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從三日月宗近口中說出的這個稱呼——“王”,事實上并不陌生。
他之前就提過幾次,還毫不介意地跟梅林和阿爾托利斯講述了自己以前的故事。
唔,也就是關于怎么和“王”認識的事情了。
千年前,美索不達米亞地區,曾出現過一個繁華強盛的城邦式國家。
其名為,烏魯克。
將烏魯克推向繁盛巔峰的人,是統領了國家和全體人民百余年的他們的君主。
其名為,吉爾伽美什。
有流傳千年、并且還在延續的石板記錄下吉爾伽美什的史詩,將烏魯克王的偉大事跡歌頌。
在史詩的前半部分——其實,描述的也就是年輕時候的吉爾伽美什——烏魯克王三分之二是神,三分之一是人,他俊美,英勇,強大,既是王,也是一名無人能擋的戰士。
不過,王的強大惹人敬仰崇拜,又有不那么“完美”的地方,讓人民畏懼。
吉爾伽美什的暴虐,也是在歷史上留下記錄了的。
他用□□來統治烏魯克,并且不容任何人置喙他的決議,讓人民又是仰慕他,又是畏懼他。
由此可見,這的確是一個相當自我的王了——完全沒法想象,這樣狂妄自我的男人在后來的幾十年,居然從暴君轉為了相當賢明的王。
對沒見過王“暴君”的那一面的人來說,很難想象是吧?
之前也說過,三日月宗近遇到吉爾伽美什時,王已經是兢兢業業的賢王了。
賢王的脾氣顯然比年輕時好了不少,且心性沉淀了下來,行事風格也跟年輕時有所不同,便讓不少沒見過他當年風范的烏魯克年輕人驚嘆,說著什么“不可能吧王以前那么恐怖的嗎?”。
三日月宗近倒是沒這么覺得。
他也沒見過暴君的樣子,但大致想得出來。
道理是怎么講的?人再怎么變化,扎根于心的某些本質也是極其難改變的。
普通人都是這樣,比普通人倔強——不,頑固程度更高幾個檔次的王,就更不用說了。
脾氣變得再怎么好,王的本性還是擺在那里,只不過是收不收斂的區別。
他還是非常挑剔。
“唔,不順手的長度,還有這些幾乎看不出來的紋路——太單調,太樸素了!若不是做工還算新奇,絕對入不了本王的眼!”
——這么樸素真是對不起呀……等等,樸素?!
他還是非常傲慢。
“本王就是這片土地、這個世界當之無愧的掌控者,這種理所當然的事情,難道還要特意強調么?”
——嗯,不用,知道了知道了。
挑剔說了,傲慢說了,剩余的還有些許相差不多的小毛病。
以及,將王此人從頭至尾貫徹到底的最大本質。
“任性”。
是的,吉爾伽美什就是一個任性極了的王啊。
就算隨便一回想,三日月宗近也能從他對外聲稱“記不清了”的回憶里,翻出不少有意思的內容。
比如王不顧所有人的反對,堅決要通宵熬夜把堆積成山的石板看完,結果三天三夜后面無表情地倒下的回憶。
比如王就是要逼迫他在兩天內學會烏魯克人的語言,結果被他淡然但是就是無動于衷的表情激怒的回憶。
比如王……
啊呀,怎么想起來的都是王的身影不那么“高大”的事情呢?
三日月宗近決定把以前的事兒略過,專注于現在的重逢。
“您呼喚我,是有什么要事嗎?”
他笑意盈盈,故意這么問。
……
其實已經遠遠超過了“許久不見”的程度。
只不過,聽到這話的王被另外的內容吸引了注意,不屑于指出這一點。
作為半神半人的王在人間逝去,并不是終點。吉爾伽美什隨即成為了英靈,端坐于英靈座上,審視還將延續下去的凡間,他所統治的后花園。
即使英靈殿內沒有時間流逝的說法,英靈的本體無法離開英靈王座,這樣的“生活”也應當顯得無趣得緊。
可是,王不愧是王,給自己打發時間的樂子早就準備好了。
他有一把名為三日月的刀。
在見慣了傳世奇珍的吉爾伽美什眼里,能夠誕生出刀靈的刀外形再美嗎,也不過是一件兵器,不值得他放在心上。
事實上,能被吉爾伽美什放在心上的人或物,本就少得可憐。摯友恩奇都算一個,自己的烏魯克也能勉強算一個。
還有什么?
