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論周巡能把故事講的多無聊
周巡講故事有三大特點,一寫實,二,冗長,三,無聊。
從小到大張墨深受其害,寫實就仿佛是身臨其境,可是他這個干爹只講恐怖故事。
冗長,周巡講故事一般都帶著科普的目的,所以恨不得從開天辟地講起,所以冗長,張墨都習慣了。
但是有一點是張墨死活都不能容忍的,那就是在每一個有趣的點之前講一大段廢話。
此時周巡:
“這妹妹的線呢叫怨線,是怨偶學派的看家本事兒,這怨偶學派為啥叫學派呢?是因為……”
在張墨的耳中:
“”
“”
“”
終于周巡講到了。
就看那妹妹一聲凄厲的吼叫后,身上殘存的絲線,轟的一聲,燃燒起了湛藍色的火焰,她燃燒了自己的靈魂,這下子好了,給人家逼急了吧,拼的魂飛魄散也要同歸于盡。
這哥哥本以為是大功告成,可沒想到他妹妹這么烈性,寧可舍了投胎的機會,直接選擇和他同歸于盡。
直到這魂火燒到他身上的時候,他才猛然發現自己黔驢技窮了,面對這含著他至親滿心怨恨的全力一擊,終究是將他打倒,但是這著東西與張順兒沒有一絲關系,在他醒來的時候,那個地方,只有兩堆混雜在一起的灰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圓日大光,其壯如陽,龍精虎猛,鱗爪飛揚。
可也是在這一輪大日升起的時候,張順兒卻得到了一個終身難忘的教訓。
張順兒一瘸一拐的起身,就發現身上莫名的瘙癢,這種情況,在照射到太陽的時候表現的更加劇烈。
在初陽的注視下,張順兒用他平生最快的速度脫下了身上的衣服,飛快的在全身上下抓癢。
他身上最開始縱橫交錯的是白道子,后來變成了紅粼子,再后來就是紫菱子,最后就是鮮血,淋漓的鮮血從他身上縱橫交錯的傷口流出,一股一股的流間染紅了他的身體。
可是張順兒卻是完全顧及不到這一點,他依舊在全身抓撓著并且無意識的行走。
原來這種瘙癢不僅存在于身體,更存在于靈魂。
肉體上的瘙癢好除,靈魂上的瘙癢該怎樣處理?
原來瘙癢也可以如同水刑一樣奪走人的意識,張順兒此刻正是這樣的行尸走肉般模樣。
不過還好,他的本能還在,還和野獸一樣知道向著對自己有益的地方跑。
然而此時的他,身上的傷口已經深可見骨,可是傷口表面已經因為失血而變的蒼白。
奇怪的確是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維持著他的生機,讓他不能夠死去。
終于無意識的張順兒,猶如野獸一樣沖進了墓穴,墓穴的陰氣滋潤了他的身體,墓穴的棚頂遮擋了陽光。
如此雙重作用下,張順兒卻是醒了,可隨即就被全身上下劇烈的疼痛給沖散了了理智暈了過去。
當他在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月明星稀。烏云散盡,按著張順兒現在的心情來講,這就是難得的好天氣。
張順兒不知道他的身體出了什么問題,他只知道,月光照在在傷口上,清涼舒爽。
可這也不能解決他傷口腐爛的事實,一條條纖細的蛆蟲自他傷口中昂起,與他一起享受月光。
張順兒并沒有注意到自己的異樣,而是不知在哪兒扯了塊布片,披在身上,急沖沖的往家走。
他撿到寶貝了,一本破書,書皮是用金葉子做的,張順兒算了算,足足有三十片。
這三十片金葉子,算是勾住了張順兒的心神,只是當他到家的時候又剛好是白天,熟悉的瘙癢感在次襲來,還好這一次他早有準備,在天蒙蒙亮的時候以布蒙身,好歹是回到了他陰暗垮塌的小破窩。
小破窩,年久失修,漏雨漏水漏風,可這都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這地方現在漏光。
住處漏光,張順兒躲無可多,避無可避,只好披著破布,瑟縮在小破窩的一個陰暗角落,一邊抓癢一邊不知道想著什么,仔細聽他卻是在口中喃喃自語著那三十片金葉子。
就這么,也不知道是什么毅力讓張順兒挺到了晚上,月光一出如蒙大赦。
張順兒呲溜就從自家竄了出去。
他現在滿腦子的吃喝嫖賭。
事實證明他從賭開頭,也從賭結尾,吃喝嫖,他一樣都沒干上,三十片金葉子他只是過了個手,就在爛賭檔散了個精光。
不過這次還好,沒有欠債,還把之前的債務還清了。
只是這樣他的生計就又斷了。
這回還斷的很徹底,因為他白天出不去,哪里能找到活計。
這是他真正落魄的時節,靠著晚上翻人家垃圾桶,撿菜葉子過活。
可是這樣的生活也不是對他沒幫助。
他找到了去除他身體里蛆蟲的方法,那就是溜鳥香。
點燃溜鳥香,招來鳥兒,驅使鳥兒去啄食傷口里的蛆蟲,
他很喜歡這樣做,這一天他正在大街上招鳥呢。
卻看著一隊穿著黑色盔甲的軍士,仿佛是躲閃著什么,小心翼翼的走過。
只聽他們講:
“俺日他娘嘞!還好老子不當值,不然非得要嚇出個好歹嘞!”
