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約法&三章
開學的第一周,昊宸堯來找過我,問我還記不記得大年三十晚上他給我發的那三條信息。我當然記得,但我撒了謊,對他說我沒看到。他雖然不信,卻也不勉強我承認。
“好吧,看到也好,沒看到也罷,打開天窗說亮話。”他說,漆黑的眸直勾勾地瞅著我,“你搬去和我一起住。”
我當時被驚得說不出話了,他這又是哪根筋不對,演的又是哪出?我的心臟不好,他卻頻頻拿我不好的心臟開刀。
“不必震驚如此,你沒有聽錯,搬去我公寓,買鞋子與衣服的費用遂一筆勾銷。”
“對不起,我寧愿靠自己的勞動償還,請你給我再一些時間,我會一一還卻的。”我說。
“很好,正合我意,租金不用你付,你只負責下廚打掃衛生,也就是說我雇傭你當我的保姆,與一般保姆不同的是,你必須與我同住一個屋檐下,也就是包吃住,這樣好辦事。當然,工資與一般保姆無異。你先讓我說完,等你還清了欠款,再行決定去留。另外,還有一份外快提供給你。”
“什么外快?”我問。
“做我旭堯的補習教師,也就是我弟弟。”
“你弟弟?幫他補習?”我知道昊宸堯有一個弟弟,他不應該是在D市的才對么?
“你用不著這般驚訝,你沒有聽錯,他剛剛轉來這里上學。”
昊宸堯說話素來簡短,他沒有說出他弟弟轉來這里上學的原因,在家里上學上得好好的,為何要轉學?我困惑非常,卻又不敢多問。
“如果去掉必須的那個條件,我想我可以接受。”我說,明確自己不愿意與他“同居”的態度。
他提出這個條件時怎么也不想想,倘被別人知曉了,別人會怎么看,他不在乎自己的名聲,我還在乎呢。
“免談,你不必急著拒絕,你有時間考慮,我敢保證,你再不會找到這么好的兼職機會。”
我不屑于他所說的,回去之后只打發時間地考慮了一回,堅持自己的態度,也便置之腦后了。
倘是他公開招聘,而不只是單單對我說的話,興許會有女孩子樂意接受他所提出的條件,畢竟俊男與金錢兼收的吸引力著實誘人不淺,但我不在其中。
我從沒想過,自己有朝一日會接受他的條件,然而事情的發展及變化總是讓人捉摸不透而又出乎人意料之外的。我想說即使是出于被迫,那也是出于自身,而非他本人。
我無法忍受我的室友一不見東西就把眼光往我身上挪移,露出鄙夷的神色;我無法忍受我的室友故意將水灑在我的靠椅或電腦桌上,然后用僵硬的語氣進行口是心非的道歉;我無法忍受我的室友在我休息或是看書的時候,故意升高聲量在一旁有說有笑;我無法忍受我的室友在聊天八卦的時候,敵視我的參與……
總而言之,寢室已經沒有了我的地位,我也沒法呆得下去,我必須得搬離,這樣對我對大家都好。
考慮到繳納的住宿費不能退還,外頭房租又貴,如果在外頭租房獨住,不僅存在安全隱患,而且還要兩頭付款,哪里支撐得了,基于兩方面的原因,昊宸堯所提的“必須”條件就顯得極其撩人。
名聲可以用自己的行為以及他人的承諾來掩護,可是安全沒辦法得到保障,金錢也不會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所以我答應了昊宸堯的要求,他也承諾不會將我們同居的事情說出去。
有時候想想,不用付房租,免費住豪華奢侈設施齊全的公寓,可以還清欠債,還可以兼職家教賺額外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我收拾完全部東西,搬去了昊宸堯的公寓。昊宸堯似乎很興奮,但又壓制著不讓它現于言表。他本要開車,連人帶行李車到公寓,這樣方便得多,我沒有同意,被人看到了不好,謠言總是通過誤解由眼睛傳播出去的。
呂沁芯好心欲來送我一程,我沒讓,我一個人拖著不行李箱,提著電腦帶,乘公共汽車而去,看起來十分落寂寞,事實如此,我有如一個被趕出家門的無辜的孩子。
想來,我的三位室友一定開心極了,再沒有什么比擺脫了我這樣一個”卑鄙無恥的小人”更值得慶祝值得開心的了,保不準她們此刻正喝著香檳放聲高唱呢。
昊宸堯的公寓只有兩間臥室,可以說這是一套兩房一廳外加洗手間和廚房的公寓,三個人如何住得下?我搬來之前,竟然沒有思忖過這個問題。
公寓很大,卻沒有我的容身之地,我開始后悔答應搬過來了。難道昊宸堯也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么?他們兩兄弟各住一間寢室,我呢,是不是該在廳堂打地鋪了呢?打地鋪?一個女孩子,還是在別人家里?在古代可以用這么一個成語來形容——成何體統!
