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 無錫紙箱無名女尸案2
據了解,袁某芳從8月8日晚上被人點了“出臺”后就再也沒來過歌舞廳上班。
那一天后歌舞廳的所有人都再也沒有見到過袁某芳。
此外,偵查員還了解到。
袁某芳自從四年前來到上海后就一直在這家歌舞廳當三陪小姐。
因為她長得漂亮,身材嬌小婀娜,說話細聲細氣還自帶“嗲”音,很受客人們的喜歡。
因此她接觸的人員非常復雜。
再加上“同行是冤家”,各“三陪小姐”之間互看對方像“撬行仇人”,就算是好姐妹也不大會共享客戶。
因此袁某芳認識多少“客人”,“小姐妹”們也說不上多少,只能憑借記憶向偵查員提供了十幾個。
但是通過核實,這十幾個客人全部都排除了嫌疑。
正當案件陷入到僵局的時候,袁某芳一個十分要好的“小姐妹”突然想起了一個細節。
8月9日下午她在家睡覺,大約17時15分的時候袁某芳打電話給她,說她現在在仁濟醫院。
她的父親患肝癌住院,問自己現在身上有多少錢,她想借5000元錢給父親看病。
“小姐妹”表示她現在手頭沒有那么多,只有2000元,袁某芳表示2000元也行。
“小姐妹”問是不是自己替她送到仁濟醫院來。
袁某芳立即表示不用,會有朋友來上門取錢的。
“小姐妹”問:“你那朋友我認識嗎?”
袁某芳回答:“你不認識。”
“小姐妹”這下急了:“你朋友我不認識那我怎么把錢給他?”
袁某芳說:“那個人年紀蠻輕的,穿著條子紋的衣服。
你待會等在錦陽宮大酒店門口就行了。”
17時40分。
一名穿著條紋衣服的男子乘坐出租車來到錦陽宮大酒店門口,從“小姐妹”的手里拿走了那2000元錢。
此后“小姐妹”就再也沒有袁某芳的消息了。
而8月9日,正是法醫尸檢得到的袁某芳的被害時間段。
8月15日。
無錫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和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五支隊以及浦東分局刑偵支隊的偵查員們一起召開了案情分析會,對此案進行刻畫。
他們判斷袁某芳在8月7日晚或8月8日早被兩名歹徒控制并向她索要錢財。
袁某芳不得已打電話給小姐妹,以自己父親生病住院為名索要了2000元。
其中一名歹徒在錦陽宮大酒店門口從“小姐妹”手中將錢拿走。
再結合袁某芳租住地室內被大量翻動,錢財全部不見的勘查情況。
上海和無錫兩地公安的偵查員們一致認為。
這是一起以劫財為目的的入室搶劫殺人并拋尸的惡性案件。
為此,兩地警方立即抽調精兵強將組成了新的聯合專案組。
圍繞著8月9日17時40分從袁某芳的“小姐妹”手中取走2000元錢的那名身穿條紋衣服的年輕男子開展新的排查工作。
無錫警方認為,袁某芳在到上海當三陪小姐之前,也可能在無錫干過同樣的“工作”。
和兩名歹徒也可能是在無錫就已經認識。
不然就無法解釋兩名歹徒在作案后為啥非要選擇拋尸無錫。
于是立即組織人手對無錫的歌舞廳、夜總會進行排查,重點在拋尸現場附近的娛樂場所。
果然,某夜總會的兩名“三陪女”在辨認了死者的照片后表示認識死者,但不熟。
只是曾經在同一個夜總會一起工作過的同事。
并且看到曾有個從上海來的年輕男子來消費的時候經常點袁某芳的“牌”。
姓甚名誰不清楚,只知道綽號叫“兔子”,是“道上”混的。
在得到無錫同行的消息后,刑警立即啟用特情耳目。
對上海的流氓無業人員進行暗訪,排查是否有個綽號“兔子”的人。
很快,一個家住浦東新區博興路916弄40號的男子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該男子名叫張連平,時年33歲,綽號正是“兔子”。
專案組在獲取到張連平的照片后,將他的照片混在七八張三十多歲的男子照片中讓袁某芳的“小姐妹”進行辨認。
結果“小姐妹”一眼就認出。
8月9日17時40分在錦陽宮大酒店門口從她手中取走2000元錢的那名身穿條紋衣服的男子就是張連平。
8月16日22時。
上海警方突襲了張連平的住處,但撲了個空,張連平不在家。
隨即抓捕小組的偵查員們就地蹲守埋伏。
8月17日0時過后。
抓捕小組發現原本一直暗著的張連平家的燈亮了。
于是立即行動,沖上樓去,將剛回到家不久的張連平就地擒獲。
并且還很意外地一并抓獲了張連平的同伙。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時年37歲的無業人員胡菊良。
8月17日2時。
張連平和胡菊良被正式移交給無錫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并連夜帶回無錫,投入到無錫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經審訊,兩人對殺害袁某芳并拋尸無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胡菊良原本在上海開過卡拉OK廳,也開過飯店。
張連平原本是在他飯店打工的服務員。
后因為經營不善,飯店和卡拉OK廳先后倒閉,但原先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已經讓胡菊良無法回頭。
2002年7月。
胡菊良到張連平家,一番倒苦水后兩人商量如何“搞錢”。
張連平就說之前在無錫認識的、綽號叫“小揚州”的袁某芳聽說已經來到上海,在浦東的某個歌舞廳上班。
于是就由胡菊良出錢讓張連平請袁某芳吃了一頓飯。
飯桌上張連平了解到袁某芳已經在上海買了房子,經濟條件不錯。
于是兩人一番策劃,將搶劫目標就定為袁某芳。
8月7日晚。
張連平和胡菊良來到袁某芳所在的歌舞廳,并將袁某芳指認給了胡菊良。
然后在8月8日向歌舞廳點了袁某芳的“臺”,然后三個人在某個茶室喝了一會兒茶并要到了袁某芳的手機號碼。
然后張連平和胡菊良連夜在家密謀了殺人并拋尸的計劃。
8月9日12時30分。
胡菊良打電話給袁某芳要求提供“三陪”服務,眼見生意上門,袁某芳喜不自勝。
將自己的租住地——永安新村19號某室的地址報給了胡菊良。
因為這種“野臺”是不用和歌舞廳分賬的,錢全部能揣進自己的兜里。
為了能“辦事”舒服,自己還特地給租住地剛剛裝了一臺新的“波爾卡”空調,也算是為了賺錢下了血本。
15時左右。
胡菊良和張連平來到永安新村。
由胡菊良先上19號某室,而張連平則在附近的超市逛了半個多小時。
此時胡菊良給張連平打了電話要他上樓。
隨后張連平也就上了樓。
將剛剛完事穿上衣服的袁某芳制服并將手腳捆住扔到床上。
并開始勒索錢財。
袁某芳表示自己身邊沒有多少錢,主動提出向她的“小姐妹”借錢。
張連平表示同意,并在袁某芳給“小姐妹”打電話后由胡菊良打出租車到錦陽宮大酒店門口取錢。
但是錢到手后,兩人就將袁某芳活活掐死。
尸體裝入“波爾卡”空調外機的包裝紙箱,連夜叫了一輛出租車,將尸體拋在胡菊良曾經到過的蠡園村,然后原車返回上海。
至此,本案在歷經4天的偵辦后真相大白。
張連平和胡菊良因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被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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