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遺書和舉報信
「我已經想清楚了,我參與過和知道的事情太多,我要是不死很多人就永遠睡不著覺;
不殺我后患無窮。我死對他們更有利。我是可以把他們拉下水陪我一起去死的。但那就要把我老婆孩子一起賠上。都說我是個惡魔,但我為人父,為人夫,還不至于對自己的家眷那么狠毒。很多人巴不得我文野馬上去死。我會的,但有幾句話在我走前要講清楚;
都說我貪污那么多的錢,玩了那么多的女人。我不否認這些。我想說的是,這怪我也不怪我,當然我的責任更大。不管誰放在我那個位置上都會貪污那么多的錢,玩那么多的女人,甚至更多。那些女學生我不去玩也是別人去玩。說我文野強奸,我那算強奸嗎?我有把人家奶頭給咬掉嗎?我有把人家扔到樓下去嗎?我不過是按照游戲規則做了點圈內人人都做的那些事情。
誰不明白,如今一個干部要是不貪,不色,誰敢相信你,重用你?你工作干的再好也沒有用。全國像我這樣的干部不說有幾百萬至少也有幾十萬吧。單單把我一個文野搞臭、殺掉,又解決什么問題?我還要說的是,老子從S縣的一名小片警做到省司法廳廳長,不是靠貪污一路走過來的。老實說我文野比那些整天拿錢不做事的干警要強一萬倍。我是工作在前,貪污在后。
我文野充其量只是個公安局局長,卻能在B市為所欲為,是誰給我為所欲為的權利呢?我的上級都干什么去了?又是誰明明知道我做的那些事卻假裝不知道?
既然不讓我活下去,我就豁出去把一切都說白了:我貪的遠不止那些錢。其余的都到哪里去了?我是拿過人家的好處費,但我替那些人辦的事情有些是我自己辦的,有些還要托別人辦。托別人辦事情沒有錢行嗎?那些拿過我的錢的人和送過錢給我的人如今都在帶領老百姓參觀我貪污的那些證據。我不否認那些證據的真實性,但你們要是也去那些人家里搜搜,就會覺得我那點兒贓款、字畫拿到他們家里恐怕人家會嫌寒酸的。
我文野也是讀書識字的。以前北京菜市口砍頭也有很多的民眾拍手稱快。可這拍手稱快后還不是一切照舊?國人幾百年變了嗎?我看什么也沒變。殺了我不過封了我的口,這能封住貪污腐敗的源頭嗎?
昨天B市大街上有很多人放鞭炮。當年我辦了大案要案后B市不也是大街小巷放鞭炮嗎?我看三年后他們還要不要放鞭炮。到那個時候那些出賣過我的人恐怕會念叨我的好處了。到那個時候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會覺得還是我文野好一點。
有些老百姓恨我沒有替他們懲治罪犯,沉冤昭雪。也許我走前該給他們道個歉。
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錢替他們擺平,那些人就要把錢送到我的上司那里,最后要把我擺平。這都能怪我嗎?我跟那些百姓有什么仇?我會無緣無故地加害他們嗎?他們是受害者,難道我文野就不不是受害者嗎?
我文野30年前有沒有拿過一分錢的賄賂?當年他們說我是英雄,我其實只是在賣力地工作而已,但他們叫我當英雄我就不能不當。現在他們又說我是罪犯,我敢不去當這個罪犯嗎?
現在的官員比解放前還壞,我不過是其中一員罷了。把我變成這個樣子的是這個社會,這個制度。我說這么多并不是要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別人。我還是負主要責任的。
要是當年我不從S縣調出來,留在那里安心當一個小片警,我的今天就不會是這樣。貪圖功名利祿是我這一生最大的錯誤。我死后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別的,子子孫孫以后再也不要從政,不要當官,遠離功名利祿。平淡、平安才是福。」
這就是文野遺書的全部內容。
“祥峰同志,你覺得這里邊的內容,有多少真實性呢?”
紀祥峰聽后笑著回答道:“梁書記,我覺得,這里邊的內容有可能是文野故意留下的,有可能是為了誤導我們。不過,文野行刑前一天,省城的副市長,公安局長王占軍去看過文野。根據監獄方面的反饋,原本文野是一副憂心忡忡的樣子,但自從見過王占軍以后,文野便輕松了不少!想來咱們這位王局長,應該是個心理學高手!”
說者自然有意,聽者也自然有心。
王占軍2007年9月調任到省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在此之前,他一直在B市任常務副市長。
梁景興聽后立刻就明白了,這個文野文良案背后恐怕還有更深層次的問題。
會不會牽扯到省里這些人?常委里有沒有文氏兄弟的一丘之貉?
