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情深&款款
離開C市,昊宸堯與我們分開乘車,他要先回D市辦點事情隨便接他弟弟回E市,我和蘇亞妹徑直回E市。
后來,我才知道,他所辦之事與我密切相關。
他私自去了我家,買了很多的禮品,我媽和宇成哥沒見過他,均感驚訝與突兀。他遂說明了自己的身份,說自己是上次送我和蘇亞妹回來的那個人,現在已經升職為我的正牌男友。他自稱身為我的男友,有責任有義務來探望探望我的家人,促進彼此的相互認識與了解。
根據媽媽與我談電話的口氣判斷,她對我的這個男友滿意之極,夸他不僅人長得俊俏,而且西裝革履,一看就是有錢人家的孩子,成熟、靠譜。
昊宸堯從我家離去之后,媽媽第一時間打電話告知我,心情激動而興奮,她多多少少責怪我欺騙了她還瞞得嚴嚴實實,我們同居的事情她也知道了,她講了許多許多,絲毫也不吝嗇昂貴的話費。
以前,媽媽總是提醒我上大學要以學習為重不許我談戀愛,并在有意無意中撮合我和宇成哥,一度苦口婆心地說服我,希望在女兒身份的基礎上多加一層身份——兒媳。
一直以來,她反對我談戀愛交男朋友,就是懷揣著這樣的愿望,這樣的愿望或者可以說意圖,從我走進她生活中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存在了,而且,我相信,在她見到昊宸堯之前還始終存在著,直到昊宸堯出現。
我為媽媽的轉變,并如此欣然地接受昊宸堯的態度感到驚訝,同時,對于其中的緣由,我已猜得有幾分。
然而,使我感到更為毋寧說是震驚的是,沒征得我的同意,昊宸堯擅自與我的親人見面不說,還在初次見面,在我不在之時時,昊宸堯竟然向我家人提出了要與我結婚的念頭。
媽媽因此叫我這個周末務必回去一趟,商量我的終身大事,無為是替昊宸堯說好話,幫他說服我罷了。
昊宸堯一回來,我嚴肅甚至生氣地質問他為什么不同我說一聲,擅自造訪我的家人,還提出了想和我結婚這樣遙遙無期朦朧模糊的念頭,做他女朋友一事,我至始至終尚未哼過一聲,他倒變本加厲了,戀愛為談,直接跳到結婚上來,這是我之前以及之后想都沒想到過的。
他鬧的又是哪出?先斬后奏嗎?面對我的指責,昊宸堯顯擺出一臉無辜而充滿情愫的模樣,甚至當著他弟弟的面攬我如懷,說一些深情,動人,優美,感人的話來安撫我的浮躁與反抗。
說什么他自己是一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外表上與性格上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我是他女朋友的身份給他帶來極大的不安,總擔心我有一天會被人從他身邊搶走,說什么他不能讓我離開他,否則他的生活將一團糟,他已經習慣了有我的存在,因此,只有我與他結了婚,一切方可塵埃落定,結婚就是他把我留在身邊的最安全的保障。
與其說是留,還不如說是禁錮哩。
從來不曾聽他說過這樣可以說得上肉麻的話,聽起來同他造訪我的家人的行為同樣顯得唐突。在以前的我看來,他無非是在演戲,在欺負我,尋我的開心,可是不知怎的,當時我的心情由憤怒漸漸趨于平緩,情愫陡生,像冬日里的晨霧一樣濃厚。
不反抗了,也不說話了,靜靜地讓他抱著,攬著,顧不得羞怯,整個身子都往他懷里靠了。
誠如他所說的,我真的是喜歡上他了,甚至于說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不得而知,也許在很早以前,也許在不久之前。
在這以后,昊宸堯的弟弟昊旭堯直接以大嫂稱呼起我來,八字都沒一撇的事情,我哪里承受得起他如此親昵的稱呼,可無論我怎么說,他執拗得很,說什么也不改,我無奈,遂漸漸學著去習慣。
