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初中生未婚妻
我叫桑子陌。
我的未婚妻和她的姐妹私底下叫我“六萬塊”,這是我很久之后才知道的。
說起我和她的淵源,這要追溯到五年多以前,我讀大一的時候。那個時候,家里來了個伯伯,是桑俊以前在部隊的戰(zhàn)友,桑俊年輕的時候去北方當過幾年兵,那個伯伯和他的關系很基,兩人在部隊的時候基到可以擠到一個被筒里,兩人在被子里就商量著兩人以后生了小孩,若是一男一女就結為親家,若是倆帶把的就和他們一樣搞基,若是倆姑娘這事就算了。
后來我出生很久了那個伯伯都沒有結婚,桑俊比人家還要著急,天天給人家介紹對象,讓人家早點把他的兒媳婦給生出來,據(jù)說那個伯伯后來還真的生了個女兒,小名叫莎莎。94年的,比我小了五歲多。
桑俊退役后下海經(jīng)商,趕上做房地產(chǎn)的熱潮,也算是小有所成,據(jù)說那個伯伯比他還碉堡,公司都開到美國去了,于是在走之前特地來找桑俊,說以后回國的機會有限了,早點把我和莎莎的婚事定下來吧。
這么扯的一件事,兩人居然都沒當成兒戲。那個伯伯上午來的,中午兩個人喝了一頓酒后,下午的時候就把我們的婚書簽字蓋章送去公證了。
桑俊以前在部隊當過司令,把部隊里那套帶到了家里,霸道,專橫,簡直就是現(xiàn)世法西斯,從小到大,向來是他讓我滾,我就不敢爬。可憐的我連那個傳說中的“莎莎”頭是方的還是扁的都不知道,就這樣稀里糊涂的被訂婚了。本來,那個伯伯是帶了張大頭貼來的,后來摸了摸身上沒有了,就只好作罷。我坐在沙發(fā)上玩手機的時候,那個伯伯過來問我有沒有QQ,那個時候正流行玩這個,我說有,那個伯伯馬上掏出手機來讓我加上了,說那個QQ是他女兒莎莎的。
不好意思問他女兒叫什么名字,只是知道那個伯伯姓杜,那么他的女兒應該叫:杜莎?杜莎莎?不管了,當時我直接備注的莎莎。
莎莎還在讀初中,其實當時看資料的時候我真心醉了,14歲,14歲啊,14歲就被她爹賣掉了,莎莎你爹那么叼,你造么?
翻遍空間里也沒看到照片,我隱隱覺得有些失望的,但無論她長成啥樣,哪怕她長的跟裘千尺一樣,我和她的婚事也已成定局。
婚事定下后杜伯伯放心的走了,據(jù)說要趕明天的飛機,像是甩掉了一個大麻煩,走的時候一身輕松。
從這一刻開始,桑俊就不斷的在我耳邊對我耳提面命,提醒我從此我就是一個有婚約的人了,在大學里千萬不要和人家亂搞,被他發(fā)現(xiàn)一定親自廢了我,我隱隱覺得有些蛋疼。忽然很想偷偷拔一根桑俊的頭發(fā)去做親子鑒定。
當天晚上,莎莎就來主動和我說話了。不知為何,她粉紅色的頭像在我桌面右下角跳動的時候,我有種奇異的感覺。
這種感覺就像是古時候洞房花燭夜,新郎用喜秤挑起新娘的蓋頭一樣,忐忑而又充滿著好奇。那個時候我或許還不知道,這個從天而降的未婚妻,我將用五年多的時間一點一點的揭開她的蓋頭。
莎莎并不知道我是誰,因為她的qq列表里的人都是她的好友和同學,忽然多出的一只很快就被她發(fā)現(xiàn)了。
一開始我并不打算告訴她我的身份,也是抱著玩一玩的心態(tài),我表明我只是普通的網(wǎng)友。她并沒有深究,也沒有拉黑我,這件事?lián)f她老爹也沒有告訴她,想等她大了一點再說,告訴我她的qq也是有讓我看著點她的意思。
從剛開始聊的時候,我就能感受到我們之間的代溝,就比如,以下這段對話:
莎莎:“你的網(wǎng)名為什么叫知了?”
