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發生在1079年,是北宋時期著名的政治事件。
蘇軾在這一事件中成為政治斗爭的工具,經歷了他人生中的至暗時刻。
烏臺詩案不僅涉及蘇軾,還牽連了包括他的弟弟蘇轍在內的許多其他文人。
蘇軾最終被判流放黃州。
這一事件嚴重打擊了他的政治生涯。
也體現了文學作品在政治斗爭中的影響力。
《夢溪筆談》的作者沈括,是自張衡后在正史中第二個有傳的科學家。
沈括自幼家貧,三十一歲才考中進士。
入仕之后便被榮華富貴所眩惑,竭力營謀進用。
蘇軾是北宋文壇赫赫有名的人物,沈括對他心存嫉妒卻無法超越其地位。
于是他利用自己與蘇軾的交往,收集了蘇軾的一些詩作,將其逐首加以箋注,附在察訪報告里,簽貼進呈,告他“詞皆訕懟”。
別有用心地指控蘇軾詩中諷刺朝政,為后來臺諫官攻擊蘇軾提供了“工具”。
宋初,為了鼓勵言諫,臺諫官由皇帝親自選拔。
因此臺諫官地位較高,可以隨時彈劾執政,久而久之,便成為毫無統馭的群體。
北宋時期的新舊黨派之爭非常激烈,以王安石為首的新政派和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不斷博弈。
當時的保守派中,司馬光正在洛陽閉門撰寫《資治通鑒》。
而王安石曾指責過蘇軾是司馬光反對新政的幕后智囊團。
加上沈括“譏訕朝政”的老辦法可以故伎重演。
于是以李定為首的臺諫官,為了打擊保守派的潛在勢力,鞏固新政派的既得政權,有計劃地結伙陷害蘇軾。
宋神宗接連收到了臺諫們對蘇軾的“控”狀,這場出生入死的文字獄便如火如荼地燒了起來。
1079年6月27日。
監察御史何正臣首先發難。
上札論蘇軾到湖州任謝上表中,有“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
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指為“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接著是監察御史的舒亶。
進札子說:“臣伏見知湖州蘇軾進謝上表,有譏切時事之言。
流俗翕然,爭相傳誦,忠義之士,無不憤惋。”
這一段與何正臣互為呼應,以期激怒神宗,陷蘇軾于“大不敬”的殺頭之罪,用心非常狠毒。
緊接著是權御史中丞李定。
7月2日。
上札列數蘇軾四大罪狀,句句緊扣著蘇軾怨望和謗訕的對象都是皇帝,富有挑撥性。
神宗果然被激怒了,下旨道:“送御史臺根勘聞奏。”
于是太常博士皇甫僎馳驛趕往湖州,逮捕蘇軾到案。
蘇軾5月20日剛到湖州上任,7月28日就被御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在任僅兩個月又八天。
逮捕當日。
皇甫僎帶了兩個臺卒直接闖進州衙,秉笏立于庭下,兩個臺卒左右夾侍,白衣青巾,顧盼獰惡。
全衙人心惶惶,蘇軾是個文人,也沒見過這種陣仗。
直到看到皇甫僎帶來的臺牒,發現只是尋常的追攝行遣,只是皇甫僎故意那樣威嚇他們。
蘇軾被綁了繩子帶出郡署門,家人號泣跟了出來。
據說當時“頃刻之間,拉一太守,如驅犬雞”,很是凄涼。
蘇軾的妻子王夫人帶著一家二十余口,前往南都蘇轍家寄寓,蘇軾身邊只有長子蘇邁跟隨。
8月18日,始入臺獄。
據說御史臺的監獄非常狹小逼仄。
蘇軾自己記述(《曉至巴河口迎子由》詩),住在里面,一舉手,一投足,就會碰上陰濕粗硬的墻壁。
仰起頭來,屋頂上開的一個天窗,還不到一片席子大,整個囚房,就像一口百尺深井。
這位名滿天下的詩人,就蜷縮在這個不見天日的井底,生死未卜。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等待別人宰割。
蘇軾八月十八入獄,二十日開始問案。
蘇軾初供:“除《山村五絕》外,其余文字,并無干涉時事。”
勘狀指責他“虛稱別無譏諷嘲詠詩賦”。
于是御史臺就移文有關地方的政府機構,向各關系人問證。
在這樣嚴厲的逼供情況下,即使片言只紙,也都一一輯錄。
以蘇軾寫作的豐富,像這樣追根究底地夜以繼日地勘問,簡直就是“疲勞審問”。
參與圍剿的權御史中丞李定是主審之一。
當時滿朝文武都不敢問及此案,也沒有人敢和他說話。
據說有一天。
李定在崇政殿的殿門外,大伙兒一起等候早朝,李定忽然跟同列的官員道:“蘇軾確是奇才!”
別人不知其意何在,不敢搭腔。
他自言自語道:“一二十年前所作詩文,引經援史,隨問隨答,無一字差錯,此非奇才而何?”
說完他獨自嘆息良久,空氣非常凝重,眾人皆默不作聲。
蘇軾在臺獄,受盡折磨。
熬過兩個月,總算勘問審理完畢。
御史臺于十月上旬,撰成勘狀,奏請皇帝批示。
在御史臺羈押審訊的兩個多月里,各方勢力不斷搏斗。
御史李定、舒亶等網羅罪名,意圖安謀反之名置其于死地。
而蘇軾的好友張方平、范鎮等設法營救。
宋仁宗的皇后、當今的太皇太后也出面勸告,提及昔時仁宗策試,喜得太平宰相兩人之事。
已經致仕的舊日政敵王安石也上書神宗:“安有盛世而殺才士乎?”
蘇軾被逮赴獄,弟弟蘇轍便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愿意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
通篇文字非常謹慎,但情實融會,很能使人感動。
御史臺勘狀奏上后。
十月十五日奉御批:“見勘治蘇軾公事,應內外文武官曾與蘇軾交往,以文字譏訕政事者,該取會問驗看若干人,聞奏。”
就在同一日,因太皇太后患病,肆赦天下的詔令也發表了,假如不問死罪,蘇軾至少已無生命之憂,大家松了一口氣。
在上下內外的營救下,蘇軾免得一死,責授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
蘇軾于八月十八日入獄,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獄,歷時四個月又十二日。
出獄之時,已經是歲末新年了。
恢復了自由,蘇軾難免松了口氣,作詩兩首,第二首為:
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
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斗少年雞。
休官彭澤貧無酒,隱幾維摩病有妻。
堪笑睢陽老從事,為余投檄向江西。
寫完后,念了一遍,然后擲筆嘆道:“怎還不改?”
烏臺詩案是宋代政治斗爭的一個縮影,尤其是新舊黨派之間的對立。
這一事件體現了政治權力是如何利用文學作品作為打擊對手的工具,來維護自己的政治利益。
也展現了文人在表達自由和政治壓力之間的掙扎。
烏臺詩案是蘇軾個人命運與歷史進程交織的一個例證。
作為一位杰出的文學家和思想家,他的個人經歷反映了更廣泛的社會和歷史動態。
這一事件不僅改變了蘇軾的人生軌跡,也對當時和后世的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對于理解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文化環境具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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