要不要查下去呢?
當然要查!這些人,都是孟東明時期遺留下來的問題,斬草,就要除根!
拿定主意,梁景興便對著紀祥峰說道:“祥峰同志,要我看,咱們還是秉持著實事求是的態度,有沒有問題,查一下就都清楚了!我看,還是召開專題會議,把紀檢部門的同志們叫到一起,仔細商議一下,除惡,就要鏟除根本!”
……
此次打黑行動的導火索,騰龍集團的韓燕,出院了。
史邯這兩個月來在忙什么呢?
自然是J縣的舉報事件了!
沒錯,自從省里發布了打黑專項斗爭以后,J縣人大、公安局也接到了不少關于騰龍集團涉黑的舉報信。
大多數都是匿名的,比較好處理,各部門裝作看不到就可以了。
但是其中有一封實名舉報,來自永寧鎮趙家溝村民——劉雯雯。
「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是劉雯雯,一名永寧鎮趙家溝村民。眾所周知,我所居住的鎮子里,有我縣著名的永寧鐵礦,更是由我省著名企業騰龍集團承包經營。
我要舉報的,是騰龍集團永寧礦場保衛科科長孟大勇。
2008年11月23日,我同父母前往永寧鎮喜來飯店參加婚禮途中遇到的孟大勇。酒席散去以后,我和幾名發小在鎮里吃飯,被孟大勇得知。
當晚8點28分,孟大勇帶人前往我所在的飯店將我綁走,到鎮長運旅店對我實施強奸。
期間我不斷反抗,孟大勇便對我拳打腳踢,還以家人性命相威脅,逼我就范!
并掏出了一把手槍!
萬般無奈之下,我妥協了!
可是沒想到的是,孟大勇對我實施強奸結束以后,還命令其手下兩名男子輪番對我實施強奸!
這噩夢般的一晚終于是結束了。
第二天早上,當我麻木的回到家中以后,被父母看出了異常。
當我父親得知消息以后,便去找孟大勇理論。
誰知,這一去,竟釀下如此悲劇!
孟大勇將我父親帶至一處樹林內,以暴力手段將我父親雙腿打斷,并威脅:騰龍集團這么多年了,哪次出事兒了?我看上你閨女是你們家的福氣,別他媽自己找不自在!你要敢報警,我就殺你全家!
然后便將我父親拉回永寧鐵礦醫院進行了簡單治療。
我們一家人本想報警的,但是永寧鎮派出所與鐵礦沆瀣一氣,互相勾結,狼狽為奸!
不僅對我家的遭遇沒有慰問同情,也沒有立案偵查,反而是將消息通知給了孟大勇,致使孟大勇再次闖進我家里,對我父母實施報復,并對我再次實施強奸。
如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涉黑涉惡問題,并下達了打黑專項斗爭的指令。
我懇請,各位領導能夠重視我家的悲慘遭遇,對騰龍集團展開調查,給予孟大勇該有的懲罰!
如有需要,我愿意隨時提供協助,并與您保持聯系。
劉雯雯,2009年7月28日。」
……
當史邯得知消息的時候,這封舉報信已經呈到了省人大常委會上,進行了專題討論!
有不少代表表示:關于騰龍集團涉黑涉惡的反應,近兩年是少了,但是2000年的時候可是不少,不少槍擊案、火并案矛頭直指當初的騰龍建工五位創始人。現在又出了這種事,是應該嚴查了!
在場的大部份常委都表示同意,梁景興作為省人大主任,也只能順應民意。
會后,梁秋便將消息傳給了史邯。
并叮囑道:這個事情壓不下去,材料是J縣的副縣長陳思敏報上來的,越過了靳開江。除非迫不得已,否則千萬不能和陳思敏交惡!
史邯立刻帶著袁飛和蘭江馬不停蹄的趕回J縣。
他前腳剛下車,韓東便傳遞過來消息。
涉案的孟大勇、田三兒、趙曾已經被調查組逮捕了,并已經越過了J縣公安機關開始了審訊工作。
史邯立刻將電話打給了張晨和齊全,讓他們倆過來見自己。
此刻的張晨和齊全也在J縣,接到電話以后立刻前往碧海云天。
當二人見到史邯之后,史邯也不墨跡,直截了當的問道:
“我只問一句,這個孟大勇到底知道多少?他為什么能以騰龍集團的名義耀武揚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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