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禽獸的一撩
兩分鐘后,一道‘叮咚’的通知,宣告著遮天這本書的加更正式開始。
當這道‘叮咚’聲響起的那一瞬間,龍太子在椅子上面打了個顫,用顫抖的聲音數出了‘一’。
隨后,第二道叮咚響起來的時候,他數‘二’。
隨著龍太子口中的數字越來越大,他的臉色也越發的蒼白了。
當‘八十’這個數字從龍太子的口中吐出來后,他整個人如同沒有了骨頭一樣,從椅子上面滑落了下去。
接下來的數字,龍太子根本就不用去數了。
哪怕半緣君的存稿到這里就算是沒有了,接下來還有十多個小時的時間,拼一拼,敷衍一下也是可以寫完的。
所以龍太子知道,他已經輸了。
五千萬的現金,他昨天已經打進了公證處的公證賬號里面去了。
這里面,除了少量是自己銀行卡里面的現金外,剩下的,有一部分是從朋友借的,還有一部分,是用資產朝銀行快速抵押的。
銀行的快速抵押是打錢最快的一種抵押方法。
假設你有一棟價值一千萬的房子,走正常程序的話,需要很長的審核時間,而快速抵押的話,雖然錢很快就會到賬,但一千萬的房子,最多只能抵押兩百萬。
當然了,這些都不說,最讓龍太子揪心的,是他那從高利貸借的錢。
這次對賭輸了,他實在不知道,自己該如何還錢。
龍太子現在真的很后悔啊。
如果昨天他不貪心遮天版權的話,那他就不會進行這場對賭。
如果不進行這場對賭,他就不會輸光全部身家。
想到這,他后悔的甚至想要將自己的手給剁掉。
和龍太子一樣崩潰的,還有易天。
這幾天,因為啟點的官司,他都快要被逼瘋了。
好不容易有機會擺脫官司,重新回到主編的位置上去。
可誰想到,半緣君居然能夠日更五百章,活生生的兌現了他的承諾。
碰到這樣的對手,真的很容易讓人絕望啊。
絕望的易天在房間里面咆哮著,打砸著。
這棟漂亮的房子,很快就不屬于自己了,現在不砸了,留給那些孫子干嘛?
電腦,摔了!
真皮沙發,劃了!
景觀樹,砍了!
當整個房屋變得一片狼藉之后,易天縮在一個角落,絕望的哭了起來。
就在易天哭泣的時候,萬浩廣臉色鐵青的將他的上一條微博給刪除了。
“半緣君,別以為你這次運氣好就了不起,以后的日子還長著呢,咱們走著瞧,我倒要看看你能得意到什么時候!”萬浩廣恨恨的說道。
此時,半緣君的微博,書評區上面,全部都徹底沸騰了。
當半緣君五百章更新完畢之后,網友們在短暫的震驚之后,紛紛跑來留言了。
“真的日更五百章!我已經驚呆了,都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了!”
“好痛苦啊!五本書我都非常喜歡看,現在都有一百章沒有看,選擇困難癥讓我不知道先看哪一本!”
“半大神,別的不說,請接受我的膝蓋吧。”
“我媽問我為什么跪著看電腦,我說電腦上面有個神。”
“我以前見過一本書,總共還不到五百章,作者寫了一年半才寫完,現在看了半大神的更新速度,我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了!
“日更五百章,這應該是創下了一個奇跡吧?”
“膜拜!”
“難道你們都只關心更新五百章的事情嗎,這次和龍太子對賭,作者可是贏了五千萬啊!”
“龍太子活該,半大神都說了,他的存稿充足,他還非得要賭,輸了不虧!”
“這就是貪心啊,如果不是貪心遮天的版權,他也不會輸這五千萬的!
“聽說龍太子對賭的錢還是借高利貸的,不知道他該怎么還!
“借高利貸?不是聽說龍太子身家七八千萬嗎?五千萬還用借高利貸?”
“大哥,身家幾千萬那是包含著所有的資產,身家十幾億的人不去借貸也很難湊夠五千萬的現金的!”
“額,懂了......”
“......”
