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更重要的是,還收獲了肖海博的友誼!
蘇青柏當即表示:“行,互幫互助嘛,正好最近一段時間,我也沒有什么太忙,這個案子可以接,沒有問題。”
聽到蘇青柏答應下來了,肖海博長松了一口氣。
“那這件事情就謝謝蘇律師了,以后有什么事情的話,可以招呼我...”
“肖律師..客氣了。”
結束聊天以后。
肖海博就把這個案子更加詳細的內容發給了蘇青柏。
蘇青柏看過案子以后,微微皺了皺眉,這個案子,的確有一定的難度啊...
長呼了一口氣,有難度是有難度,但是打官司,卻是沒有什么問題,可以接。
在詳細的看過案子以后,蘇青柏給肖海博回過消息。
“這個案子,我們律所接了。”
“什么時候可以見一下當事人,見面好好聊聊...?”
“今天下午吧,我先前已經和當事人說好了,今天會讓他過來,這個案子不管接不接今天都給他一個通知。”
“蘇律師,你今天下午有空嗎?”
“有。”
“那好,咱們下午見。”
確定完時間以后,蘇青柏當即通知了李雨蓁好好準備一下。
“海方律所給咱們推薦了一個案子。”
“等到下午的時候,你跟我過去一趟。”
這幾天的時間,李雨蓁苦于一直沒有案子,都有些著急了,一聽到海方律所給他們介紹了一個案子,李雨蓁眼睛一亮。
“蘇律師...”
“這一次給咱們律所介紹的是什么案子啊?刑事還是民事..?”
“算是刑事和行政吧..這個案子有點復雜,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了解,才能確定。”
行政...
李雨蓁小臉呆滯了幾秒。
行政訴訟!!
緊接著,小李的臉上出現了一絲的歡喜和激動,看著自己工位上的圈圈畫畫的行政訴訟法和行政法。
這個案子好!
學習了那么多天的行政法,總算是派上用場了!
不錯!
美滋滋!
小李的臉上滿是笑意,小臉認真的回復道:“好的蘇律師,我會好好準備的!”
.....
下午。
太陽高照,蘇青柏帶著李雨蓁打了個車,來到海方律師事務所。
海方律師事務所內。
蘇青柏和李雨蓁坐在肖海博的對面。
肖海博給蘇青柏和李雨蓁各自倒了一杯茶,笑著開口:
“蘇律師,這個案子的委托人正在路上,很快就到了,先稍等片刻。”
蘇青柏抿了一口茶以后,將茶杯放下了去:“好的。”
隨即話鋒一轉:“肖律師,你這茶多少錢一斤買的..?”
肖海博笑著開口:“不是買的,是人家送的,如果蘇律師覺得這茶不錯的話,我可以送蘇律師兩斤。”
蘇青柏笑著搖了搖頭。
只是在心里感慨,人家這律所,放眼望去全是風景,還有這茶都是送的!
自己律所比起來,還是有一定差距的啊!
那不得加倍努力了?
不過蘇青柏到也沒有想太多。
很快,這個案子的當事人就來到了海方律師事務所。
辦公室內。
肖海博熱情的給蘇青柏和當事人互相介紹認識了一下。
“蘇律師,這位是我和你說過的,案子的委托人,張來春。”
“張先生,這位是我給你介紹的頂尖一流律師,蘇青柏蘇律師,蘇律師目前打過的案子雖然不算多,但每一個案子都非常的經典!”
“你這個案子,找蘇律師,準沒錯!”
“好的,謝謝肖律師。”
張來春的臉上寫滿了拘謹,和肖海博道完謝以后,下意識的小心翼翼的用褲子擦了擦手心的汗,露出來了一個拘謹的笑容,緊張的伸出手。
“蘇律師好。”
“你好。”
蘇青柏微微一笑,伸出手和張來春握在了一起,互相打過招呼以后,重新坐回到了沙發上。
緊接著。
張來春開始陳述案件的過程,案件涉及到多個方面,大概意思就是。
修橋。
被拘。
尋釁滋事被判,以及遭受到了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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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意義上。
對于尋釁滋事的定義很模糊。
基本上,以這個罪名被判,只有三點。
第一,造成了極其不好的影響,第二,己方的律師是一個菜雞,第三:程序有問題。
這個世界程序上有問題是很困難的。
沒看到上一次,郭小軍案一審判決的審判員都被調離崗位了.…
所以一般不會出現程序上的問題。
當然,在庭審訴訟中。
判決的主要關鍵,這其中包括了審判人員的主觀意向。
修橋,這是一件好事啊。
根據張來春的說法,這個案子,被判...
很離譜啊!
簡直就是離大譜!
被判的人員是張來春的哥哥張來冬。
出資修橋收費被判了六個月有期。
蘇青柏吸了一口氣,緊接著詢問:“你們一審的時候,請律師了嗎..?”
張來春撓了撓頭。
“這個...我們一審的時候,請律師了...不過是隨便請了一個律師,感覺業務水平不是太好。”
“我們覺得自己做的是好事...沒什么大問題,可是誰能想到,真給判了..”
業務水平不太好,那這個問題算是找到答案了。
公訴律師,要是像呂偉那樣的,面對已經立案的恨不得把人家全送進去,遇到這種的,肯定會想辦法把你給送進去。
并且吧。
尋釁滋事。
這個罪名,但凡有那么一點靠邊,公訴律師完全可以影響審判人員的意愿傾向性。
嘶....
這種罪行模糊的案子,在其他律師的確哪里不好打!
畢竟這種罪名的定義,最關鍵的是審判人員的意向。
不過...
這個案子呢,被立案就很離譜...
畢竟,張來冬修橋這件事情明顯是一件好事...
如果不是掌握了一定的關鍵證據或者是其他原因的話,怎么可能會被立案?
蘇青柏又詢問了幾個關鍵的問題,才了解到整個事情的經過。
原來是有一家建橋公司,看中了這個地方沒有公建橋。
想要申請這個地方的公建橋項目。
但是一個地方不能有兩座橋,所以這家公司就和張來冬商量著能不能把這座私橋給拆了。
張來冬的意思是,對方暫時還沒有修橋,這座私橋,人們都要走,所以沒有同意。
建橋公司,二話沒說,就以張來冬非法建橋,私自收費為由,向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了舉報。
使張來冬被提起公訴。
而且還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讓張來冬面臨著三十萬的行政罰款。
根據張來春的描述,蘇青柏大致了解了相關的問題,并且了解到了相關的訴求。
訴求很簡單。
第一:做無罪辯護。
第二:申請撤銷行政罰款。
面對張來春講的訴訟請求,蘇青柏微微點了點頭。
不過具體的情況,張來春的描述還不細致,相關的信息還需要通過卷宗來進行了解。
沒有卷宗的話...
什么情況都不好說。
并且,他還需要根據當事人的想法,進一步的進行了解。
思考過后,蘇青柏開口:“根據你的陳述,大致的經過,我都已經了解了。”
“如果你有意找我們律所打官司的話,可以先簽訂委托書...”
“有了委托書,我們律所才能夠進行下一步的調查。”
“好的蘇律師。”
張來春點了點頭,隨后微皺著臉,開口詢問:
“..蘇律師,這個案子,我哥能勝訴嘛?
不坐牢就行。
還有那三十萬的行政處罰,對于我們來說...的確是太多了。
能少點嘛?”
蘇青柏沉思了幾秒開口:“這個我們只能說,盡力,不能保證的。”
張來春默默點了點頭:“好的蘇律師...我明白。”
很快,相關的委托書已經簽訂好。
臨離開海方律所前,肖海博還硬塞了兩斤茶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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