我搬過去的那天正好整天沒課,但不是周末,所以昊宸堯的弟弟不在,他尚未放學。
倒想看看,這么多年過去了,我還認不認得他。我與他有過一面之緣,之所以不說他與我有過一面之緣,原因很簡單,當時我還只是個魂魄,沒有人能看得見的魂魄。我還記得,初初見他之時,他才四五歲的年齡,一張稚嫩的肉嘟嘟的小臉,一雙清澈的像極了他宇成哥的雙眸,高鼻子小嘴,櫻桃似的,如女孩子一般。在我的印象里,他身上集中體現了兩個詞:可愛、漂亮。
他會變成什么樣呢,單純在外表上,這倒是值得期待的一件事。
興許目前,這不是我應該考慮的,目前,我應該考慮謝過昊宸堯的好意,繼而轉身離開,自己再想辦法尋覓安身之處,至于寢室,是不可能復搬回去的。
我不好意思開口詢問我該住哪,于是對昊宸堯說,住在他這兒還是有諸多的不妥與不便,我還是回寢室住好些。昊宸堯并不知曉我的事情,我也不會說出來,更不會顯露出來,全是些讓人不開心的使人苦惱的事,沒有什么值得說的。
昊宸堯無視我的講話,他打開了一間臥室的門說道:”你——就住這兒。”
這間臥室一定不是他的,但也不像是他弟弟的,里頭很整潔很寬敞,有床有桌有柜有椅有沙發有梳妝臺。床是雙人床,忒大,床上沒有睡過的痕跡,被子枕頭都疊得很整齊。柜子空空的,沒有晾掛的衣服。書桌上放著兩盆盆栽,除此之外別無他物。梳妝臺也很干凈。這房間不像有人住過,一切皆感覺是新的,沒被觸摸過的。
我不由得迷惑,他不是有個弟弟么,那么他睡哪里呢?
“旭堯他和我睡,這房間不是特地為你留的,它一直空著。”昊宸堯說,漫不經心地。他肯定是從我的表情上,窺視到了我心頭的困惑。
我點了點頭,把我的行李拖了進去。
“那么,你先安頓,安頓好了再行約法三章。”昊宸堯走到門口時,回頭說。
“約法三章?”
“你沒聽錯,約法三章,待會兒我告訴你,安頓好了到客廳找我。”
他走了,我腦中也模模糊糊有了他要約法三章的內容的大概輪廓。
第二,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入他人臥室,進入他人臥室之前,必需先行敲門。不得窺探他人隱私,不得事事好奇,問東問西,不得觸碰翻拿他人的私人物品。
第二,務必認真履行保姆的職責,一日三餐要按時準備好,搞好其他清潔衛生,晚上輔導家弟學習,輔導時間不得少于一小時,待其如自家弟弟。
第三,絕對服從雇主的意愿,不許隨意抵抗,不得提出過于過分的要求,例如每天接你上下學。不許帶任何人進公寓,除非得到允許。明確主雇關系,不得越距。
以上便是他所提出的約法三章,手續實行得非常正式,像簽合同似的,又是簽字又是畫押,總感覺我是在簽賣身契。
約法三章里頭出現的“絕對”兩個字,怎么看都覺得變扭,但看到最后一句“明確主雇關系,不得越距”又覺得心安。還有約法三章里出現的例如,昊宸堯大可不必添加上去,即使他肯,我也未必同意。我寧愿乘公共汽車上學,也不愿意讓他送,被人發現了,我百口莫辯不說,我還得承擔謠言施予的莫須有的罪名。況且,乘公共汽車環保得緊。
字也簽了,押也畫了,今后唯有遵守,我目前寄人籬下的狀況,剝奪了我四分之三的話語權,雇主說什么,我也只有唯命是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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