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以前的故事(8)
五中以前的故事(8)
(上世紀四十年代二馬路街景)
那次其實是從一個很不起眼的小事引發的學生和警察之間的糾紛,從而導致發生一場很大規模的力量博弈。
宜昌光復以后,城區內沿南湖一帶居民的房屋多半是抗戰結束返回家鄉卻無家可歸的貧民用茅草、蘆葦和木板搭建的簡易草棚和吊腳樓,1946年6月17日夜晚,一家不慎著火就導致火燒連營,一下子就燒毀房屋數十間,為了滅火,全市在那一夜即使出動了所有的救火組織和設備也無濟于事,熊熊火光映紅了半邊天。那些驚慌失措的市民為了逃避火災,那些消防人員也為了方便滅火救災,就將靠近南湖邊的宜昌縣中的圍墻推倒了一段,在混亂之中,導致學校喂養的一頭豬不見了蹤影。
快天亮的時候,寄讀在校的學生發現學校的豬不見了,就越過被推倒的圍墻缺口想進入南湖火災現場進行尋找,遭到在場警察的拒絕,雙方在爭執過程中發生了斗毆。警察試圖以“違反禁令,毆打警察,搶劫槍支、趁火打劫”的罪名抓走學生,誰知得到消息的縣中的學生一下子就涌去了二十多個,勢單力薄的警察哪里是那些年輕好勝的學生的對手,結果被學生打得狼狽逃竄,一路狂奔跑回當時位于懷遠路上的警察二分局報信,要求派員增援。那個廣濟人氏、讀過中央警校、畢業于宜昌省立第二鄉村師范、又是宜昌警察總局局長陳康民同鄉好友的二分局局長呂廣雄得知消息后勃然大怒,火速召集了十多名全副武裝的警察跑步出發。
那些經過了一夜救火、又擊敗了警察得勝回校的宜昌縣中的學生回到學校各自的宿舍里開始繼續睡覺,不想卻遭到了警察的突然襲擊,難免一下子出現混亂。當時在校的教導處主任鄧仰之當機立斷,命令司號員吹起緊急集合號,三百多名寄讀的學生聞聲而起,三五成群的團團將警察分割包圍,或互相毆打、或扭奪槍支,十幾個警察根本不是學生的對手。氣急敗壞的呂廣雄見勢不妙,立即下令開槍,一個警察便對著地上鳴槍三響以示告警,學生們選擇集體退上二樓,準備用磚頭石塊進行自衛;警察們也不敢沖上二樓,就勢將一樓教室里的門窗桌椅砸得稀爛,將兩名帶頭鬧事的學生抓走,先是抓到二分局,天亮以后又五花大綁的押到市警察總局(地址在中書街,后來的市法院舊址)實行了拘捕。在那場混戰中,警察抓走了兩名學生,學生繳獲了警察的步槍一支、刺刀兩把,學生被打斷三根肋骨的一人、重傷三人、輕傷十二人。
這就是1946年“六一八”事件的過程。
(上世紀二十年代,李文驥拍下的南湖舊景。遠處小山應該是桃花嶺)
第二天天亮以后,遭到突然襲擊的縣中的數百名學生拿著國民政府發給的用于操練的童子軍棍走上大街舉行游行示威,碰見警察就打,時不時的還停下來向路人控訴警察的劣行,致使昨夜發生學警沖突的消息一個上午就傳遍了整個宜昌,一時間,前來采訪新聞的各路記者、關心自己兒女安全的學生家長和各路人馬紛紛涌到學校,宜昌縣中校方為此將接待室設在新落成不久的大禮堂里。
那位北大教育系畢業的縣中校長易楷雖然不贊成學生的過激行為,可是事情發生以后,他還是一方面送學生到市法院(原址在獻福路、后來的市直機關童欣幼兒園處)去驗傷并進行了起訴,一方面奔走于當時駐宜的黨政軍各機關之間說明情況,要求盡快得到處理;還給省政府發去了“快郵代電”。在電報中指出:“該局長膽敢持其武力,拘捕學生,擅自闖入學校,濫用武力,將手無寸鐵而又未成年之初中學生刺毆,肆行其野蠻行動,實屬法所不容。”
與此同時,當時的縣中以縣中全體學生的名義起草電報,發到全國各大城市的大專院校和南京國民政府(這樣的做法是洋為中用,在當時和后來的一段時期內十分流行),校方給宜昌城里的所有機關團體也都送去了《通電》(就是事件發生的情況說明),還派出師生到全市各學校進行了串聯,請求他們的聲援(這樣的情況當時也很常見,就是要求全市中小學采取聯合行動的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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