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特別
付過賬后,孫全彬和朝云在廊上說話。
他問道:“李娘子怎么一個人在這里?”
朝云抬起頭看他。
面容還是干干凈凈,無須無髯,與所有的內臣都一樣。
她笑著,直視他的雙目。
果然又遇到了呢。
“我想過來,便過來了。”
外頭又是一陣轟隆的打雷聲,雨下得更大了,屋頂的劈劈啪啪的落雨聲傳到了屋內,像是有練曲的樂人在擊節。
朝云這話說得隨性,孫全彬也笑了,又問:“此時是要走了?”
“原本是要走了的。”朝云道,“忽然又不想走了。”
孫全彬饒有興致地聽她說下去。
“我來這里,就是想看看能不能遇見你。原本以為遇不見了,就打算走。現在遇見了。”她如是說道。
“哦?遇見我?”孫全彬有些錯愕,但眼中也有玩味。
“嗯,遇見你。”朝云回答地坦誠,“能不能和你說說話?”
要主動和孫全彬說話的人不多。
他在一眾內臣之中是特別的那個,因他入宮晚,又沒什么干爹能依仗,從來都是靠著自己一步步走到了官家的身邊。除了幾個官家賞賜來照顧他起居的小黃門,幾乎沒什么內官會和他講話。
朝臣倒是有幾個,從前時常到梁門外貓兒巷來給他送禮,想讓他在官家面前說幾句好話。他無論厚薄,把那些禮統統收下了,隔日又送進宮里去,全都列在官家面前,告訴官家誰托誰到他家送了什么。
雖說向官家賣了忠心,但也把自己跟那些大臣設了一道坎。
至于別的人,平日相處得不多,也不大見得到,自然沒什么來跟他說什么——“能不能和你說說話?”
他沉視朝云許久,似要從她透澈的目光中找到點什么。可是他和朝云越是目光交錯,他越是看不清。
他發現了,朝云是個不會躲閃他眼神的姑娘。
她真的很特別。
要說說話?好。
他推開了店家為自己留的那間雅間的門,一攤手:“請。”
朝云笑著進去,不管不顧地坐下了。
朝云已經吃過了飯,但孫全彬并沒有。他每一回過來,要的菜總是那幾個,故而也不必再交代,小二早就去跟廚房說過了。
雜役先端來了酒,本只有一個酒盞,然進來看見了朝云,便又拿了個過來。
孫全彬問朝云:“娘子吃茶還是喝酒?”
“都行……吃酒吧。”
孫全彬便給她倒上了一點,淺淺覆蓋了盞底,只是一口的量。
“娘子可以嘗嘗。這酒不輕,頗有后勁。”
“哦。”
朝云拿起酒盞,傾倒在嘴里。最后還剩下了一點,粘住了酒盞似的,怎樣都不肯下來。朝云舉著酒盞也急了,高高仰著頭,甩了甩手,把那一滴酒甩進嘴中。
孫全彬看得笑了。
“如何?”他問。
“我能喝。”
“好。”
孫全彬于是給她倒上了滿滿一盞。方才看朝云喝酒喝得豪氣,他倒酒便也倒得豪氣,把酒盞倒滿了,還溢出來幾滴,落在桌上。
桌上積了一小片酒水,朝云伸出手指,在那片酒上輕輕一蘸。
酒滴光澤晶瑩,沾在她指尖,像是初夏的小荷,有微雨滴打其上。
她把手指放到了唇邊,伸出舌頭輕舔了一下。
孫全彬眸色沉了沉,但又很快恢復如常。
飯菜上來了,孫全彬也不拘束,坐在朝云的對面就吃了起來。
長慶樓的炒羊肉是出名的,幾乎每一桌都會點上,孫全彬也不例外。
桌子上一盤炒羊肉,聞得朝云竟然又有些饞了。看著孫全彬動筷,她也想動一動面前的碗箸。
“娘子餓了就吃,不要緊。”孫全彬道。
朝云于是真的動起了筷子,從孫全彬眼前的那盤炒羊肉里夾出自己挑中的那一塊,蘸著一旁的佐料,放進嘴里嚼咽。
“做這道菜的廚子,是我貼身女使的姑父。我那女使也做給我吃。”她道。
孫全彬問道:“娘子喜歡吃羊肉?”