我:“因為我很喜歡聽知了叫。”
莎莎:“你為什么喜歡聽知了叫?”
我:……
我:“我覺得知了的叫聲里很有搖滾的味道。”
莎莎:“什么是搖滾呀?”
我:“就是一種音樂的流派啊,比傳統(tǒng)的流行樂更富有野性和激情。是對現(xiàn)實生活的一種折射和批判……”
莎莎:(#暈)
莎莎:“我一點也不喜歡聽知了叫,太煩躁了,聽了很想睡覺。”
我:“對,重金屬搖滾就是帶點狂躁的,你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演唱者傳遞的情緒,這就是屬于重金屬搖滾的味道和魅力的所在。這是一種音樂風格,當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就像有的人喜歡吃酸的,有的人喜歡吃辣的,有的人喜歡吃酸辣的……”
莎莎:……
后來很久她都沒回了,我以為就這樣了,畢竟只當我是普通的網(wǎng)友,很多人聊過一次后就再也想不起來了聊,靜靜的把你放在列表里,過個幾個月清理聯(lián)系人的時候再拉黑。
后來差不多過了一兩個小時,粉紅色的頭像居然又跳動了。
莎莎:“我作業(yè)寫完啦,你在干嘛呀(#調皮)”
也許是生活枯燥,學業(yè)無聊,后來,她每次寫完作業(yè)都會找我聊天,就這樣,我一點一點的潛伏進了她的生活。
那個時候的莎莎單純乖巧,活脫脫一只純良無害的小蘿莉,也挺能侃的,十幾歲的小姑娘關心的話題永遠都是明星,電視劇,娛樂八卦,誰誰誰暗戀誰,哪個老師怎么怎么變態(tài),哪個同學怎么怎么傻X,莎莎也一樣,完全把我當成了一個垃圾桶,外加一個萬能的搜索引擎,各門學科不會做的題目都發(fā)過來問我,在她眼中,初中生的題目我自然閉著眼睛都能答,所以她心目中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形象非常高大,殊不知,這是我們整個宿舍智慧的結晶。
我們宿舍里的四只,身材妖嬈的“女神”潘雨晨,永遠戴著一副黑框卻不斯文的暴脾氣寧珂,還有一個永遠沉浸在小說世界里的網(wǎng)文撲貨狗蛋,無視掉那個你往他那邊看十次,九次都在碼字的狗蛋,我和雨晨,寧珂都是志同道合的重金屬搖滾樂發(fā)燒友。我們立志在畢業(yè)后組一個樂團,做屬于自己的音樂。
每當我們在宿舍里創(chuàng)作的時候,宿管大媽都會提著刀上來,所以擁有一間屬于我們創(chuàng)作時的小屋是我們那個時候的夢想。雨晨和寧珂家境都不富裕,連買樂器的錢都是攢了許久的,所以我們并沒有多余的錢去校外租房子搞創(chuàng)作。桑俊為了防止我在大學里偷偷談女朋友,喪心病狂的凍了我所有的銀行卡,專門開了一張儲蓄款,定期給我打生活費,還必須把每天每筆支出哪怕是買了顆茶葉蛋都要記下來,做成報表每周上報一次給他,我發(fā)誓大學四年絕對是我人生中最最窩囊,最最黑暗,最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莎莎。而她卻渾若不知,在狗蛋都出去和人開房的七夕,我一個人在宿舍握著手機跟她一個黃毛丫頭扯皮的痛苦。
習慣,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他在不知不覺中,會慢慢改變你。我開始習慣每天晚上在莎莎差不多把作業(yè)寫完的時間上線,聽她訴說她各種小小心事,感覺還是挺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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