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樂亭縣無名女尸案2
發動群眾尋找腰間系著藍色布包,腳穿紅色翻毛皮鞋的高個子男青年。
同時繼續耐心地做死者家屬的工作。
經過幾天的工作,范某君的家屬終于放下了對公安的對立情緒,介紹了更多的死者的情況。
范某君在半年中總共搞過四個對象,有三個是范某君對對方不滿意而告吹。
另一個是范某君本人比較滿意,但因為家里人反對而告吹。
從此后,范某君就和家里徹底鬧翻,經常出走。
在案發前的一個月時間內,范某君就喜歡獨自到外村看露天電影,并且借這個機會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小流氓勾搭。
在鬧出姐妹爭嫁的風波后,范某君就經常去北常坨大隊,和那里的一個流氓集團攪和在一起。
回來后曾經對家人揚言:我有一伙人,要把你都殺了!
于是,偵查員們兵分兩路。
一路排查和范某君談過戀愛的那四個人。
另一路負責排查北常坨大隊的那個流氓團伙。
首先,那四個和范某君談過戀愛的男子被一一排除嫌疑。
而北常坨大隊的確有一個流氓團伙。
但是他們在看了范某君的照片后異口同聲地說雖然他們都見過范某君。
但都沒有和范某君有任何實質性交往。
表示“就那瘋癲的樣子,送上門都嫌晦氣,躲都來不及”。
有人甚至還情緒激動地表示“我雖然沒個正形,但也不是什么樣的女人都勾搭的下作坯子”。
這種說法在北常坨大隊的社員中得到廣泛的認可,可見范某君在那里混得人憎狗嫌。
而且經前黑王莊拾柴社員的辨認,確認他目擊過的那個男人不在這群人里頭。
同時,基層的排查一直沒有放松過。
從案發一直到1月24日。
偵查員們在排查范圍內的八個大隊、五十五個生產隊一共排查了九百多名符合排查條件的男青年。
其中摸出了二十一名經常系著藍布包、穿著翻毛皮鞋的高個子。
但經過前黑王莊拾柴社員的辨認,全部排除了嫌疑。
1月25日。
當拾柴社員辨認到南常坨大隊的社員梁某時,終于表示梁某像他目擊到的那個人。
偵查員們頓時喜出望外,覺得勝利的曙光就在眼前。
但是排查的結果再度讓人大失所望。
梁某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2月1日。
這一天是大年三十灤河兩岸的社員們家家戶戶都開始貼春聯、放鞭炮。
只留下偵查員們還在思索:兇手是誰?
就在這樣的焦慮煎熬中,迎來了1984年的甲子鼠年的第一天。
大年初一。
偵查員們將之前排摸出來的,但被前黑王莊拾柴社員辨認而否定的懷疑對象重新過篩。
重點排查案發當天到過現場,或者無人能證明去向的嫌疑對象。
經過復排,前黑王莊大隊社員李振斗重新進入偵查員的視線。
此人時年34歲,身高1.78米。
經常腰圍藍布包,還有一雙紅色的翻毛皮鞋,但是這雙鞋自從案發后就沒見他再穿過。
而且有人目擊到案發當天中午他就在案發現場附近拾柴。
因此偵查員們覺得就算李振斗不是兇手,那也肯定是目擊者之一。
于是,警方在2月14日做出決定正面審查李振斗。
審訊對話記錄作如下摘錄:
問:“1月19日那天中午你是不是去過案發現場的河灘上拾柴?”
答:“我去過。”
問:“你有沒有看到過死者?”
答:“沒有,從來沒看到過。”
……
問:“你有一雙翻毛皮鞋沒有?”
答:“沒有。”
問:“想清楚了再講!”
答:“有過,去年買過一雙,但是年底的時候送給我小舅子了。”
問:“那為什么有人在案發當天看到你拾柴的時候還穿著翻毛皮鞋呢?”
答:“我記錯了,是大寒那天(1月21日)送我小舅子的。”
問:“你手背上的抓傷是哪里來的?”
答:“和我老婆打架的時候被她撓傷的。”
……
很顯然,李振斗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經詢問李振斗的妻子和小舅子得知。
李振斗在去年買的是兩雙紅色的翻毛皮鞋,送給小舅子一雙,自己留了一雙。
而且,李振斗的妻子斷然否認她和李振斗打過架并撓傷李振斗的手的事情。
因為自從她和李振斗成親以來,兩人就從來沒有紅過眼動過手。
2月16日。
偵查員們將李振斗帶到現場進行指認他當時在哪里拾柴。
結果發現李振斗的步伐特征是右腳外展。
這與從當時現場提取到的足印的步伐特征非常吻合。
2月17日。
李振斗被正式拘留審查并被押到樂亭縣公安局羈押。
此時的李振斗已經成了驚弓之鳥。
經過半天的僵持后,終于承認自己殺害范某君的犯罪事實。
1月19日。
李振斗穿著從鄰居梁某處借來的草帽和外套。
這也就是為什么那個一直幫助偵查員辨認的拾柴社員認錯人的原因。
來到灤河西岸拾柴,正好遇到負氣從姥姥家出走并游逛到此的范某君。
看她眼生就問她哪里來的?
沒有心機的范某君照實說是和家人生氣后跑出來的。
因此李振斗心生歹意,就開始對范某君進行糾纏。
待進入沙丘背后時忽然出手試圖對范某君實施強暴,但遭到了范某君的激烈反抗。
李振斗情急之下伸手掐住范某君的脖子并往她嘴里塞沙子,目的是要她不要出聲。
結果用力過猛直接將她掐暈。
但看到范某君的手腳還在顫抖。
唯恐她醒來繼續反抗,就解下范某君的腰帶勒住她的脖子將她勒死。
在勒的過程中聽到了爬到樹上的拾柴社員的叫喊聲。
因此心慌意亂不敢久留,把人勒死后就逃離了現場。
根據李振斗的交代,偵查員們在李振斗家的柜子底下的舊竹皮暖壺中搜出了他的那雙紅色翻毛皮鞋。
經過比對,與現場的足印完全吻合。
至此,這起發生灤河河岸邊的無名女尸案經過昌黎縣、樂亭縣和唐山市公安機關的通力協作下宣告破案。
李振斗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并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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