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可能,”我氣喘吁吁地說,“他三百年前就死了呀!”
“我很想知道,這里有什么能讓他的尸體堅持三百年不腐爛?”古德說,“只要氣候足夠冷,肉體永遠會像新西蘭羊肉那樣新鮮。天知道這里有多么冷,陽光照不進來,也沒有動物進來撕咬和破壞。毫無疑問,他在地圖上提到的那個人,就是他的仆人脫下了他的衣服,把他留在了這里。仆人一個人根本埋不了他。看!”他彎腰撿起一根形狀奇怪、一頭被削尖的骨頭,接著說,“這是他用來畫地圖的裂骨。”
我們吃驚地看了一會兒,完全忘記了自己的痛苦,這對我們來說,簡直是太不可思異了。
“唉,”亨利爵士說,“他是從這里弄到墨水的。”他指出多姆左臂上的一個小傷口說:“誰以前曾經見過這樣一件東西呀?”
對于這件事情,大家已經不再感到疑惑了,我承認這件事情讓我感到十分的驚駭。那個死人,在大約十代前寫下的指示把我們引到了這個地方,現在,他就坐在這里。我的手里拿著他寫那些東西的骨筆,他的脖子上掛著他臨死前吻過的十字架。我凝視著他,想象著最后一刻的情形。這位旅行者死于寒冷和饑餓,可是還是竭盡全力把他發現的巨大秘密告訴世人:從坐在我們面前的姿勢來看,他死得非常孤獨寂寞。甚至在我看來,從他棱角分明的臉上可以看出我可憐的朋友——他的后裔,也就是二十年前死在了我懷里的西爾維斯特拉的樣子。但是這些只是想象,不管怎么說,他現在就坐在這里,成為了那些簇擁著探求未知世界的人的悲傷命運的紀念品。無疑他還會戴著死亡的最高王冠,繼續坐在這里不知道多少年,讓像我們一樣的流浪者震驚不已,如果還有人侵入他的領地的話。這件事情給因寒冷和饑餓而奄奄一息的我們以沉重的打擊。
“我們走吧,”亨利爵士低聲說,“我們把一個同伴送給他和他做伴。”他抬起霍屯督人文特沃格樂的尸體,放在老多姆尸體旁邊,然后彎下腰,扯斷了老多姆脖子上的十字架的爛繩子。因為他的手指實在是太冷了,根本沒有辦法解開這個繩子。我相信他現在還留著十字架。我拿走了那支骨筆。我寫這本書時,就把它放在面前,有時我還用它簽名字。
之后,我們離開了兩個人,那個在當時的年代富有聲望的白人和可憐的文特沃格樂,把他們永遠留在了永恒的白雪中。我們爬出洞穴,走到舒服的陽光下,繼續我們的旅程。此時大家心中波濤洶涌,一直在想還有多少小時我們也會像他們一樣。
我們走了大約半英里,就到了高原邊緣。由于晨霧繚繞,看不到下面有什么。然而,不久,較高的霧層似乎稀薄了一些,我們看清了腳下大約500碼的地方,是一個長長的雪坡,盡頭有一塊綠草地,一條溪流從中奔流而過。還不止這些,溪流邊,有一群大羚羊,或站或躺地沐浴在晨光下,有10~15只。由于距離較遠,我們看不清是什么品種的羚羊。
這一景象讓我們感到一種莫名的快樂,只要我們能得到它,就會獲得足夠的食物了。但是問題是如何得到它。這些羚羊離我們有600碼,遠在射程之外,我們的生命就看能不能得到一只羚羊了。
我們迅速而理智地討論了一下如何捕獵這些動物,但最終我們還是很不情愿地放棄了。首先,風向不利。其次,我們要想獵到它們,必須穿過眩目的雪地,而且不論我們怎么小心,都會被它們察覺到。
“唉,我們必須得從這里試一下,”亨利爵士說,“夸特曼,用哪種槍好,連發步槍還是快槍?”