另外一名士兵接口:
“可不是咋滴,老子也是第一次經歷這么愣的事兒,那人被了砍頭居然還能他奶奶的能站起來。”
說罷還驚魂未定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這時一個年長的軍士回過頭狠狠地瞪了這說話的二人一眼,呵斥道。
“都給老子駐了嘴,身子輕快就給老子跑快點。”
“否則那家伙的尸體,尸變追過來,你們兜不住。”
可往往很多東西就是這么不扛念叨。
一個虬髯大漢,邁著大腳,遠遠的從街的另一邊,跑了過來。
張順兒還沒有看清,就發現這隊兵士就像是炸了鍋一樣。
連反抗都不反抗,直接星散逃跑。
只有張順兒傻呵呵的還在那兒看熱鬧。
至于張順兒本來挺機靈的一個人,為啥突然變的這么傻,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一,這一段時間過的屬實是慘了一點,白天奇癢難忍,晚上又要遭受這百鳥啄食之痛。
二,這種情況,他見過,或者說他看書看到過。
用金葉子封皮的那本破書,原本是被張順兒白天的時候用來墊嘴的。
只是后來他突然想到,從墓里出現一本書本來就不簡單,更何況是一本披著金皮的書了。
好歹是要翻翻,看看里面面有沒有解決他這種事情的方法。
這一翻不要緊,一個新的世界向他打開了大門。
說實話書里的大部分內容,已經被血糊了,看不清字數。
可就那么寥寥幾章,居然讓張順兒悟透了。
趕巧的這幾章,就可以讓已經瘋傻的張順兒知道這虬髯大漢是怎么個事兒。
大步上前,厲吼一聲。
“你這個沒腦袋的,已經死了,知道么,還不躺下。”
這吼聲,名叫叫破,
這一叫破不要緊,那虬髯大漢的腦袋撲通一下掉了。
就這么直挺挺的從他脖子上掉了下來。
這時星散而去的軍士也被張順兒的一聲怒吼驚醒,回頭看來,那虬髯大漢,已經倒地。
那領頭的軍漢大喜過望。
逮到張順兒的胳膊就不撒手,就這么一路扯著他,帶著那虬髯大漢的尸身,回了衙門。
此時的衙門已經是亂做了一鍋粥,那虬髯大漢從縫尸的床上蹦起來就往外跑,所有人都看見了,所有人也都心虛,只見那縫尸的劊子手都嚇尿了。
這虬髯大漢叫,亂北胡,多半是花名,誰出來做這劫富濟貧的買賣用真名,要說也是條鐵血真漢子,任憑這些軍漢們怎么嚴刑拷打,怎么刑訊逼供,就是不開口,錢在哪兒,不說,給誰了不說。
其實他不說,這幫子軍漢也心里跟明鏡一樣,畢竟這小破城就這么大,誰家老母突然病好了,誰家孩子臉上有了油光,能不知道。
所以不論這監斬的,還是斬人的,心里都懷著愧呢,在乍一看,這尸體活了,誰能受得了。
不過還好,這虬髯大漢,最后還是被張順兒一嗓子吼死了,被那幫輪值的軍漢給抬了回來,不然這還真沒辦法收拾。
可越是這樣就越發的顯示出了張順兒這人的金貴,這不,知府當即就排板了,留下來,不用你干別的,專門縫尸體吧!
后來一查,這小子專門干過皮匠,行了,這行的名就定下來了,就叫二皮匠。
張墨都楞了呀,心想。
【你擱這給我唱戲呢?】
這故事怎么聽怎么都像是現編的。
于是張口就問:
“不是,干爹,你怎么知道這么清楚的?”
誰料這話一出口直接給他干爹干怒了。
“小孩子家家的你知道什么?講給你聽,你就聽著,哪兒那么多為什么。”
張墨一聽他急了,這下心里越發的肯定了,這人說話吹牛逼,要不他怎么連當事人心里想啥都知道呢。
可是這事兒還真不是周巡胡編亂造,他還真就知道當時那張順兒在想啥。
因為百曉生這一門兒,有一樣本事,是絕對禁忌,不傳之秘,叫:
【早知三日,富貴千年】
沒錯,這玩意就應在這早知二字上。
不過周巡的道行不夠沒有辦法早知三日,他對于正在發生的事只能做到早知一時。
就比如,之前那圖庫路蒙峰的身份,還有關于圖庫路家族的情報,都靠的這樣本事。
而這樣本事的本質其實就是看書,看他們家的老書,老書并不是簡單的書,他們更傾向于是一種法器,而這法器的作用就是隨機顯示別人的不傳之秘。
這手段就叫【早知三日,富貴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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