昊宸堯同我說的一番深情款款,算得上是情人對情人所說的情話,并沒有讓我昏頭到同意他提出的結婚的念頭。
我不同意,是因為有以下三點理由。
第一,我們剛確立戀愛關系不久,兩人沒有正式以男女朋友的關系交往與約會過,談及對彼此的了解還處于半桶水的狀態,在此情況下提出結婚未免太過魯莽,欠缺思考,結婚可是一輩子的事。
第二,我還在上學,雖然上的是大學,大學象征著自由,可以無所拘束地戀愛、結婚、生子,但,我不想在這樣自由自在的學習環境里被另一種無形的婚姻生活所束縛。結婚或多或少對我的學習造成影響,也或多或少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
第三,我還小,才成年不久,目前尚未做好成為人妻的心理準備。
相信,若回到我所出生的那個久遠年代,我早已經嫁做人婦,是幾個孩子的娘了。
按古時候人們的婚娶觀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的命運從來都不曾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豈由得你掌控自己的戀愛及婚姻,我倘還活在那個時代,我除了嫁給父母指定的夫婿,管你喜歡不喜歡,也別無選擇。
但是,命運偏偏讓我沉睡千百年,讓我大半個生命存活在與古代社會完全迥異的先進的現代社會,而女人也自此從處于最卑賤最受人輕視的地位一躍躍到了足以撐起半邊天的與男人平起平坐的地位,我演變成了現代社會的女性,因而便擁有了現代社會女性所擁有的所有權利,包括對自己婚姻的選擇權與對自己命運的掌控權。
這應該是我在不幸中的有幸吧。昊宸堯對我的三點理由不可置否,但他說我有拒絕的權利,并且不會逼我,實際上,他私自拜訪我的家人,提起結婚的事情,就已經給我造成了“威脅”。
周末,我自己一個人回了家,沒告知蘇亞妹,我還不想讓她知道這件事。打自我和昊宸堯之間的關系發生變化后,相對于以前,昊宸堯溫柔了很多,不過有時候仍舊很霸道。
他以他一貫霸道的口吻,不許我干這,不許我干那,總之,所有的家務活都不允我涉足,說要重新請一名鐘點工來包攬這些活,我只負責給他弟弟補習便好。
他弟弟昊旭堯第一個不同意他這么做,說已經習慣了我的廚藝,習慣了我打理公寓的旯旯旮旮,習慣了三個人生活,不適應第四個人插足進來。
我也堅持維持原狀,該做的事情我還是要做,即使昊宸堯說那買衣服和鞋子的錢其實早已抵盡,而且他還要付多余的報酬給我,囊括給昊旭堯補習的報酬,那些報酬加起來可能還不夠付公寓的房租呢,他雖然說過包吃包住,但是東西我不會白吃,房子也不會白住,我會履行一如既往的職責,如果我什么都不做,與包養有何區別,豈不是將我致于好吃懶做吃軟飯的行列,這是害我而不是體恤我。
昊宸堯起先還堅持,后來我建議投票決定,多數服從少數,他只好作罷,但他聲明,作為他的女朋友,我享有隨時隨地給自己休假的權利,因此,我此次回去,不需要請假,征得他同意,只需與他說一聲,免得他擔心,方可。
他亦一再聲明,從今以后,我和他之間不存在雇傭關系,只存在男女朋友關系。我之所以包攬全部家務,是履行女朋友的義務——照顧男朋友的他,讓他安心工作無后顧之憂。
說得好像我不是履行女朋友的義務,而更像是履行妻子的義務,我這么忖著,免不得要面現桃腮。
若是我所做的是身為女朋友應該做的,那么他給我的報酬又算什么?我有時,亦不免忖到這個。
每當這時,昊宸堯便會答:“當然算是給女朋友的獎勵,悉心照顧男朋友的獎勵。”
他會讀懂人心!我想,我以后在他面前,無論思忖什么事,皆得有所忌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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