這里又有一個問題。我們有兩支溫切斯特步槍了,就是烏姆寶帕的槍和文特沃格樂使用的槍,當時也背在他身上,這種槍射程達1000碼,快槍的射程有350碼。不論使用哪種槍或多或少都要估摸著來射擊。另外,如果擊中了,快槍的子彈會劇烈膨脹,更有可能打死獵物,這是一個困難的問題,但我決心冒一次險,使用快槍來射擊。
“我們每個人同時瞄準前面的那只公羚羊。要好好地瞄準,肩膀往上一點兒,”我說,“烏姆寶帕,你來發令,我們一起開火。”
接著,大家停了一下,每個人都瞄準他的獵物。當一個人知道自己的生命維系在這一槍上時,他十有八九會這么做。
“開火!”烏姆寶帕用祖魯語喊道,三支步槍幾乎同時響起;一時間,我們面前形成了三股煙霧,寂靜的雪地上響起了上百聲回音。不久,煙霧消失了,露出——噢,太好了!——一只大公羚羊躺在地上,極度痛苦地猛烈地踢著。我們發出勝利的歡呼——我們得救了——不會被餓死了。盡管身體很虛弱,但我們還是沖上了中間的雪坡。射擊十分鐘后,動物的心臟和肝臟已經擺在我們面前了。現在又有一個新的困難,我們沒有燃料,無法生火來烤它們。我們沮喪地互相看了看。
“快要餓死的人不應該空想,”古德說,“我們必須生吃。”
要想走出困境,別無選擇。噬骨的饑餓讓在平時看起來十分惡心的生肉竟然沒有那么可怕了,因此我們把心臟和肝臟埋在一塊雪下冷卻一下,然后用溪流里的冷水洗了洗,貪婪地吃了下去。聽起來十分可怕,但說實話,我從來沒有嘗過像生肉這么好吃的東西。一刻鐘后,我們完全換了個人,又變得生龍活虎了,我們虛弱的脈搏再次強壯地跳動起來,血液在血管里也奔馳起來。但考慮到饑餓的胃吃得太飽所帶來的嚴重后果,我們非常小心,沒有多吃,只吃了一點就停下來,此時,我們仍然感到有點餓。
“感謝上帝!”亨利爵士說,“這些畜生救了我們的命。這是什么,夸特曼?”
我站起來,看了看這個羚羊,我也不確定這到底是什么。它有驢子那么大,長著大彎角。我以前從來沒有看到過這種動物,對我來說這是一個新品種。棕色皮膚,淡紅的斑紋,厚厚的皮毛。后來,我發現當地人把這些公羊叫做“英客”。它們非常稀有,只有在高海拔的地方才能發現,而其他的動物在這樣的海拔上根本無法生存。子彈正好射入了羚羊的肩上部,當然我們不知道是誰射中的。由于古德以前在射擊長頸鹿時表現出了精準的槍法,我相信他暗地里把這功勞記到了自己名下,不過我們沒有和他去爭論。
剛才我們一直忙于填飽自己的肚子,沒有時間去看看周圍的情況。現在吃飽后,我們安排烏姆寶帕去割下最好的肉,盡可能帶上,然后開始觀察周圍的情況。現在八點了,太陽升起來了,霧已經消散,因此我們能夠看到前面的一切景象。我不知道如何用語言描述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壯觀景色,以前從來沒有看見過這種景象,我想將來也不會再看到。
在我們后面和上面,是高聳入云的示巴女王冰雪覆蓋的;腳上,大約5000英尺的地方是層巒疊嶂的最美麗的原野;面前是茂密高大的森林,還有一條大河泛著銀光蜿蜒其中;左邊是一片遼闊無際的被遠山環繞的肥美草原,上面有無數的獵物或牛群,距離太遠了,我們無法看清到底是哪種動物;右邊或多或少也有一些山,也就是說,單個單個的山從平地聳起,中間有一塊塊耕地,還有成群的圓頂小屋。面前的景色如詩如畫,一條條河像銀蛇一樣閃閃發光,就像阿爾卑斯山的峰頂狂雪亂舞、莊嚴肅穆,而在這一切之上,就是令人愉悅的燦爛陽光和大自然歡悅的氣息。
四處觀望時,有兩件奇怪的事情引起了我們的注意。一是我們面前的這個鄉村肯定比我們穿過的沙漠至少高出5000英尺;二是所有的河流都從南往北流。我們驚奇地發現,腳下遼闊高原的南面一點兒水都沒有,而在北面卻有很多河流,都和一條大河匯合在一起,這條大河蜿蜒前行,遠遠超出了我們的視野。
我們坐了一會兒,默默地看著這片美麗的景色。不久,亨利爵士說話了。
“地圖上是不是沒有所羅門大道呀?”他說。
我點了點頭,仍然眺望著遠方的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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