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一口
李小天出了廣源樓,走了沒到兩條街,敏銳的他發現自己被跟蹤了。
于是乎,李小天故意來到一條小弄堂,等至跟蹤他的一行人出現,轉頭和他打起招呼,道:“說吧,干嘛鬼鬼祟祟地跟著我?”
跟蹤李小天的有四人,看幾人模樣,流里流氣,一看便知不是什么好鳥,而且這些人都不是修士,這就讓李小天倍感疑惑了,按道理來說,他來到上安城的這些日子,除了柳家的那個柳普,也沒招惹什么人,再說了,柳普也知道李小天的修為,絕不會派這些俗人來攔堵他。
所以,他們到底是誰的人?
又或者說,就是地痞流氓純屬缺錢想打劫?
“喲,膽子挺肥的啊,自己找個犄角旮旯。”
“看他的樣子,好像不是我們堵他,而是他堵我們,哈哈。”
兩人嘲諷道,四人發出哄笑。
不知者無畏。
李小天笑著搖了搖頭,身形驟然飄出,一拳兩腳,只聽見慘叫連連,瞬間已是三人倒地,剩下一人嚇愣在原地,等反應過來,已是瑟瑟發抖。
“好…好…漢,我錯了!”剩下那人撲通一下直接跪下,結巴求饒。
李小天問道:“說吧,到底是誰派你來的?”
那人還有些猶豫。
李小天嗯了一聲。
那人駭得連忙道:“我說我說,其實我們是聚財幫的人。”
“聚財幫?”李小天復道,聽著有些熟悉,仔細一回想,茅塞頓開,當時那個柳蟄盛情邀請他加入的不就是聚財幫嗎?果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什么樣的老大就有什么的小弟。
那人解釋道:“聚財幫是柳家三公子所創建的門派,主要是為柳家服務。”
李小天問道:“所以,你們為什么攔路堵我?”
那人回道:“好漢有所不知,這事還得從聚寶閣和廣源樓說起。聚寶閣與廣源樓本是生意上的競爭者,本來兩家算是平分秋色,自是前些日子三公子接手聚寶閣之后,稍用手段,那廣源樓便是一落千丈,聽說已經瀕臨倒閉了…”
聽這里,李小天徹底明白了自己被堵的緣由,打斷了那家伙繼續長篇廢話,言簡意賅道:“你們攔截我就是因為我進廣源樓做了買賣?”
那人見李小天已知原因,豎起大拇指,諂媚笑道:“好漢聰明,真乃神機妙算!”
李小天沒理睬他,徑直走去弄堂。
后面傳來馬屁聲送行:“好漢慢走!”
不得不說,這柳蟄還真是玩下乘手段的高手,公平競爭不行,干脆就搞惡性競爭,直接斷陳家的客源。
“這些事情看看聽聽就行了,自己還是專心修行吧。”李小天心道。
只要沒招惹到自己,天塌下來都不是事。
萬木堂。
自是那日教了李小天修巧妙的修行方法之后,已經有些日子沒見到木林森。
雖說木林森修行高深不可測,但是行事風格獨樹一幟,老頑童三字極適合他。
起先,李小天就單純的以為木林森是個奸商,而后,知道他是修行極強的修士以后,心中畏而遠之,最后,木林森主動上門有意無意地指點迷津,讓李小天對這個一把年紀玩世不恭的老者頗生好感,總覺得他身上有種特別的孤獨。
因為木林森的提點,李小天的神行步才得以順利入門,所以李小天特意買了壇好酒以表謝意,只是剛到店門口,李小天就猶豫了:“自己身上可身懷巨款呢,這老頑童可是摸金好手,不行,應該把錢放在家里再來的。”
“來都來了,還不進來。”店內忽傳來木林森慵懶的聲音。
“失策,失策,但愿他發現不了這身上的二千五百枚金幣吧。”李小天心想,便是硬著頭皮進店。
一進去,李小天就看到木林森躺在搖椅上,假寐著,旁邊爐子上溫著酒,十分愜意的樣子。
