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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消失的30分鐘2


調查發現,與王曉鐘有往來的,不只這個女子,還有好幾個。
  他早前在另外一個商店工作時,就經常與女營業員拉拉扯扯。
  來到這個商店后,又和一個歲數較大的女營業員糾纏。
  王曉鐘把家搬到鐵路街90組后,曾經以給別人介紹對象的名義,和一個姑娘套近乎。
  郭桂榮口袋里的那兩張照片就是這個姑娘。
  有很長一段時間,王曉鐘與此女子書信往來,情意綿綿。
  這樣看來,王曉鐘表現出對妻子的傷痛很可能是假的。
  而死者應該是在給他清洗衣物時發現了兜里的情書,從而知道他對婚姻不忠的事實。
  這樣一來,王曉鐘就有了作案動機。
  偵查員再次對王曉鐘9日傍晚的活動時間進行查證。
  相繼找到了旅館的服務員、柴油機廠飯店的營業員等與事件有關的人員。
  經多方調查,反復核實,終于證實,王曉鐘說謊了!
  王曉鐘是4點50分左右走的,6點10分左右回到商店,前后共用了80多分鐘的時間。
  而王曉鐘給警察提供的證詞只有50分鐘的時間,這少報的30分鐘很可能是他的作案時間!
  從現場的情況看,犯罪分子有一定程度的偵查和反偵查意識,這也和王曉鐘的情況相符。
  他最喜歡看偵破內容的電影、書刊,給人講起破案故事神乎其神。
  他的同事們反映,王曉鐘經常看一本很厚的書。
  隨后,偵查員在一個隱蔽的地方發現了一本《福爾摩斯偵探記》。
  書中有很多折頁,都是描寫犯罪分子如何作案的章節。
  偵查員們又順藤摸瓜,進一步調查現場的足跡。
  商店的人反映:王曉鐘有一雙黑色、絨面、塑料底的單鞋,經常放在單位,每當出庫干活時,他就把這雙鞋換上,直到冬天冷了才不穿。
  偵查員找到商店放鞋的地方。
  挪開食品柜,發現在一層厚厚的灰塵中間留著一雙清清楚楚的鞋印,與現場發現的鞋印相同。
  在王曉鐘的一本筆記本里。
  偵查員還發現“盡管道路泥濘又艱險,橫下一條心沖向幸福路”的句子!
  王曉鐘有重大作案嫌疑!
  1983年12月23日晚上。
  王曉鐘被傳喚進了縣公安局預審室。
  他中等身材,面皮白凈,長著一雙大眼睛。
  雖然讀書不多,但為人機靈,尤其喜歡文學,說起話來語言精練、嚴密。
  在預審室里,王曉鐘的回答沉著、冷靜,始終稱自己跟妻子感情很好,不可能做出這種事。
  希望警方盡快找到真正的兇手,為他妻子報仇。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到了下半夜,李隊長站起身,緩緩走到王曉鐘身邊。
  圍著他轉了幾圈,忽然把手按在他的肩膀上。
  問道:“難道你也想當一個‘福爾摩斯’式的人物嗎?”
  這一句問話,不由讓王曉鐘打了一個寒顫。
  接著,那本厚厚的《福爾摩斯偵探記》被擺在了他面前!
  看到它,王曉鐘一下就癱了。
  李隊長順勢而為,再次進行政策攻心。
  王曉鐘頹然承認道:“是我,是我殺害了我的妻子……”
  原來,王曉鐘因喜新厭舊,從9月份就產生了殺害郭桂榮的念頭。
  進入12月份,他終于下了決心。
  12月8日晚,他一夜沒睡覺,想好了方案。
  9日上班前,他在別的單位給自己工作的商店打電話,冒充外來客人約王曉鐘晚上5點去第三旅館102房間。
  這就是他布下的迷魂陣!
  王曉鐘認為,在家中作案容易暴露。
  為了將郭桂榮引到外面,他下午1點多鐘以喝水和給郭桂榮送錢買魚為名回到家中。
  偷偷對郭桂榮說:“今天晚上5點鐘,我回來敲后墻,聽聲你就出來。
  咱倆到城內村一組后面偷點木頭,留著明年蓋房子用。”
  愛財的郭桂榮同意了,王曉鐘回單位途中路過第四百貨商店,順便買了一副白線手套揣在懷里,為防止留下指紋做準備。
  下午4點半。
  社企商店的職工下班后都走了。
  王曉鐘從食品柜下拿出夏天常穿的那雙黑絨面鞋,趁著房間內無人,把鐘表上的指針從4點50分撥到5點20分。
  隨后,他走到外面,和守門人說了一句:“5點多了,我得去第三旅館看看誰找我吃飯。”
  說完他就走了,但并沒有去第三旅館,而是急匆匆回了家。
  他來到后屋,敲了幾下墻,郭桂榮就出來了。
  王曉鐘把自己的棉帽子戴在沒圍頭巾的郭桂榮頭上,自己則光著腦袋。
  兩人一前一后朝城內村后面的暖菜窖走去,到了暖菜窖,王曉鐘蹲下換上單鞋,郭桂榮奇怪地問:“你換鞋干啥?”
  王曉鐘回答:“偷木頭,留下腳印人家不就找著了嗎?”
  郭桂榮信以為真,王曉鐘拉郭桂榮坐下,湊到她身邊說:“天氣怎么這么冷呢!”

  說著,他把戴著新手套的雙手伸進郭桂榮的脖子里,突然發力。
  郭桂榮掙扎了一陣便不動了。
  王曉鐘確認她已經沒了氣息,便把她調了一個個,又把手表拽下來,扔在雪地里,造成一個假搏斗的現場。
  隨后,他跑出現場換上棉鞋,拿著手套和單鞋,順著醫院西大街往南奔走。
  趁著沒人,把手套和單鞋扔在一個很隱蔽的水溝里。
  這才急急忙忙地來到第三旅館,對著窗口問道:“你們這里有102房間嗎?”
  女服務員正在算賬,因此連頭也沒抬地說:“我們這里沒有102房間!”
  王曉鐘明明知道第三旅館沒人找他,為何還要跑到這里來?
  他是為了和單位守門人說的去第三旅館相吻合,為自己安排沒有作案時間的證人。
  王曉鐘從第三旅館出來后,跑進了燒餅鋪,想吃晚飯。
  可立即想到:這個飯店沒有熟人,一旦案發后查他這天晚上的活動時間,就沒人給他證明。
  于是,他又趕到柴油機廠飯店,因為這個飯店他常來常去,很多服務員都認識他。
  案發后能為他在這里吃飯作證。
  回到單位后,王曉鐘想穩定一下情緒,就讓守門人擺下棋盤,下了一盤棋。
  他擔心衣服上留下痕跡,便破例地洗起衣服來。
  又趁守門人不注意,把鐘表上的指針倒撥了30分鐘。
  這兩次撥鐘,就把他作案的30分鐘時間扣除了!
  當家人來告訴他郭桂榮失蹤后,他連夜出去尋找。
  發現郭桂榮尸體后去報案,在路上暈倒。
  所有這些,都是他為掩蓋自己罪行所做的假象。
  根據王曉鐘的供述,偵查員馬上找回了他作案后扔掉的手套等物證。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王曉鐘手段狡猾,行蹤詭譎,模仿《福爾摩斯偵探記》里的情節進行作案,堪稱高智商犯罪。
  令偵查員感到驚訝,也給海倫居民增添了一個茶余飯后消遣的話題。
  然而,他的聰明完全用錯了地方,不但殘害了妻子,最終也害了自己!
  經法院審理,王曉鐘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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