要把被審美很偏的王認定“樸素”的刀加入進來,未免也太不知趣了——至少如今的吉爾伽美什不會承認。
那把刀的刀靈,是一個奇怪的家伙。
吉爾伽美什還是第一次遇到嘴上叫著他主人,實際上并未對他懷有多少敬畏之心的這等弱小生物。
更奇怪的是,一開始他很生氣,但好像沒過多久,就抱著“且看看這個雜種想干什么”的心態——
嗯,把最初的怒氣給忘了。
三日月宗近的本體至今還扔在王之財寶的寶庫中,所以,英靈殿上的王要是有心,隨時都能把刀取出。
吉爾伽美什當然不會做出閑著沒事就把刀拿在手上的愚蠢之事。
但是,這卻影響不了對方自己找過來。
就在前不久,他們才見過一次。
在王漠然中竟然泄露出一絲錯愕的視線注視下,跟千年前樣貌相同的刀靈,比千年前更加不跟他客氣了。
他干了一件王本來應該毫不在意,但此時卻莫名無法不在意的事情。
他——
十分陳懇地,向坐擁一般人幾輩子都花不完的財寶的烏魯克王,借·了·一·大·筆·錢。
借錢去贖人……不,贖刀。
“哈哈實在是沒有別的辦法,只有用一千枚金幣才能從海賊手里換回鶴丸。王,需要借條嗎?想也不需要,反正我的本體就在你這里,拿我自己當做抵押吧,哈哈哈。”
然而,三日月宗近就只主動出現了那一次,后來的幾十年幾百年里,便再無音訊。
王:“……”
王:“???”
若不是王座的扶手夠堅固,怕不是早就要被王冷著臉捏碎。
這憋屈——不,憤怒的感覺是怎么回事。
吉爾伽美什無法容忍自己被戲弄,更無法容忍“難道本王被區區雜種遺忘了”這種事出現。
因此,剛好這一次王心血來潮,讓一道分靈順應了現世魔術師的召喚,參加了所謂爭奪萬能許愿機的圣杯戰爭。
由于在圣杯戰爭遇到的個別雜種勾起了他的一點興致,吉爾伽美什順帶想起了某個疑似糊弄了自己的家伙,才第一次親自動手——
不加猶豫,把那家伙抓了過來。
并非是因為“看”到了什么令他不悅的畫面。
畢竟,光是三日月宗近此人,就已經讓他極其不悅了。
……
還是沒變。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極美的男人。
深藍色的狩衣被金紅束帶緊縛,孑立在此的身姿纖長而優雅。同樣是藍色,金色的稻荷流蘇緊貼著發絲,仿佛在與幽夜與黎明相接的眸色相映。
就像是以夜色作為幕布,隨櫻花一同輕落在地上的新月。
當他垂眸,微笑著望來之時,被如此美麗的眼睛凝視的人,想來無一例外,都會陷入一時的沉醉吧……
——前提,雙手環胸的王不是早已看透他本性的“老熟人。”
——前提,此時的他手里沒有抱著一個白發小孩兒,他也沒有習慣性地爽朗大笑,自己說出會打破這美妙景象的話。
王問:“這就是你用本王的黃金,贖回來的東西?”
他答:“哈哈哈哈——不是哦。”
“這當然是,我在路上撿來給照顧自己的小孫子呀。”
“……”
“……”
開玩笑失敗。
這個玩笑一點也不好笑。
王的赤眸似乎還很難覺察地抽了一下。
螢丸:“……”
他欲言又止。
到底還是沒告訴三日月,自己的年紀也挺大了。
——至少,也是可以做爺爺的年紀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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