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合同里的貓膩
合同?
我猛然一驚。難道合同有問題?
打開柜子翻出那一沓合同,我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
終于在最后的補充條款里發現了貓膩。
補充合同說明:
作為歌手,乙方陳平凡將參與本合約合作范圍內音樂的全部策劃、創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納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當乙方違反甲方規定時,甲方有權收回作品的所有權。乙方如故意拖延未按時完成甲方交代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收回作品的所有權。
工作任務?不是一年10首歌嗎?當時說好的呀!
我翻到后面再一看,工作任務說明:
乙方需要每年完成120首歌的創作計劃,并經甲方認定通過,否則視為違約,需繳納違約金3500萬人民幣。
一年120首?一個月10首?這尼瑪周杰倫來了也不行啊。
我當時看的明明是一年十首,為什么補充合同改成一個月了啊?
好吧,我真是大意了!
再看看這違約金,3500萬?這是要把我賠死!
我忽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
我太相信李峰了!
對于相信的人,我真是一點戒心都沒有。
現在一想,一家唱片公司怎么可能只有兩三個人?怎么可能用那么舊的設備?怎么可能只有我一個人上班呢?
這分明就是人家布的局!
這孫子從一開始就是想坑我的!
現在怎么辦?我看著合同上那3500萬的數字,急得汗都下來了。
不行,找個明白人問問吧!
我跑上樓去,把情況和韓教授說了。
坐在旁邊的韓詩懿和張老師都吃了一驚。
韓詩懿不忿的道,“那首七里香原來是你寫的?難怪歌詞那么甜!李彤這是赤裸裸的抄襲!”
張老師也憤憤不平,“現在的唱片公司怎么這樣啊,小凡,告他!”
韓教授畢竟見多識廣,面色凝重的說道,“事情哪有那么簡單?等我給小樊打個電話!
韓詩懿道,“樊姐是我爸的學生,現在是德龍市數一數二的律師了,你放心吧。”
好好好,有律師幫忙,我眼前出現了一絲曙光。
這個樊律師和韓家的關系非常之好,接到電話沒過多久就親自登門了。
她留著一頭利索的短發,有點像假小子,一看就是個干練的女強人。
見面沒有廢話,她抱著合同坐在沙發上看了起來,不時的用圓珠筆圈閱著。
過了半個多小時,她抬頭說道,“難辦!這合同編的天衣無縫,而且都簽上你的名,已經是具有法律效力了。真打官司,你贏面非常低!”
我的心頓時沉了下去。
張老師急道,“這怎么可能呢?明明是他們害小凡啊!”
韓詩懿也道,“對啊,怎么會還是我們輸呢?”
“法律講的是證據!如果咱們能拿出他們有主觀故意陷害的證據,官司還有的打。不過,這太不現實了。我想來想去只有兩個辦法,要么,你找一家大型唱片公司簽約,讓他們出這3500萬的違約金。憑你的音樂實力,如果簽四十年五十年的話,還是有機會的!“
我苦笑,“那我豈不是一輩子都要拴在上面了?下一招是什么?”
“利用輿論造勢,先奪回七里香的版權來。現在李彤借著這首歌大火,而你作為它的原作者,一定對它有更深刻的理解。你把你的創作想法,創作經歷最關鍵是給李峰的那條簡譜微信截圖,都發到網上去。如果能引起一波關注,就算成功了!”
我一拍大腿,這是個好辦法!
讓吃瓜群眾們都知道真相!說白了就是打輿論戰!如果在輿論上站到上風,打官司時贏面就很大了!
好注意!
我掏出手機,找到李彤版的七里香仔細聽了兩遍,頓時更加高興。
她用的是我未完成的伴奏版,好多地方都有瑕疵,等我把真正的原版拿出來,懂行的一看就能明白到底是誰牛逼!
事不宜遲,這就動手!
回到樓下,打開電腦,我開始重新錄制了七里香。韓詩懿在一旁幫我寫微博。
然后再將微信截圖,李彤版本存在的瑕疵和原版的四點不同又逐一分析了一遍。因為是給不懂音樂的網民看的,我寫的十分通俗易懂。
一切都搞定,我生成了一篇長微博,名字就叫,“別不相信,七里香的真正作者是我!”
微博發送,我的心稍微安靜了些。
這里我也是反思了一下。
當初一直沒把微博當回事,想著那個世界的牛逼歌手似乎都沒有微博。現在想想,人家的牛逼已經被人廣泛知道,用不用微博都無所謂的?晌也灰粯影。我需要一個宣傳自己的平臺。就拿現在來說,我的微博粉絲數才不到3萬人,那個李彤憑借一首七里香就到了10萬人。
如果我能好好經營,現在最少也是100萬人的大v了。
真那樣,他們還敢欺負我?
微博發送完,我就去睡覺了。第二天一早,打開一看。評論區已經吵開鍋了!
“什么?七里香的作者竟然是我凡哥?太震驚了!”
“這個李總也太不是人了。居然騙凡哥的歌譜!我聽了凡哥的版本,表示確實比李彤的好聽!”
“哪位音樂專業的幫我翻譯一下,凡哥寫的太專業了,我根本看不懂啊!”
“這有什么看不懂的,凡哥的意思很簡單,我寫的歌比她的牛逼!明白了吧?”
這些都是老早就關注我的粉絲了。他們站我這邊,我毫不意外。
隨著關注度越來越高,李彤的粉絲一進來,情況就變了。
“陳平凡你是哪根蔥啊?敢說我們家彤彤抄襲你的?到底要不要臉!”
“有的人就是見不得別人好!你唱的七里香叫什么啊,和我們家彤彤一比,也差太遠了!”
我的一個粉絲回復道,“沒看見凡哥在微博里說了嗎?這是他在家里錄的,肯定和錄音室的音質沒法比。你們聽細節啊,很明顯凡哥的厲害!”
“我不懂細節,我就知道彤彤先唱,抄襲也是陳平凡要抄襲她!”
“既然是你寫的,為什么唱片公司不讓你發行,要給我們彤彤唱?你都不知道要反思自己?還好意思發到網上來!”
“我承認陳平凡的兩首歌寫的還行,但也不能一有牛逼的歌出來,就說是自己寫的吧?蹭熱度也沒有這么蹭的吧?”
人都是有一個先入為主的態度。這些歌迷先聽了李彤版的七里香,自然就覺得她的好,我的不如她。
網絡輿論一片膠著的時候,有人向我伸出了援手。
首先是音樂大師郎小郎教授,“昨天還再聽七里香,總覺得差了點味道,今天聽了陳平凡的版本,終于知道為什么了!雖然不敢說是李彤抄襲了他。但無疑陳平凡的版本專業素質更高!”
他的話得到了很多音樂圈同仁的點贊。
和我曾經有過一吻之緣的知名歌手譚銳也跳出來支持我。
“每個人都有屬于自己的音樂風格,就好像寫字一樣,這首歌的風格和他的睫毛很像,我一開始還以為是陳平凡的作品呢!”
這兩個人礙于身份,都是比較隱晦的支持了我。相比之下,第三個人堯大炮的微博就是明挺了。
“雖然陳平凡的歌我很不喜歡,雖然這首七里香寫的也就是一般般,但我對他這個人沒有意見,這首七里香只要是懂譜的一看就知,陳平凡才是原作者。這點沒毛!另外:陳平凡和我一樣,都是認真做歌的人。我佩服這樣的人。那些腦殘粉和無腦黑都給我滾遠點!”
我激動的給他點了個贊,“說得好!感謝兄弟的支持!”
堯大炮回復,“這么好的歌居然讓別人搶了,可見你是個傻逼!”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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