半緣君一邊揉著發酸的手,一邊看著大家的評論。
看來看去,他發現,評論的內容好像比小說還要有趣。
只不過,讓半緣君傷心的是,這次日更五百章,讓他的存稿,一下少了將近一半。
下一次還有這樣的事情,再想裝逼,可就辦不到了。
正在半緣君看網友評論的時候,他的手機又響了起來。
“大哥哥,你真是太厲害了!你你你,你怎么可以更新那么多字!”電話一接通,林萌萌吃驚的聲音便傳了過來。
“存稿比較多,所以能夠更新這么多。”半緣君說了一句廢話。
聽了半緣君的話,林萌萌在電話那邊就嘰嘰喳喳的說開了。
這次對賭,半緣君贏了,林萌萌反而比半緣君更加的激動,好像就是她贏了一樣。
聽著林萌萌在電話那邊的笑聲,還有她高興的呼喊,半緣君感覺自己心里面癢癢的,就像是小貓在抓一樣。
這小丫頭走了十多天了吧,她在的時候沒有什么,現在時間長了沒見了,反而有些想念了。
正說著小說的事情,林萌萌突然話鋒一轉道:“對了大哥哥,你昨天寫的那首水調歌頭,是叔叔最新的作品嗎?”
聽了林萌萌的話,半緣君突然頭大了。
這件事,還是被關注了。
半緣君很想告訴林萌萌,這首詩是他爸寫的,然后將后續一些可能出現的麻煩都給拋開。
但是昨天夜晚,他爸雖然也喝多了,但還沒有喝到斷片的程度。
所以,這首詩根本就推不開。
無奈,他只能回答道:“其實這首詞,就是我昨天寫的!”
電話那邊,林萌萌很明顯愣了一下,然后問道:“大哥哥,水調歌頭這首詞,是你原創的嗎?”
“額,是我原創的!卑刖壘纯嗟恼f到。
裝逼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有時候,裝起了也是十分的痛苦的。
這個年紀的半緣君,如果寫一首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之類的詩,雖然一樣能夠獲得驚嘆,但最多會被人稱為詩道天才。
可是搞一首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那就會被人稱之為妖怪了。
你沒有那么多的閱歷,沒有那么大的年齡,卻能寫出來那樣的文章,不是妖怪是什么。
不過很明顯,林萌萌雖然精通詩詞,明白這首水調歌頭的含金量,但她卻沒有想到閱歷這一層去。
聽了半緣君肯定的回答,她立刻歡呼了起來道:“大哥哥,你實在是太厲害了,這首詞,我覺得在我讀過的詩詞里面,絕對能夠排的進前三!特別是最后一句,但愿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以后肯定會成為名句的!你是怎么想到這一句的?”
聽到林萌萌這么問,半緣君尷尬了。
如果說,自己的父母都出去打工了,那他可以解釋,寫這句的時候,他是在思念他的父母。
如果說,他現在上學走了,他也可以解釋,寫這句的時候,他還是在思念家鄉和親人。
但是現在,他父母在家,他也在家,和他關系好的親戚朋友,都在家,他沒有需要千里共嬋娟的人。
所以,靈機一動,半緣君道:“額,昨天夜晚喝多了,寫詩的時候想著你在很遠的地方,所以就寫了這一句!
聽了半緣君的話,林萌萌那邊頓時變得沒有聲音了。
過了一會她才羞怯怯的說道:“大哥哥,你,你要是想我了,那我就去看你吧!”
聽了林萌萌的話,半緣君這才想起了剛才自己說了什么。
他恨不得狠狠的抽自己一巴掌。
這嘴真是賤啊,雖然不可否認,現在自己的內心,確實有些喜歡林萌萌。
但是雙方的心理年齡相差過大,如果在一塊注定是不合適的。
本想時間久了,林萌萌對自己救命的感激之情淡了,雙方還可以做好朋友。
現在自己突然說這樣的話,不是從她追自己,變成了自己撩她了么!
想到這,半緣君不禁暗罵自己太不要臉。
自己的心理年齡都大林萌萌十多歲,還去撩她,簡直就是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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