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劉曉寧說完之后,他掃視全場,最后目光落在政法委書記郭炳達的臉上:“郭炳達書記,你是主管政法口的,您能回答我剛才所說的這些質疑嗎?”
郭炳達的臉色黑的猶如鍋底一般,臉繃得緊緊的,心中猶如燃燒著一團火一般憤怒,卻又一時之間,找不出什么說辭來反駁。
這時,穆瑞峰說道:“劉市長,我認為你剛才所說的那些媒體質疑或許聽起來有些道理,但問題是,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在法律面前,人情是沒有用的。從法律的角度上講,鄭祺的的確確是殺人了,既然殺人了,就必須要承擔責任,而且法官并沒有判處他死刑,就是考慮到之前的那些因素,否則的話,直接就給他判處死刑了。”
劉曉寧冷笑著搖搖頭:“穆瑞峰同志,你的這些話跟我說是沒有用的,我剛才所講的那些質疑,并不都是我的質疑,而是新聞媒體和老百姓們的質疑,是華夏千千萬萬網民的質疑,而且那些質疑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我也不想再累述,那么現在,我再次表達一個觀點,那就是在杜明貴當場被刺傷之后,他有沒有死亡?他當時屬于什么傷勢?如果他屬于重傷,那么請問,他還可以駕車離開嗎?如果他是重傷,他還有力氣在醫院門口和別人吵架嗎?
而醫生最終也判斷他是流血過多而死亡,那么請問,如果他沒有在醫院門口和別人吵架并耽誤那么長時間,他會流血過多而亡嗎?
在這種情況下,能不能把杜明貴的死亡完全歸罪到鄭祺的身上?
我們的刑法是怎么規定的?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我還想要請問,身為執法警察,他們在現場看到的那一幕難道沒有發現,杜明貴他們已經觸犯了法律,涉嫌非法拘禁他人并且具有毆打、侮辱情節嗎?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是犯罪嗎?出警的警察是干什么吃的?為什么不當場阻止犯罪活動?”
劉曉寧說完,怒視著郭炳達和穆瑞峰。
穆瑞峰道:“劉曉寧同志,我感覺你現在是不是有些憤青啊,你應該弄清楚,當時出警的同志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他們出去是去尋找證據去了?”
劉曉寧冷笑著說道:“尋找證據?這種弱智的理由也就是騙騙那些官方的調查人員罷了,除了他們相信之外,你去問問,普通的老百姓有哪個相信?”
說道這里,劉曉寧話鋒一轉,突然說道:“穆瑞峰同志,我今天不想就這起事件中誰對誰錯做出結論,而是想要再告訴大家一些內幕信息,這些信息才是我感覺到憤怒的。”
說道這里,列席本次會議的李天逸立刻站起身來,把手中的資料一一分發給在場的每一位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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