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分錢
達成合伙擺攤做生意的方案后,魏明讓打電話給百貨市場的唐老板,又定了6000元的其他日用品,讓他準備好,明早他帶人去提貨。
唐老板提醒魏明讓,明早要喊兩輛貨車,一輛裝不下,魏明讓表示明白。
然后四人開始商量明天的占地、擺攤計劃。
初次學做生意,哪怕只是跟在魏明讓后面喝點湯,也讓周毅、陳洪亮、余永強非常興奮。
最后陳洪亮主動請纓,早上5點就起床下樓占位,要把今天魏明讓擺攤的位置繼續占住,并擴大范圍到兩個同樣大小的攤位。
至于魏明讓三人,則要6點過才起床,吃早餐,并給陳洪亮帶一份,隨后再去百貨市場提貨。
想去早點也不行,因為百貨市場沒開門。
商量好了明天合作的行動方案后,有同住四樓的同學來串門,結果發現魏明讓幾人和他們都是機制五班的同學,在魏明讓這里買了被褥和其他東西的同學半開玩笑半認真的嬉笑著讓魏明讓退錢。
退錢是不可能的,魏明讓還不至于當冤大頭到這種程度。
除了少數一兩個外,其他同學可比不上周毅三人與魏明讓的關系,魏明讓不至于像對待室友一樣免費送他們。
不過,魏明讓還是承諾了他們,其他日用品不管,在他這里買了被褥的,無論買成多少,每人退50元,等第三天生意結束后他將多余的錢退給他們。
在他這里買了被褥的,他退50元也還有賺。但沒有在他這里買被褥的,他如果也退50元,就不僅沒有賺,還要干虧50。
所以只有在他這里買了被褥的同學才享受退錢的待遇。
這筆錢也由魏明讓負責,不讓其他三名室友承擔。
聽聞了魏明讓的這個承諾,那些沒有在魏明讓這里買被褥的同學頓時后悔不迭,卻也無可奈何,誰叫他們之前沒有在魏明讓這里買呢?
當然,也不乏有腦筋轉得快的,看到同為新生的同學魏明讓做生意后起了相同念頭。
但這種就不關魏明讓的事了,他可不會大包大攬的帶著所有人一起做。
串門的同學離開后,魏明讓和周毅四人聊天到22點左右,就睡下了。
大學宿舍通常流行的老大、老二、老三等等排名,在魏明讓四人的寢室沒有發生過,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都沒人提,平時大家都是直接以名字相稱的。
……
第二天一早,魏明讓等人還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陳洪亮已經起床洗漱后帶著塑料布下樓占位置去了。
6點過,魏明讓和周毅、余永強起床洗漱后一起去食堂吃了早餐,給陳洪亮帶了一份,然后三人離開校園,一起前往四公里百貨批發市場。
商機已經暴露,就用不著到南坪找車,直接在百貨市場找車就行了。
5萬多元的貨,足足裝了兩車。進校門的時候,兩大車貨物讓保安和沿路的師生都側目不已。
好在,多了幾名室友的幫忙,無論上貨還是卸貨,都快了不少。
不到8點,兩車貨就全部卸完,開始擺攤了。
陳洪亮占住公寓區入口處兩個最好的位置,讓他們的攤位最顯眼、出貨更快。
其他學長學姐不是沒有起得早的,但絕大多數都是單兵作戰,要去批發好貨物拉到新校區再占攤位,就失去了優勢。
不過,第二天的新生數量明顯比不上第一天,而且加入擺攤行列的學長學姐也多了,甚至多了被魏明讓影響的幾個同學攤位,報名學生的選擇更多。
魏明讓和幾個室友也不再堅守180元一套的底線,最低價低到150也在賣,只為了盡快出貨。
可不能將這么多貨物砸在手里。
畢竟,只要賣出去,就有得賺。哪怕150,一套也能賺40元。
盡管如此,在報道的新生數量減少和競爭對手增加的雙重影響下,5萬多元的貨物,還是讓魏明讓三人足足賣了一天,才在天黑之前全部處理完畢,差一點就要搬回寢室當存貨了。
四個人接近6萬的本錢,最后翻到了10萬,讓魏明讓四個人都興奮不已。
這次大家一致同意,到外面的蘭湖天商業區找了家火鍋店,用公款好好的搓了一頓。
就今天賺的錢,周毅三人每人都可以分到4000左右,比他們一個學期的生活費還多,足夠讓他們興奮了。
雖然剛剛高中畢業,還沒練出什么酒量,但還是每個人都喝了幾瓶啤酒,喝得醉醺醺的。
吃飯的時候魏明讓說了,第三天報道的新生更少,而擺攤的人卻更多,甚至有百貨市場的老板直接用車拉貨到學校賣,第三天的生意和利潤都肯定比不上第二天。
別說10萬,像第二天那樣進6萬元的貨都不敢了,10萬元的本錢根本用不完。
在魏明讓的提議下,四人先分了錢。
按嚴格的比例算,周毅三人除去本錢后,利潤分成應該只有3900多,不到4000。
但魏明讓直接給他們每人分了4000元的利潤,魏明讓自己加上本錢還剩8萬多元錢。
然后,關于第三天的出貨問題,魏明讓就讓周毅三人每人出5000元,他出1萬元,總共只批發2萬5千元的貨,避免到時候砸手里。
完事兒后利潤就按出資比例分。
這又是魏明讓在有意攤薄自己的利潤,照顧室友了。
但他已經賺得足夠多,讓室友們賺多一點,也是應有之意。
除去第三天的出資本錢后,周毅三人每人手里都還有一兩千的現金。至于魏明讓,則完全成了土豪。
于是,吃完飯后,四個人在商業區一家手機店每人挑了一部1000多元的中高檔手機。
盡管用著比不上魏明讓前世的智能機,但這已經是非常大的進步,起碼不用拿IC卡在公用電話上輸入復雜的卡號和密碼撥電話了。
但魏明讓也沒敢打回家,或者打給老爸。
這事兒起碼得等生意做完、報完名再說,現在說是找死。
但也不用藏著掖著,故意隱瞞。
賺了錢不讓自己父母知道的事兒,魏明讓是做不到的,只要將用學費做生意的事情隱瞞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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