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警匪勾結造假殺人案4
查清楚了槍的來源。
也就能夠說明“2·20槍案”是假案。
這也是陳信滔翻案的關鍵。
在關押的幾千人中,為何偏偏讓陳信滔能碰上這幾個涉案的最主要證人。
這是偶然巧合,還是天意安排?
在知道了槍的來源之后,陳信滔選擇了把這件事壓在心里,誰也沒說。
“如果我告訴律師和家屬,也許我就不能活著出看守所了。”
雖然“5·22”專案工作已捷報頻傳。
但是,“2·20搶案”主謀者之一的劉雄,不但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反而成為“5·22”專案組的一名分組長。
晉安區檢察院起訴科嚴玉英科長說:“那支槍查到徐光這里就無法查下去了。”
卞禮忠持槍勒索、搶劫情節無法排除,陳信滔就休想平反。
雖然當時“2·20搶案”是假案,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
2003年2月初。
晉安區政法委再度出面協調,因劉雄等人堅稱陳信滔有罪,協調無果。
4月15日。
晉安區法院在“2·20槍案”發生兩年后,作出一審判決。
陳信滔兄弟倆敲詐勒索罪名成立,被判三年徒刑。
林季援、馮文虎也以敲詐勒索罪被判四年徒刑。
四人不服,全都上訴。
2003年5月16日。
福州市凱旋集團案發,陳凱被捕。
市中院副院長王余漢等一大批政法官員落馬。
7月28日。
福州中院撤銷晉安區法院對“2·20搶劫案”的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9月24日、29日。
晉安法院兩次開庭。
法庭上出現了一個被稱作“天下奇觀”的場景。
徐承平一伙原先的證人帶著手銬出庭,來指證陳信滔威脅、敲詐。
2003年10月18日。
法院宣判陳信滔罪名成立,陳信滔弟兄不服上訴。
2004年1月5日。
福州中院撤銷晉安區法院的判決,第二次“將本案發回重審”。
2004年2月15日。
真正的轉機來了。
福州市委政法委就本案召開第三次協調會。
牛紀綱主持會議,他提出三條意見。
第一,有人一直想方設法要證明陳信滔有罪,又事實不清,沒有證據。
你們為什么不查一查陳信滔無罪的事實和證據呢?
第二,北站的敲詐勒索案件和“槍案”完全是兩回事,就不要扯在一起了。
第三,徐承平制造假案,還要加大力度查下去。
2004年2月25日。
也就是案發三年后,牛紀剛在政法委協調會上,對此案進行了強調。
對假案要一查到底,沒有證據就放人。
2004年3月4日。
晉安區法院當庭宣判陳信滔兄弟無罪。
此時,陳信滔已在看守所里被關押了三年,也就是整整1072天。
法庭書記員請陳信滔寫下他的感受。
陳信滔不知道自己是該感激還是詛咒。
推辭了三次。
最后還是提起筆,在判決書上重重地寫下五個大字“遲到的公正”。
出獄后,陳信滔開始給公安部領導寫信,訴說這起假案。
卻想不到這么快收到答復。
2004年3月30日。
是陳信滔終生難忘的日子。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副局長、二級警督王志剛打來電話:“你的信,周部長作了批示,你所反映的情況特別重大,請你這兩天不要離開福州。”
陳信滔拿著話筒號啕大哭。
但激動過后,陳信滔疑竇叢生。
事情來得太突然了,莫非有詐?
他和家人連夜分析,越分析越覺得蹊蹺,到后來竟懷疑來人是殺手。
第二天上午,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副局長、二級警督王志剛和他的同事,與陳信滔秘密會面。
陳信滔緊張之下,連換了兩個約見地方,最后精心選擇了一個人多的茶藝廳。
他看了警官證,看了桌上擺的自己寫給公安部長的信,上面果真有相關領導批示的批示,這才信了。
4月1日。
王志剛再次約見陳信滔,從此好消息不斷。
2004年5月31日。
“2·20槍案”所涉的十余名警察全部被福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隊控制起來。
除了已經潛逃的王振忠外,本案的另兩名主犯劉雄、鄭軍被依法逮捕。
這天,也被稱作“5.31風暴”。
6月上旬。
公安部紀委副書記、副督察長謝模乾來福州督察“5·22專案”,包括“2·20搶案”。
他說:“2·20搶案,是一起非常重大、非常惡劣的警匪勾結案件。”
2007年6月20日。
公安部督辦的2001年福州“2·20”槍案,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
被告人徐承平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偷稅罪、誣告陷害罪,數罪并罰。
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鄭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劉雄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信滔于2006年發起民事訴訟狀告車行老板、公安局副局長及福州警方索賠1300萬元。
經過漫長的一審、二審、重審,歷時九年。
2015年8月16日。
福州市中院判決車行老板、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賠償陳信滔逾686萬元。
這起駭人聽聞的警匪勾結造假殺人案,才算結束。
當然,我們也不能忘記潛逃到美國的王振忠。
王振忠。
1953年出生于福州。
1973年考入福州市交警支隊。
1991年提升為鼓樓區公安局副局長。
兩年后,晉升為局長。
1996年。
晉升為分管治安的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二人逃往美國后。
王振忠花費一百多萬美元,在美國加州購買了一套別墅。
并擁有一輛跑車。
其情婦郝某,還為其生了一個女兒。
2003年4月2日。
福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洗錢罪對他進行批捕。
為了追捕王振忠歸案,公安部開展了大量工作。
值得一說的是,在當時中國出逃的官員名單上,王振忠名列第七。
美國華人當地的黑道“福清幫”開始以幫國內好友要債為由,向他索要錢財。
并威脅要砍掉他和情婦的手腳。
遭到敲詐后的王振忠只好與郝某分居,平時深居簡出,再也不敢張揚。
只是后來郝某又遇到了一位華僑富翁,便毫不猶豫拋棄了王振忠。
2005年下半年。
王振忠被查出肝癌。
2007年6月10日。
王振忠在紐約去世,時年54歲。
(https://www.dzxsw.cc/book/36182533/36365795.html)
1秒記住大眾小說網:www.dzxsw.cc。手機版閱讀網址:m.dzxsw.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