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故事需要有戲劇性
戲劇就是沖突。
我們必須明白故事不是生活,它源于生活,但必然要高于生活。
作為讀者,我們不想看日記,看那些瑣碎的流水賬,看每天你的衣食住行,你要知道,那些生活里的事,只能被稱為日程表。
故事,是要有戲劇性的。從一些經典的劇作中,我們大概可以摸索出戲劇的基本脈絡:
對抗—沖突—結果
這就是戲劇。
要對抗,首先就有雙方,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獸,是自然環境,比如《野性的呼喚》,比如《魯濱遜漂流記》。
一個人的喃喃自語,稱不上故事,因為沒有最基本的對抗,或者你可以稱之為另一種奇妙的“等待戈多”。
我們最熟悉的結構莫過于“行俠仗義”和“英雄救美”。
故事的雙方,有善有惡,因為理念的不同而開始對抗,繼而沖突,最后的結果大多是惡人斃命,英雄抱得美人歸。
為什么老百姓會喜歡這種故事結構?
因為這就是最典型的戲劇沖突。
作為作家,我們最應該去做的,就是把生活中的種種意外事件聚合起來,形成最終的素材積累,我們可以說像《渴望》這樣的故事實在是催人淚下的過了,但在主創者看來,他們就是要創作劉慧芳這樣一個集合中國女性所有優點和所有苦悲于一身的故事形象。
所以《渴望》贏得了空前的成功。
戲劇具有意外性,我們講相聲要抖包袱,講故事也一樣,需要做到情理之中,意料之外,這樣才能給讀者以想象力。雖然我們對于走火入魔的歐亨利感到遺憾,但不可否認的是,正是歐亨利的《麥琪的禮物》《警察與贊美詩》等作品將故事的戲劇性帶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歐亨利式的結尾”也成為文學史上的不朽經典。
現在,對于故事的戲劇性,你有一些了解了么?
如果還不夠明白,那么請回答最后的三個問題:
1.2 涂鴉作業
1,你的故事里,誰與誰在對抗?
2,他們的沖突是否足夠吸引人?
3,最終的結果是什么,震撼么,符合讀者的心理預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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