案子顧晨也出手了,張偉也來了...
可就算所有的要素都拉滿,大家覺得顧晨+張偉聯手死刑起步,也只是在玩梗。
實際上,顧晨和張偉都只是律師而已。
律師還是要遵循法律的。
如果當事人沒犯法,那誰來也不可能判刑啊。
玩梗平時在評論區里面玩玩梗就算了,現在是打官司...
法庭上可不是玩梗的地方。
很快,到了開庭的時間。
二審的審判長:任青青。
二審的審判員:丁雨童,趙天晴。
京都高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
原告,被告都已經入場了。
審判長任青青開口說道:“雙方當事人是否對本庭審判長、審判員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一般打官司都會有這個流程。
是否申請回避...
如果和審判長是親戚關系,或者是認識...為了避嫌,會有回避原則。
如果想換一個審判長,在開局的時候是可以申請換審判長的。
林賀龍:“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林賀龍嘴角露出了笑容。
他是認識任青青的,他家里人也認識任青青。
而且這是秘密,外界也是不知道的。
因為任青青的爸爸年輕的時候被林家救了一命...
所以他們找任青青幫忙,任青青是不可能拒絕的。
就算任青青不能夠明目張膽的直接偏向,更不能違反法律...
可是審判長一般都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權的。
自由裁量權是什么?就是審判長擁有在法律范圍內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權。
在這個權限范圍內,怎么判都是正常的。
這種在生活當中也是隨處可見的。
比如罰款50元-200元,在這個區間都是可以的。
如果你誰都不認識的話,一般就要罰款200。
這還沒得說...因為這是自由裁量權。
比如男女雙方結婚不到一天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
法律在這個上面是沒有具體要賠償多少比例的規定的。
比如男方給了一百萬的彩禮,審判長有權利判決女方退還一百萬彩禮。
審判長也有權判決女方退還五十萬彩禮,這都是在審判長的權限范圍內的,就是自由裁量權。
甚至有一個案子,審判長把男方的婚前財產也判給了女方,男方直接被判凈身出戶了...
可分明是女方出軌在先,審判長仍然這么判了。
那審判長違規嗎?
答案是不違規。
因為審判長在這個權限范圍內是有自由裁量權的。
只要是男方的財產,就算全部判給女方,法律上也沒有什么不合理的。
男方凈身出戶之后,直接線下單殺審判長....這也沒轍。
家人要求男方賠償,可是有用嗎?男方手里一分錢都沒有,因為男方手里的錢都被判給別人了。
面對任青青,林賀龍當然不會申請回避了。
這個案子,就算他犯法了,會被判刑...
但是最后判十年還是十五年,不都是審判長說了算嗎?
故意傷害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下,法律規定上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情況沒那么嚴重,那判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是有可能的。
最關鍵的是,怎么算情況特別嚴重?
就算情況特別嚴重,又怎么判定是判十年,還是無期徒刑,還是死刑?
十年到二十年,該判多少年?
江燕已經在看守所找過林賀龍了,江燕也隱晦的和林賀龍提起了...
讓林賀龍二審的時候態度好一點,不要那么囂張,就全程道歉+認錯。
只要態度好一點,那就有悔過意愿,就可以從輕處罰。
哪怕沒要到謝彤彤的諒解書,也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可以說,林賀龍的父母把所有的東西都安排好了。
只要林賀龍配合就好了....
他們也不可能真的看著林賀龍被判刑十五年。
江燕甚至還說,這次百分之百可以讓林賀龍判刑三年以下!
江燕對張偉還是非常信任的。
天時地利人和全都有了...剩下的就看林賀龍的表現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原告謝彤彤。
謝彤彤還沒說話,顧晨直接開口了。
顧晨:“我有異議。”
所有人都是有些詫異。
一般情況下,審判長問有沒有回避原則,也就是走個流程。
畢竟這種情況是很嚴格的,一般情況下根本不會用到回避原則。
尤其這還是高級人民法院...
這種沾親帶故的關系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現的,就算出現了也早就回避了。
像林賀龍這種情況還是太少見了。
而且林賀龍一家和任青青一家也沒有沾親帶故什么的。
顧晨開口說道:“我申請回避。”
“我手里已經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任青青和林賀龍一家是認識的,十年前,任青青的爸爸得了重病,生命垂危,是林賀龍的父母給的錢,去的大醫院幫忙治好了任青青的爸爸。”
“林賀龍一家和任青青一家經常有往來,每年過年都會走動,兩家關系較勁,我認為本案當中應當進行回避。”
當顧晨申請回避的時候,還拿出了證據...