“嗯。”
“西北多牛羊,娘子該去看看。”
“我會去的。”朝云又夾了一筷。
不知怎的,頭有點暈乎。
朝云在孫全彬面前,似乎全無拘束。
上一回在長慶樓見面時,孫全彬也當著她的面前放走了西夏的細作,又跟她說明了放走那人的道理。
其實是交淺言深了,朝云和孫全彬都曉得。可又都不覺得這份交淺言深有什么不對,至少,兩人還能坦然自若地當面坐著,吃著同一份飯菜。
孫全彬在宮里時,因為是個內臣,故而與女子之間沒什么大防。
即使是長到十幾歲才入得宮,可如今這么多年過去,早就習慣了自己內臣的身份。
一個男子,和一個娘子坐在一塊兒吃飯,是不對的。
而一個內臣,坐在朝云面前,便沒有太大的不妥。
何況朝云的眼神告訴他,她并不像世上大多數女子那樣厭惡他、排斥他,也不會像那些有心接近他的人那般諂媚他。
朝云說,她會去到西北的。
孫全彬幾乎沒有猶豫和懷疑,便覺得她確實是會去的。哪怕她只是個連東京城都很少走出去的貴女,哪怕她也許根本不知道西北是什么模樣。就像那日,她就算在迷途之中,也會擦掉眼淚尋找梧桐林的出路一樣,他覺得,她會出去的。
炒羊肉是辛香的,入口時興許覺得太咸,可咬下去,那咸味就變成了鮮味,在口齒之間彌漫,如同吃到了漫漫草場上的日光。
“長卿…我可以這樣喚你么?”朝云問。
孫全彬笑著點頭。
“長卿,你去過西北吧。”朝云又問。
孫全彬還是笑著點頭。
“可以跟我講講嗎?”
“你想聽什么時候的西北。是從前的,還是如今的。”
“打仗的時候的。”
“朝見馬嶺黃沙合,夕望龍城陣云起。”
孫全彬說了這兩句詩,便拿起酒盞,一口飲下。
朝云給他倒滿,又給自己倒了一杯。
她聽著他說下去。
“打仗時候的西北,與平日的西北也別無什么兩樣。同樣的黃沙漫天,同樣的千里冰雪。只是打起仗來,熱血滿地,豪歌遍野。住在軍伍里頭,便是只耗子,也覺得胸腹里有萬丈豪情,要在西北之地吼一吼。”
“角聲滿天秋色里。若是有號角聲,無論在做什么,心里想的就是往前沖。能殺幾個是幾個,就算掉了腦袋,也值得了。人到了那里就不再是人了,而如西北之野獸,想做的只有撕咬。”
“一仗下來,活著的人少,死的人多。地上望去,全是一個個死尸。有些沒死的,便會有人往他們身上戳一刀。死在那兒,比被拖回營帳里殘喘要舒坦。”
孫全彬是真上過戰場之人。
本朝的內臣能監軍,但許多都真只是去監軍,坐在主帳里聽幾個將領官商討破敵之法,根本不會上陣。而孫全彬不同,他每一戰,都是提刀上馬去的。
只是將領官們就算自己死了,也要拼命護住他。畢竟他是官家派來監軍的人,若是他死了,官家也好,朝廷也好,難免會想前陣是否有什么見不得人的勾當,才把這位監軍殺了滅口。
好在孫全彬上陣是真有本領,并非他逞能。沒給那些將領官造出過什么麻煩,若他是軍中一卒,立的功勞也足夠他做上裨將了。
他給朝云描述的戰場并不完全,只是隨便說了個片面。說死尸之前,他還停了停,怕這樣的話在飯桌上講給朝云聽不大合適。可他想到朝云戳瞎那西夏細作眼睛的事,又覺得這姑娘是不會怕的。
朝云感嘆道:“與那些詩文寫的差不多。那里是生殺之地,烈日與苦寒并存……可無論有多么凄苦,我總覺得那里是世上最豪情的地方。我該去那里的。”
“娘子若去了那里,興許會失望。”
“失望也好,滿足也罷,總得先去看了才知道。不去看,我就永遠都不會知道,什么叫做‘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明明閉上眼,好像也能看見,可睜開眼就沒有了。”朝云淺淺喝了一口酒,又說,“想去睜開眼還有的地方看看。那里和東京不一樣。長卿,你去看過,我也想去看。”
“嗯……”孫全彬默默盯著她。
朝云毫不閃避他的目光,甚至,她還更緊迫地盯著他。
不知是什么緣故,朝云的頭腦愈來愈熱。她想站到窗口去吹吹風,撐著桌子起來,卻覺得腿腳有些發軟。
手撐住桌子,才發覺自己大抵是吃多了酒。
好不容易站穩,動了一步,卻又踉蹌了。
孫全彬趕緊站了起來,問道:“你要做什么?”
“我去窗邊。”朝云道。
孫全彬便一手摟住了朝云的肩膀,扶著她,往窗邊走去。
他站在她身側,比她高出很多。可她側著抬起頭,便還是能看見他。
就算高很多,抬頭不就行了。
朝云對著他笑。
“你醉了。”
孫全彬判定。
因朝云的雙頰愈發地紅潤了,看著他時的那一抹笑意,也帶上了另樣的顏色。
他不再看她,直視著前方。朝云一站到窗邊,他摟住她的手也就放開了。
朝云勾著唇道:“你說得對,這酒,頗有后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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