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蠻荒。
天空很藍,白云朵朵飄。
初入蠻荒的人,都會被這種天空就在頭頂的感覺震撼到。
好像手舉高高一點,就能夠到云朵。
而太子秦晉一行人,終于到了北原王庭了。
實際昨日就可以到。
但是太子秦晉是個有儀式感的人。
趕路趕了一陣,就覺得不應該趕路,都到了,一定要收拾好。
就又休整了一晚才到。
他身上的衣服都是有新熨燙的褶皺,十分精神好看。
到了王庭,就有人接待他們,入住北原王庭世紀大酒店。
(還是那個招待所︿( ̄︶ ̄)︿)。
……
在荊國太子秦晉一踏上北原,吉雅公主就收到消息了。
她時時刻刻關注著太子秦晉的消息。
畢竟他才是最后的贏家。
就算是容貌普通,在史學家們的筆下,也是,秦皇晉,容顏大氣,好學不止,一統天下。
吉雅心怦怦跳,這輩子她再也不會走錯路,選錯人。
在知道他入住了王庭招待所,她甚至想去看一看。
不過理智還是讓她控制住自己,不能這么隨便。
她記得當時雖然是姐姐成為荊國皇后,可是實際受寵的似乎是厲貴妃,傳說厲貴妃容貌不俗,文采斐然,聰慧大氣,更有傳言說她才是荊皇心中真正認可的皇后。
但是她具體打聽過,那個厲貴妃并不是長相傾城傾國的那一掛,完全不如她姐姐好看,秦皇晉應該就喜歡那種知書達理一掛的,所以重生回來,她所做的一切,讀書練字,都是為了這一天準備的。
太子宸長的妖孽無比,到頭來還是喜歡她姐姐吉雅,秦皇晉娶了姐姐,卻不喜歡姐姐,沒有被美色迷惑,這才是她理想的人選,這一世,她要成為荊國皇后,成為秦皇晉喜歡的皇后。
描眉梳妝打扮,女為悅己者容。
她辛辛苦苦耗費巨資,花了幾萬頭羊,才換來的藏書館也終于有了用武之地。
秦晉喜歡看書,這樣是她特意打聽到的消息。
一個人,如果花了一輩子再加半輩子去謀劃一件事,一定可以成功。
梳妝好的公主吉雅,一個人坐在鏡子前,鏡子里并不是一個絕色美人,只是一個姿色上佳的女子。
但是沒有關系,她擺開了一張棋譜,沉默的與自己下棋。
我命由我不由天,這輩子她要做一個下棋人,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
……
秦晉到了王庭招待所,對居所之地,亭臺樓閣,還是挺滿意的。
就是不知道為何,他居住的地方雖然最大,但是總有一股子揮之不去的臭味。
只是他初來乍到,是客人,也不好挑剔。
據說本來他這屋子是皇叔居住的,因為他來,都給騰出來了。
他也不好說什么,皇叔這人,說起來,一直是很守禮的,他雖然貴為太子,畢竟是晚輩,所以他安頓好后,第一時間去拜訪皇叔。
皇叔的住所離他住的挺遠的,走了好一會。
為了顯得謙虛,他沒有騎馬坐轎,好在雖然味道難聞,風景倒是真的挺細致挺不錯的,他挺喜歡的,符合他的審美,處處繁復精致,五步一窗,十步一景,聽說這都是吉雅公主親自設計的,太子秦晉對公主更加欣賞起來。
想到昨日見到的公主的嬌艷美麗,沒有想到這么有才華。
更期待與公主見面了。
不過還是先見皇叔吧,畢竟太子秦晉出了名的孝順守禮。
幾乎把招待所都繞了一大圈,最北走到最南,終于到了。
敲門,入眼,發現皇叔住的院子雖然小,但是也很精致,還有個小湖,有個小亭子,陽光很好,而且一點都不臭,院子里還有一棗樹,開門就有棗香。
樹下,居然拴著一只熊。
看到他們進來,那熊立刻齜牙咧嘴的,要撲過來,卻被鐵鏈子拴住了。
皇叔就在院子里,坐在這只熊跟前。
聽到侄子小晉晉拜訪,抬頭看到一群人當中那個穿著最華麗的,就是他了。
時親王高興的站起來,對著秦晉道:“阿彌陀佛,小晉晉你終于到了,太好了,皇兄皇嫂身體可安好,你來的時候,皇嫂的咳疾好些了嗎?”
秦晉:……小晉晉,聽起來像是小雞雞……他討厭這個稱呼,就算因為這個稱呼,也要讓皇叔留在北原蠻荒,太特么討厭了。
秦晉露出了喜悅想念的笑容:“皇叔,侄兒一路想您,快馬加鞭過來,終于看到您了,父皇母后身體挺好,就是有些想念您,讓侄兒過來看看您如何了,聽說您有喜歡的女子,父皇母后都很高興,特意讓我來告訴您,只要您喜歡的,他們就喜歡。”
時親王看到侄兒熟悉的標準的假笑,莫名有些懷念,更想皇兄皇嫂了,說起來皇兄皇嫂都是很真誠的人,不知道為啥這個侄子,總是有些虛假。
畢竟是一塊長大的,時親王還是對這個侄兒很有感情的,得知兄嫂也同意,太好了,他開口道:“對了,因為一直等你,你沒有到,所以我找北原王賒欠了一些東西,你見北原王,幫我把錢給還了。皇兄和皇嫂同意我還俗娶親,那給我帶的聘禮呢?”
秦晉:……神特么聘禮!!!你居然是真的想娶彩鳥部落的姑娘??
他還真挺佩服皇叔的。
只是撒謊一個就需要無數個來圓。
“皇叔,我初來乍到,先拜訪北原王,之后的事情再跟你細說。”秦晉又帶著他的儀仗隊匆忙離去。
……
秦晉讓人通報要去拜訪北原王,北原王那邊卻回應,明日給他安排接風洗塵,今天還有事!
太子秦晉???
還能這樣??
今天有事??
難道他堂堂一個荊國太子不是你最重要的事情嗎?
什么事比他還重要??
……
前半夜,北原王就不在王庭了。
他雖然受傷了,可是還是顧不上養傷。
這次他帶上了兩個親衛。
昨日北原王提刀就殺了一個親衛。
北原王雖然是北原第一勇士,但是在女兒死去之后,北原王幾乎很少動手殺人了。
偌大一個漢子,每日吃肉信佛。
因為北原王開始信佛,導致北原王廟香火越發旺盛。
這么多年,北原王極少出手。
眾人都忘卻了北原王是那個隨手就可以殺人的第一勇士,他也是一路殺人殺到了王座。
殺一人讓人記憶深刻,殺一城,似乎就容易忘卻。
今天的親衛老實的很。
北原王讓他們穿上破衣爛衫,他們就穿了。
見到北原王也穿的破破爛爛的,腰上裹著羊鞭,他們也跟著裹著羊鞭。
戴著破帽子。
三人趕了一千頭羊出門。
騎馬趕羊,三個人,像是標準的羊倌,冒著夜風出門。
親衛很好奇,不敢說,也不敢問,乖乖的趕羊。
從王庭一直趕到嵬河草原,趕了一夜一天,把羊都累壞了,走路擠在一起跌跌撞撞的,終于遇到人了。
北原王開口問:“大娘您可知草鼠部落在哪?”
老婆婆開口:“阿巴阿巴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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