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打劫
馬車駛出城門,來到郊外,最后在森林的入口處把里恩斯他們放下。
在交付了尾款后,馬車就迅速掉頭返回城市。
除了經常清理的道路外,在野外的其他地方碰到魔物的幾率并不小,特別是哥布林這種魔物,更是喜歡襲擊人類。
因此,這種帶人出城的工作,也算是一種高風險的工作。
當然,高風險某種程度上也代表了高收益。
所以,從事這種工作的馬夫并不少見。
這年頭,普通人想要吃飽飯,要么選擇累,要么就選擇冒險。
……
里恩斯他們接取的任務是,收集10根角兔的角。
角兔是一種頭上長著獨角,能夠釋放“麻痹雷擊”的兔子形狀的魔物。
馬文講過這種魔物,算是一種低級且弱小的魔物。
它們釋放的“麻痹雷擊”只能對準一個目標,且對于人類來說,最多身體被麻痹一會就會恢復。
除此之外,不會有什么格外的傷害,且短時間內角兔只能釋放一次“麻痹雷擊”。
所以,它們并不難對付。
這個任務的真正難點是,在森林中找到10只角兔。
雖然兔子的繁殖欲望很強,且一胎能生很多只。
但想要在遍布魔物的森林中找到10只角兔,依舊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也因此,這個任務的報酬很高,足足有正常城外任務的兩到三倍。
麻煩就麻煩吧,誰叫它給的錢多呢,而剛好里恩斯他們還正好缺錢。
不過,里恩斯他們接取這個任務的時候,倒是受到了一些暗衛老人的怒視。
一開始,里恩斯他們還以為是自己搶了什么優質的任務。
問了旁人之后才知道,原來這個任務是某些暗衛特意留下來的任務。
就是專門為了應付任務失敗后的懲罰的。
一個任務如果長時間沒人去完成的話,最后就會被家族調整為強制性任務。
而這個任務,雖然麻煩,但并不算很危險。
所以,一些暗衛就打算等它變成強制性任務。
運氣好的話,任務失敗后,他們說不定就剛好分配到了這個任務。
算盤打得很好,可惜被“無知且不配合”的里恩斯他們給破壞了。
不過,說到運氣好……
里恩斯覺得自己今天的運氣,似乎就很不錯。
“打劫!”
“放下你手中的兔子,還有打開背包讓我們檢查一下。”
里恩斯突然攔住了一名男子的去路,態度囂張地說道。
這名男子看起來像是一位冒險者,身上背著一個背包,左手提著幾只角兔,右手還拿著長劍。
他神情疲憊,身上的衣物還帶有泥土染黃的痕跡。
從他將要去往的方向,以及現在的時間,里恩斯推測,這人很可能在森林中過夜了。
現在應該是準備帶著身上收集的材料,離開森林,回到城市換取錢財。
男子錯愕地看著面前的里恩斯,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會在這里被打劫的事實。
“里恩斯,你干什么?”
本和哈里曼同樣有些錯愕,他們好端端地執行任務,怎么突然變成搶劫的了?
“他手上提著角兔,說不定背包里還攜帶著兔角。”
“打劫了他,說不定我們就不需要辛苦地在森林中找角兔了。”
“省下的時間,還能繼續去完成其他任務。”
里恩斯解釋道。
聽到這話,本和哈里曼可恥地猶豫了。
雖然認為這樣是不對的,但“征召”的壓迫讓他們知道,現在的他們很需要貢獻點。
時間就是金錢,金錢在這個時刻,可能就等同于生命。
本和哈里曼看了一眼男子,又看了一下他手中的幾只角兔。
“只打劫角兔就夠了,其他的我們就不要了。”
本思索了一下后,說道。
到底還有一點道德底線,本最后沒有選擇做出殺人越貨的勾當。
而是提醒里恩斯,不要殺人。
至于哈里曼就沒想那么多了。
他覺得里恩斯的話沒錯,就上前和里恩斯一起圍住了男子,避免男子逃跑。
“這位大哥,聽清楚了么?”
“我們只要你手中的角兔,以及背包內的兔角。”
“識相的話,請乖乖交出這兩樣東西,不然……我們可無法保證會不會出現什么意外。”
里恩斯做出一副兇狠地模樣,威脅道。
“呵!打劫打到我加爾斯身上,我看你們是活得不耐煩了。”
“看來你們是不知道,我加爾斯在冒險者中的名號。”
“今天就讓你們見識一下,什么叫‘快劍的加爾斯’。”
加爾斯放下手中的角兔,拔出長劍,雙手握持對準里恩斯三人,自信地說道。
……
“兩位大哥,別打了……我快吐血了。”
加爾斯臥倒在地,雙手抱頭,語氣凄慘地哀求道。
“快劍是吧?加爾斯是吧?”
“你不說讓我們見識一下,什么叫快劍的加爾斯么?”
“怎么這么快就投降了?多抗抗,說不定你就可以有個‘抗打的加爾斯’的稱號了?”
里恩斯和哈里曼一邊對加爾斯拳打腳踢,一邊快速地說道。
當然,既然本都提醒了不要殺人,里恩斯兩人自然沒有下什么重手。
別看起來加爾斯在嗷嗷叫,叫得那是一個凄慘,但身上最多只是淤青而已。
至于之前的戰斗……
不得不說,加爾斯還是有點實力的,一手劍術使得又快又準,已經達到了“劍術傾向”的水準。
也難怪會有一個“快劍的加爾斯”的稱號。
可惜,遇上了里恩斯,等他耍幾招后,里恩斯就看出了他的水平。
沒興趣玩下去的里恩斯直接極速拔出一劍頂住他的咽喉,結束了戰斗。
“是我之前的態度太囂張,眼瞎,沒能看出幾位大人的威能。”
“還請幾位大人有大量,放過小子一次吧。”
加爾斯再次哭喪著哀求道。
“好了,別打了。”
“我翻找了一下,加上那幾只角兔,總共就只有6根角。”
“所以,我們還是需要繼續找角兔的。”
于心不忍的本拉住了里恩斯兩人,然后說道。
“你小子怎么不多收集幾根角兔的角?”
“害得你的三位大爺還需要繼續辛苦地在森林找。”
里恩斯再次踢了加爾斯一腳,說道。
“不是我不想給幾位大爺多帶幾根,只是運氣不夠好,只抓到了這幾只而已。”
加爾斯小心地回應道,擔心自己的說辭又會引來挨打。
“走吧,時間緊迫,我們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剩下的四只角兔,努力找找,應該還是能找到的。”
本說道。
他用劍割下那幾只角兔的角,然后放到地上,用泥土掩蓋掉血腥味之后,就放到了自己身后的背包里。
做完這些之后,本就招呼里恩斯和哈里曼離開了,剛才打劫的地點。
“我這算是倒霉還是運氣好?”
“碰上那些喜歡殺人的暗衛,竟然只是打了一頓,沒被殺死。”
“不過……那人好強,是暗衛中的精銳嗎?”
加爾斯看著離去的三人,想道。
然后咬牙摸了摸自己剛才被打的地方,重新背起背包,也離開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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