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小说网 - 无弹窗无广告小说在线阅读

大眾小說網 > 開局介紹人妖,古人傻眼了 > 第451 章 醫患糾紛

第451 章 醫患糾紛


【七:今天剛遇到的,覺得病人傻的可愛!

【一個病人拿著B超單一臉愁容的來找我:醫生,這個B超報告咋說我有性病呢?】

【我有點驚訝,結果B超報告一看,上面寫的是:未見明顯占位性病變……】

【合著這么大一段話她就只看到了“性病”兩個字。。 

---“感覺蠢萌蠢萌的!

---“性病這個,我以前看皮膚病看到寫著:皮膚性病科,我一直以為是又看皮膚又看性病的……以至于一度在診室里看到其他患者都全身不自在……”

---“確實,有時醫生不能拿專業術語對病人說,盡量說的明白透徹,大白話,生活用語。”

.......................

【八:老婆生老二的時候,我陪產,看到一個哥們拿著一瓶爽歪歪問醫生。】

【“寶寶喝這個要不要熱一下?”】

【醫生愣了:“多大寶寶?”】

【“剛出生啊,我老婆沒奶!薄

【我能明顯感覺到,醫生想打人,但是修養好,沒動手!

【醫生把他領到護士站,跟護士說:“好好盯著他,別讓他靠近他家寶寶!薄

---“真喂了的話,很可能害死嬰兒。”

---“最起碼還知道問,已經不容易了,還好他沒自己直接熱了給孩子喝!

---“連奶粉都要嚴格按比例沖,很多家長還以為從濃點營養好,呵呵,腸壞死了解下。寶寶嚴格來說,4個月內除了母乳或者配方奶粉,其他東西都不能吃的。”

...................

【九:想起來有個醫生看心電圖被病人舉報上班炒股。】

---“我有一次在寫護理記錄,然后一個大叔問我:“玩電腦,上癮嗎?””

---“看成炒股,這人的心率  要完啊!

---“我之前在電梯里,看到有患者拿著手機在看心電圖,我還在想我們醫院的心電圖能線上查看嗎?又看一眼才發現人家在炒股!

...................

【十:我是右眼不舒服,為什么給我開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這并不搞笑,搞笑的是這事兒還有后續,醫院處理投訴的部門還真這么質問當事醫生了。”

---“這還是有辦法解決的,把右眼扣下來跟左眼換換地方!

---“直接告訴他,轉移了。”

.........................

看完上述十個例子。

光幕前的眾人想笑,但又不好意思笑。

畢竟憑心而論。

如果換成他們去后世的醫院。

沒準兒也會問出這些讓醫生哭笑不得的問題。

“主要是沒這方面知識啊!”

李世民笑道。

“后世醫學學科紛雜,而且還有很多專用術語,如果沒有一定的了解,的確會鬧出不少的笑話!

“就像朕對于后世的那些病癥,同樣也是一問三不知,所以說這事兒有時候也不能完全怨人家病人,還是得多多普及一下。  ”

一旁的孫思邈搖頭道。

“陛下,有時候,即便你和病人說了其中的利害關系,病人也不會相信,他們更原因相信自己,相信鄰居,相信八竿子打不著的人,但就是不愿意相信大夫,老朽年輕的時候,也是遇到過不少這樣的事情!

“這倒是。”

李世民點了點頭:“那這就不怨你了,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獄無門自來投,人要是作死,誰也攔不住!

“他死就死了,但就怕他的家人會因此大做文章啊!

正說著,光幕出現新的內容。

【醫患糾紛】

“呵!”

李世民樂了。

“真是說什么來什么。”

“看來后世的大夫和患者之間也是有矛盾的!”

【醫患糾紛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與患者之間因醫療、護理等執業行為發生的爭議。??】

【通常是由醫療過錯或患方單方面不滿引起的,包括基于醫療過錯爭議產生的醫療糾紛,以及與醫療過錯無關的其他醫患糾紛。】

【主要原因包括!

??  【醫療過錯??: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的失誤,如用錯藥、打錯針、輸錯血、開錯刀等。】

??  【技術原因??:醫生對某些疾病的早期癥狀不明顯或罕見疾病缺乏認識,導致誤診!

【個人原因:醫鬧,炒作醫療糾紛而獲得非法利益者!

“就這第三點是最麻煩的!

孫思邈苦笑了一聲:“死者家屬非說是大夫治死了人,而大夫又沒有切實的證據證明自己無錯,即便是鬧到官府,也難以自證清白,大多都是賠錢了事,但這都不算什么,最嚴重的是醫鬧造成的后果,會讓很多大夫名譽受損,百姓因顧及這點,從而前來就診人就會越來越少,不少同行到最后都會落得個改行的結果。”

“但大部分人行醫一輩子,除了看病救人,沒有其他的謀生手段,以至于晚年過得凄苦不堪!

“所以,很多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在從事這一行,甚至于,行內還有句話,叫做,勸人學醫,天打雷劈!

“誒?”

李世民愣了愣:“這句話這么早就有了嗎?”

孫思邈:“陛下,不要在意這些細節!

....................

明朝。

朱棣思索了片刻后道。

“朕記得,我大明有關于醫鬧的法令吧?”

“是的,陛下!

刑部侍郎道:“我《大明律》中規定。”

“凡庸醫為人用藥針刺,誤不依本方,因而致死者,責令別醫辨驗藥餌穴道!

“如無故害之情者,以過失殺人論,  不許行醫!

“  若故違本方,詐療疾病,而取財物者,計贓,準竊盜論。  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藥殺人者,斬。  ”

(也就是說,出現嚴重的醫療事故,醫生要被砍頭,違規的醫生“不許行醫”,此即現代所謂吊銷行醫資格證;處理事故時,“責令別醫辨驗”,這“別醫”就是其他醫生,相當于現代醫療事故的第三方鑒定。)

...........................


  (https://www.dzxsw.cc/book/40101469/36365610.html)


1秒記住大眾小說網:www.dzxsw.cc。手機版閱讀網址:m.dzxsw.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