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前夕
1、
岑林坐在破破爛爛的輪椅上鄙視余笑的動手能力,“你這做的什么破玩意。”
余笑踹一腳輪椅背面,“沒讓你蹦著走你就該跪下給我磕兩個了,吃屎了嘴這么臭。”
“和吃屎也沒什么區別了,你不也一樣。”岑林淡淡道。
說到這余笑就忍不住作嘔,真他媽惡心。
不久之前,為了躲避一只嗅覺敏銳的怪物,兩人把剛解決的變異雞的血抹在身上,此刻兩人全身都充滿了臭味。
就這么安穩走了一小段,岑林合理懷疑余笑打算把他喂給大BOSS。
在經歷過翻車栽入泥坑,被怪鳥叼走兩塊肉,胳膊撐地差點沒骨折后,岑林單腿從輪椅上站起來,輕飄飄說:“我自己走。”
“是自己蹦。”余笑在一旁接話。
岑林:“閉嘴,你還活著就是我最大的仁慈。”
余笑在心里小聲逼逼,‘還最大的仁慈,就你牛逼就你叼,我一腿過去你還不是得栽。’
事實究竟是否如余笑所料呢?
答案當然是否。
作為一個十項全能但賊愛扮柔弱的酷哥,岑哥告訴你,什么才是真正的屌。
往旁邊一個小跳躲開新一只怪鳥的突襲,岑林一手扯住怪鳥的脖子朝撲來的苔蘚果凍砸去,余笑甚至沒看到他什么時候拿出的刀,那兩只怪物就已經被他開膛破肚了。
單手,單腳,這還是人嗎?余笑忍不住發出感嘆。
“如假包換。”岑林帥氣扭頭,血花在臉前炸開。
他單手取出煙點上,還沒抽上一口,余笑就說:“別裝逼,你什么身體狀況你不知道嗎,以前也沒見你抽。”
確實是在裝逼的岑林:“……”
吞吐一番戲謔道:“就裝。”
2、
錢汀和丁無嗟結束自己的旅程后,快速向對方的位置移動,兩人很快會合。
“哇,哥,你咋還開出個NPC?”
西弗西里變身為成年體嚇唬她道:“你才是NPC!再瞎叫吃了你!”
錢汀皺眉片刻道:“你還是別說話了,聽著怎么這么惡心。”
“我靠!”西弗西里擼袖子就要上去揍人 ,被丁無嗟攔住了。
錢汀補上后半句:“白瞎長這么帥。”
西弗西里——好哄之王,沒有比他更好哄的了,立刻收起兇惡的樣子說:“你還挺有眼光。”
錢汀扯起嘴角配合他笑,之后悄悄問丁無嗟:“他是不是有病?”
丁無嗟脫口道:“你多擔待點。”
3、
這是嚴承云深入磷零海的第五天,磷零海說是海,其實只是一片黑色的荒地,上面有著零星白石。
晚上還會燃起鬼火,但這里荒無人煙自然不是因為它荒蕪。
而是因為它深處沉睡著一個神奇的存在,尋常人距離最中心方圓百里便不得寸進,明明感覺上是往前走,實際確是在原地繞圈。
好不容易進去了又會遇到只生活在那片區域的野獸。
野獸兇悍,吃巖石土壤就能活,對遇見的活物毫不留情。
嚴承云的目標便是最深處的存在。
一路上種種艱辛按下不表,當他終于到達磷零海最深處的時候,看到了一池水。
以及池邊的枯樹,枯樹和他路上見到的外觀上別無二致,只是大了些。
池邊坐著一個長著鹿角的精靈,鹿角頂上泛著綠,通透翠亮。
精靈全身上下都是白的,卻也不是死氣沉沉的白,其中透露著磅礴的生命力。
當它抬眼時才發現它有一雙清透的碧瞳,和額上的角呼應,腿隱沒在那一池水中。
哦對,長發的末端也是綠的。
它不說話,直勾勾盯著嚴承云看,嚴承云也不說話,上上下下打量人家。
它就像個假人般坐在那兒任由嚴承云打量。
嚴承云便四下張望觀察周圍的情況,沒一會兒走到它跟前蹲下問:“你是誰?”
精靈張嘴,什么聲音都沒發出,它又把嘴合上。
手指在空中比劃,牽出一串優美古老的字符。
“克萊斯瑟提·也忒林………·金”
最后一串字符的落筆似乎有些游移。
“你為什么在這里?”嚴承云接著問。
這是他這段旅途里的發現,如果不自我介紹,直接詢問別人,可以根據對方的反應判斷出對方的性格,當然只是大概,也不一定完全準確。
有人會斥責他沒有禮貌,有人回答完問題也同樣會詢問他,有人直接反問他,有人瞎幾把編瞎話,稱兄道弟一番告別后發現自己都不知道。
很有意思。
嚴承云也分不清哪個是精靈的名字哪個是他的姓。
不過,金,很有意思,這么看確實好像泛著點金光。
精靈繼續以文字作答:“這里是我的葬身地。”
嚴承云不解問:“你已經死了嗎?”
精靈思索許久才寫道:“我準備在未來埋葬在這里。”
嚴承云推測它很久沒和人交流過,基本的語序都已經不熟悉了。
“你的種族是什么?”
金寫出一串符號,嚴承云不認得,系統也沒有給他翻譯,因為這是一個專有名詞,就像人類被稱為人類一樣。
嚴承云敲敲面板,系統不情不愿蹦出來一行解釋,音譯:斯瑞克特米爾。
別敲了,就是一個種族的名字,因為只有他們一個種族,到現在為止他們種族還沒見過別的智慧生物,沒別人給他們取種族名,他們的自稱就是那個。
你要是樂意你叫他人類也行,反正都是智慧生命對自己種族的稱呼,沒啥區別。
在此聲明,不是系統沒有禮貌,這個系統不是長夜大人也不是我,他只是一個平平無奇小智能人而已,是我的手下,但不代表我!——來自阿多來的說明。
這一路上因為問題太多,嚴承云已經被小系統懟過很多次了,所幸他不在意這些。
嚴承云也了解到這個世界的神奇。
這里與其說是一個世界,不如說是一個收容所。
接收來自不同世界不同種族的生命體。
閑聊——嚴承云私自認為的——許久,嚴承云了解到金是因為享受孤獨才一個人呆在這里的。
他很喜歡沒有別的生物打擾的日子,嚴承云認為金更像一塊石頭。
如果石頭也是生命體的話,因為生命太過漫長,人類短暫的壽命在它們眼里只是短短一瞬,它們靠外物移動,走的太慢了,總讓人覺得是死物。
金像石頭,也不像石頭,他喜歡長久孤獨,慢慢移動,很久很久才改變一點點。
但他能對嚴承云的問題做出反應,他是一個能與人類交流的智慧生命。
石頭即使是智慧生命,也不能與人類交流,也許有種族能與石頭交流呢,嚴承云突然想到,于是便問:“你能和石頭交流嗎?”
金抬手寫,“不能。”
………
之后嚴承云走了很多很多路,遇到了很多很多人,這里就不多贅述。
(之后寫番外(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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