那這個案子,也只能回避了。
任青青走了。
林賀龍:“????”
林賀龍臉色都變了。
江燕的臉色也變了。
江燕已經頭皮發麻了。
不是,顧晨是怎么查出來的啊?
這種事情,你讓警察來查,不查上十天半個月的,也不可能查出來啊。
結果顧晨就什么都查出來了?
這科學嗎?這合理嗎?
怎么顧晨什么都能查到啊!
這種事情,就算是有心人去查,也很難查得到的啊!
而且他們兩家又不是親戚,關系好也沒事啊。
沒想到顧晨連這個都能查出來?
這還是人嗎?
江燕臉色有些發白。
她知道顧晨打官司厲害,沒想到顧晨打官司這么厲害。
顧晨上來就先拿出了證據,直接用出了回避原則,連審判長都換人了。
林賀龍的爸爸林建樹也在這里坐著,林建樹臉色蒼白,毫無血色。
不是,這顧晨是怎么查出來的啊?
顧晨這是人嗎?
這個案子立馬就變得充滿了不確定性。
“完了,徹底完了。”林建樹臉色有些蒼白。
“顧晨連這個都能查出來,他是怎么做到的?”林建樹不敢想,顧晨究竟是對他們一家做了多少調查啊。
他們之前還威脅顧晨...
雖然也只是拘留了他們幾天,可顧晨能把這個查出來,還是讓林建樹很害怕。
.......
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發著彈幕。
【6666666,顧律師牛逼!】
【顧晨發力了嗎?法外狂徒發力了!】
【上來就先把對面律師干掉了!】
【顧律師這都能查出來?好家伙.....】
【這才是專業的律師啊,顧晨為了這場官司做了多少準備啊。】
很快,新的審判長到了。
審判長方科,審判員丁雨童,審判員趙天晴。
方科開口道:“原告當事人謝彤彤,被告當事人林賀龍,不服京都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618號判決,向本院提起訴訟。根據《華夏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對本案進行公開審理。”
“請訴訟方開始進行陳述。”方科看向了謝彤彤和顧晨。
顧晨開口道:“林賀龍犯下了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兩年來對謝彤彤家暴的次數超過了三十六次,謝彤彤已經重度殘疾,左腎永久性壞死,十二指腸斷裂......”
“并且林賀龍多次威脅謝彤彤,所有的威脅都有證據,林賀龍還多次威脅律師,林賀龍的家人也多次進行威脅,顯然沒有任何悔意。”
顧晨先說案情的基本事實。
謝彤彤也開口說道:“審判長,我哪怕一分錢賠償不要,我也要讓林賀龍死刑!林賀龍如果不被判死刑,那我以后的生活都不敢想,我害怕...我害怕林賀龍將來出獄之后,接著來找我,接著來打我...來報復我,還有我的家人,我很害怕。”
顧晨這次打官司,可是準備了大招的!
這只是一個簡單的開場...
后面才是大招!
顧晨開了系統看這個案子,可不是白開的。
而且顧晨就在打官司前,已經把相關的證據給了警方!
審判長方科看向了被告,說道:“被告律師有何辯駁?”
這個時候,法庭外面已經有很多警察到了。
張偉這個時候開口了。
張偉目光抬起,他知道,他今天只能幫客戶完成訴訟請求了。
林賀龍不希望坐牢,就算坐牢還不能超過三年。
那張偉肯定會全力完成客戶的訴訟請求的。
張偉說道:“林賀龍家暴這一行為固然犯法,不過林賀龍在一審到二審期間,已經有悔過之意。”
所有網友都是有些懵逼。
情況不對啊。
張偉真的開始幫忙辯護了?
這不符合張偉打官司的風格啊。
張偉接著說道:“審判長,不過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匯報。”
“我的確是一名律師,我應該幫助林賀龍辯護。”
“只是我去了林賀龍家里的時候,發現了林賀龍一家人都在做的事情....”
“我發現林賀龍一家涉嫌售賣冰糖!價值很高,已經超過千萬!數量極多!我剛才在進法庭前已經選擇了報警,并且證據也發給了警方。”
“這個案子具體的細節我不清楚,但是我覺得有人售賣冰糖,運輸冰糖,我發現了,我就要報警,這是我作為一個公民應有的責任。”張偉開口道。
當然,這里的冰糖并不是說真的冰糖。
只是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只能說成是冰糖。
而這個時候...所有人都是站了起來。
警方也已經走了進來,直接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林賀龍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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