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番外之三埋白骨精3
歪脖子將我?guī)Щ亓颂鞂m,天宮的神仙輪流到我床前輸靈力給我,可眾仙人的靈力還不及示宇留在我身上的那縷靈力強。
我趁著天宮的神仙不注意,不顧自己身上還開著一個嚇人的窟窿,前往蠻荒之地。
在十萬年前,蠻荒之地還是一處風景秀麗的地方,仙魔之戰(zhàn)后,魔氣肆虐,這處才荒了。
當初,天帝那異想天開的小子,以為我故地重游一番就能拾起以往的記憶,從一個高齡吉祥物變成第一女戰(zhàn)神,哭著求著叫我去蠻荒之地游覽一番。
我被天帝的死皮賴臉擾得心煩,便在天將的陪同下去了蠻荒之地。
我們?nèi)肓诵U荒之地后,一路被兇獸追殺得慘不忍睹。天將傷得凄慘,我為了讓他們安然離開,自愿入了一只人面兇獸的肚子里,以至于那群死里逃生的天將之后對我敬服萬分,自然,這是后話了。
不知是那兇獸牙口不好,還是它嫌棄我是一把老骨頭,最終將我吐了出來,我也得以安然離開。
我雖在蠻荒之地僥幸活下來,仍覺這是一個極為兇險的地方。
我想起示宇撕衣后肌肉線條恰到好處的身材,只覺他若入了人面兇獸的口,哪里有還生的機會?不管示宇能壓抑那般兇狠的魔劍,強大得有多么不科學,他為我輸了大半靈力,此番來蠻荒之地,定然險象環(huán)生。
我見著示宇的時候,他正坐在人面兇獸的背上,手里拿著一株碧青色的破魔草,四面是伏跪在地的各類兇獸。
整個畫面看上去,最危險的是他,而不是這群顫抖著的兇獸。
這個場景刺激了我的記憶,我捂著胸口的窟窿,目不轉(zhuǎn)睛地看著他俊逸到無可挑剔的眉目。
我想起來了,示宇便是那個人。
當年我初有靈識,不知是不是我的骨頭隔絕靈力的能力太強,沒有人能看出我并非一具普通白骨。
我修為不到家,長年累月經(jīng)受日曬雨淋,也只能躺在原地。示宇從我面前路過多次,見我日日經(jīng)受風吹雨打,著實可憐,便起了要埋我的心思。
可惜,他沒埋成。
在捧我骨之時,他的手指被我的骨骼劃破,滴了一滴血到我骨上,我也得以化為人形。此后的八千年,我一直伴他左右,報他助我化形之恩。
初時,他對我不咸不淡,不論我做什么,不會阻止我,也幾乎都不會給回應(yīng)。想來,不過是希望我知難而退就此離開,但我偏不!
后來,慢慢與他處出了感情,他也就習慣了我的存在。我一直死纏爛打,死皮賴臉地跟著他,久而久之,他便處處縱著我了。
示宇生得俊美又強大無匹,一朵朵桃花開得旺盛。我仗著他的縱容,把桃花一朵朵掐下,他從不惱,只愛點著我的額頭笑我孩子氣。
只有一次,當我打算手掐一朵叫夜歌的桃花時,他阻了我,說那是魔君最為疼愛的妹妹,不可招惹,以免惹禍上身。
夜歌三番兩次來尋示宇,還頤指氣使地指揮我為她端茶倒水,我除了在茶水里添幾滴洗腳水,在糕點里加點巴豆粉,害她在人前放了一通臭氣丟臉外,一向?qū)λδ樝嘤瑯O為客氣。
夜歌從未將我當情敵看,見我的時候從來都用下巴對著我,我屈膝行禮時總能看到她朝天的鼻孔。
可示宇不咸不淡地態(tài)度,還是惹惱了她,她凄凄慘慘地到她哥面前說示宇毀了她的清白。魔君大怒,帶著人要強逼示宇迎娶夜歌。
仙界流言四起,都說示宇是個負心漢,我氣極,卻也百口莫辯,整日思索著要如何為示宇找回清白。
示宇在仙界素來有戰(zhàn)神之稱,眾仙奈何不得示宇,眼見著魔君帶大軍壓境,便央著示宇將錯就錯,娶了夜歌。
示宇眉目朗潤,輕輕一笑,四方清幽。
他偏頭問我:“你覺得我娶她可好?”
“不好。”我朗聲答。
“為何?”
“你有我了。”
“對,我有你就夠了。”示宇摸著我的腦袋,寵溺地笑。
我溺在他的笑容里,死了也能含笑九泉。
當夜,我潛入魔界,將夜歌打暈帶到了僵持的仙魔隊伍中間。我一撈夜歌的袖子,將她的守宮砂給仙魔兩路的人馬看,還了示宇一個清白。
但我不知厚臉皮也能遺傳,委實小看了魔君的臉皮厚度,他的臉皮厚度比用清白碰瓷的夜歌還略勝一籌,竟非說夜歌的守宮砂是蚊子血,一劍就將夜歌點了守宮砂的皮膚削去,強迫示宇娶他的妹妹。
我終于明白,最疼愛的妹妹不過是借口,魔君只想挑起兩界的紛爭。若是示宇娶了夜歌,屆時魔君侵略仙界便多了一個幫手。若是示宇不娶,魔君從中挑撥,讓示宇與眾仙生出嫌隙,他好讓仙界從內(nèi)部瓦解。
但魔君定然料想不到,我這個素來在夜歌面前低眉順眼的小女子,能做出闖入魔界帶走夜歌這等扭轉(zhuǎn)乾坤的大事來。
仙魔兩界打得不可開交,就連仙獸魔獸都撕咬得不亦樂乎。我因修為微弱,一直在后方照顧傷者。魔君也不知從哪兒得知我對示宇的重要性,派魔兵從一堆傷者中將我擄走,用我威脅示宇。
示宇受了魔君的赤殺一劍,魔君才將我歸還。可魔君從未有放過我們的打算,他早就在四周埋下人馬,等著示宇來跳入他的陷阱。
以我對示宇的了解,這么低級的陰謀,他必是看得出的,他是為了救我而來。我靠在示宇的懷中,看著埋伏的魔兵冒出,笑:“咱倆若是死了,尸骨要在一處。”
“不會讓你死。”示宇吻了吻我的額。
我愕然發(fā)現(xiàn),關(guān)于他的記憶從我的腦中抽離。忘記他的過程,比受千刀萬剮之刑還令我難受。
如他所說,我沒死,卻也忘了他。
究竟是記得痛苦,還是忘卻痛苦?
每個人有不同的想法,端看個人選擇。若讓我選擇,我愿一直記著。
可是,示宇沒有給我選擇的機會,就讓我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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