“怎么,知道我這是最后一壺酒了,沒酒錢了,還特意帶一壇酒,有心,有心。”木林森朗笑,只是瞟了眼,又道:“喲,你小子發財了啊,居然還有一袋百制金幣。”
李小天一聽,大吃一驚,這錢袋藏在懷里好好的,他是怎么知道的,而且還曉得是百制金,真是奇了怪了。
“咦,前輩這是百元酒?”李小天岔開話題,指著酒爐道。
那酒香味確實與隨意客棧掌柜送給他的百元酒很相似,但卻有所不同,很明顯,爐上酒有股獨特的花草清香。
木林森回道:“懂得挺多的嘛,居然還知道百元酒。我這酒可是獨家秘制,比百元酒高檔多了,不信,你嘗嘗。”
百元酒得功效李小天是知道的,一聽木林森說這酒比百元酒還要高檔許多,已經饞得不行,現在木林森主動請喝,斷然不會放過這大好機會,連忙提起熱壺,倒了一杯,一口悶了。
然后呢,李小天就郁悶了。
他正滿心歡喜地期待這高檔酒的功效,等了好一會兒,發現這酒除了口感比百元酒好一些,毫無固本培元的作用,和普通的酒沒啥子區別。
“忘記和你說了,你這一口,本來怎么著也要二百金幣,既然我們倆這么熟,我也不殺熟,打個五折,一百金幣,怎么,仗義吧。”木林森盯著李小天,一喝完,雙邊指摩挲邊道。
李小天聽完,直欲吐血,果然就不該講禮來看他的,這不,一不留神就被套路了一百金幣,無奈,只能掏出一枚百制金幣遞給木林森,木林森賤兮兮地含笑收下。
“這酒雖沒什么藥效,口感卻比百元酒還勝一籌,自己也算是品酒頗多,倒真沒喝到過比百元酒口感還好的佳釀,也許,此酒真是比百元酒還要高級的酒呢?再說這老頑童雖然愛玩,仔細一想,還真沒騙過自己,指不定他說的都是實話。”掏完金幣,李小天仔細思量。
既然如此,李小天心生一個好主意。
李小天左顧右盼,看到了一個大瓷缽,于是乎,拿起酒壺,把壺中酒悉數倒進瓷缽里,隨即端起瓷缽,一口悶進肚子里,喝完之后,順帶擦了擦嘴,打了個酒嗝。
“前輩,這也算是一口吧。”李小天咧嘴一笑,爽快地再掏出一枚百制金幣遞給木林森。
李小天這頓反套路操作把木林森看傻眼了,連忙從搖椅上跳了起來,拿起酒爐向外頭倒酒,發現一滴不剩,擺出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氣咧咧道:“好你個小子,居然算計到我頭上來了,可憐我辛苦這么久熬制的洗髓酒,你居然一口不留,真是造孽啊,怎么就遇上你這個大冤種!”
李小天見得木林森這般氣惱的樣子,心中甚是竊喜,老頑童如此在意這個洗髓酒,足以說明這是個極好的東西,雖不知具體功效如何,但絕對地只賺不虧。
“干嘛動這么大的氣,氣大傷身,大不了,再熬制一壺。”李小天怯聲安慰道,畢竟修為差距擺在那里,萬一木林森發飆,自己非死即殘。
木林森橫了李小天一眼,道:“再熬制一壺,你小子說得倒是輕巧,且不說制酒的原材料難找,光是發酵幾要一兩年,期間還要掐準時間加入各種草藥,是一件極其耗費心神的活,剛剛說一百一口完全是逗你玩的,就這好玩意兒,二萬一口都有的是人搶著喝,你倒是曉得事,一口干了。”
“果真這么難得話,酒剛喝下去,打上一拳,應該還可以完酒歸壺。”李小天一本正經道,說著準備以拳砸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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