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我只是你的思念(十)
我心頭一緊,一種不好的預感油然而生。難道我的二十萬白花了?
但我還是故作鎮定地清理干凈了刀上的血跡,將去了皮、切成塊的西瓜端到了子凌面前。
“子凌,你的手被刀劃傷了嗎?”我關切地問。
“沒有啊!怎么了?”子凌用牙簽扎了一塊西瓜放進了嘴里,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
“沒有,沒怎么!”我面無表情地回答道。
“好甜!你也嘗嘗!”說著,她親昵地將一塊西瓜喂進了我的嘴里。
我立刻打消了心中的疑慮,這可不是殺了人過后該有的反應。那血跡是幾天前殺魚的時候留下來的也說不定。
吃過晚餐后,我和往常一樣獨自出門夜跑。可我還沒走出我的私人花園便發現,不知哪里來的野狗正在刨我前不久剛栽好的山茶花下面的土。
“該死的,快滾!”我連忙沖過去驅趕它。
野狗被我嚇得落荒而逃,可它刨過的地方卻露出了一個紅褐色的東西。
我皺起眉頭朝那東西走了過去,然后,蹲下身來將它從松軟的泥土里扯了出來。
那竟然是一件沾滿了鮮血的襯衫,它原本應該是白色的。更驚悚的是那件襯衫不是別人的,而是我的!
我一眼就認出了領口上那顆獨特的扣子,它曾經被我給弄掉了,是子凌用別的顏色的線幫我縫上去的!
“這……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瘋狂地在大腦里搜索著關于這件襯衫的記憶。
我最后一次穿它是一周以前,然后它便被我丟進了臟衣簍里,和別的衣服一起進了洗衣機,晾干后掛在衣柜里我就再也沒有動過它了。
那么它現在為什么會出現在這里?還沾滿了血!這究竟是什么東西的血?
不知為何,此刻我的腦子里突然浮現出了一個人的名字——朱雅汀!
她還活著嗎?
我脫下外套將血衣包裹了起來,又用最快的速度將土填了回去。
之后,我故意避開子凌的視線從一樓的窗戶翻進了我的書房,掏出放在抽屜里的備用手機,撥通了朱雅汀的電話號碼。
“嘟……嘟……嘟……”
我心跳的頻率隨著回響鈴響起的次數增加而變得越來越快。終于,有人接聽了電話。
“喂,您好!”電話里傳來了一個陌生女人的聲音。
我愣住了。
見無人回應,電話那頭的女人再次說道:“喂?”
我沉默了足足半分鐘才鼓起勇氣開口問道:“你是誰?這不是你的手機吧!”
“哦!這部手機是我剛剛在花壇里撿到的!你認識失主嗎?幫我還給他吧!”電話那頭的人說道。
“好,你現在在哪?我馬上過來。”我連忙回應道。
“我在紫薇花園里的金牛雕塑旁邊。”
金牛雕塑!就在距離我家三百米不到的地方!為什么會在我家附近?我極力掩飾著自己的驚慌,故作鎮定的說:“等我十分鐘!”
掛掉電話后,我戴上了一頂鴨舌帽,順手拿起一旁的背包,將血衣和外套通通塞了進去。
此時,子凌正在客廳里看電視,她似乎并沒有察覺到我已經回來了。
我悄悄潛入自家的廚房,“偷”走了那把我之前用來切西瓜的水果刀。然后從廚房的窗戶翻了出去,一路小跑到了金牛雕塑前赴約。
那個撿到手機的女人果然還站在原地等我,她似乎并沒想過要將手機占為己有。我接過手機,將幾張百元大鈔塞進她手里表示感謝。
還沒等她開口拒絕我,我便匆忙逃離了這里。
我花錢請人破解了朱雅汀的鎖屏密碼。通話記錄顯示,除了我剛剛給她打的那通電話之外,最后一通電話是今天下午3點48分時打進來的。
竟然是用我的備用電話打的!
可我清清楚楚地記得,那個時候我正在金牙的辦公室里跟他討論如何制造一場意外讓朱雅汀流產!
如果不是我精神錯亂了的話,那么就只剩下一種可能了——莫子凌趁我不在家的時候,用我放在抽屜里的備用機主動聯系了朱雅汀!
那么現在朱雅汀很有可能已經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尸體。
她為什么要這樣做?其實我的心里早已有了答案。只不過是我不愿意接受這個殘酷的現實罷了。
種種跡象都在表明,她處心積慮地想要栽贓陷害我!
故意用我的電話把朱雅汀引誘過來;故意讓我切西瓜在兇器上留下指紋;故意把朱雅汀的手機扔在我家附近;故意把我沾滿血的衣服埋在我的花園里。
如果那件血衣不是被那只“該死”的野狗從泥土里刨出來的,而是被警察從我的花園里挖出來的,那我真的就百口莫辯了!
頃刻間,我的世界崩塌了。
她就真的那么恨我嗎?要以如此極端的方式來報復我!僅僅是因為我囚禁了她?還是說,她認為朱雅汀之所以會如此恨她,并將她的秘密公之于眾全都是因為我?
如果這就是她所說的報復,那么她成功了!他成功地再次讓我從天堂墜入了煉獄。
我好難過,心痛到無法呼吸!
但最悲哀的是,我難過的不是她想要害我,而是她從來都沒有愛過我!
或許我應該立刻把這些證據交到警察手里,讓他們盡快找到朱雅汀的尸體,然后指認莫子凌就是殺害她的真兇從而洗清自己的罪名。
可當我來到警察局門口時,我才發現我竟然做不到!
最終,我將朱雅汀的手機、那把水果刀、包裹襯衫的外套以及帶血的襯衫,通通裝進了塞滿了石頭的背包里,讓它們永遠地沉入了江底。
之后,我花重金找黑客破壞掉了我家附近的監控系統。然后,裝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樣子回到家中擁她入睡。
夜深了,耳邊傳來了子凌細微而均勻的呼吸聲,我知道她睡著了。
我輕手輕腳地掀開被子走出了臥室,拿著事先買好的UV勻光痕跡勘察燈在家中尋找第一案發現場。
它能照出肉眼所看不到的痕跡。無論在什么表面上,都可以呈現出均勻、清晰的紫外線圖像。
如果人是在家里被殺的,那么周圍的物品上一定會留下血跡,這是很難清理干凈的,除非把它們扔了。我必須得在警察上門搜查之前抹除掉所有蛛絲馬跡。
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我照遍了家中所有角落,竟然沒有發現一絲可疑的痕跡。
所有物品幾乎都原封不動地擺在原來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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