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
“對于以上!
“各方是否有異議?”
檢方鄭立軍:“案由實屬,無異議!
被告方姜民:“無異議!
蘇青柏:“無異議!
咚咚咚!
于彩霞再次敲響法槌:
“各方對于本案案由無異議,那么下面請檢方進行控告陳訴!
“被害方同樣作為控告方,準備進行補充說明。”
咚咚咚!
“開始吧!
于彩霞整理了一下材料,看向了檢方鄭立軍。
“好的審判長。”
鄭立軍看向了早已經準備好的材料,開口陳述:
“檢方認定:”
“被告方秦小峰,涉嫌故意殺人,并且造成了重大的社會影響,請求法院對于秦小峰做死刑判決。”
“控告如下:”
“第一,秦小峰駕車對于受害者陸影造成了傷害,不僅沒有及時進行問詢,還因為發生了口角爭執,而持刀對受害人進行攻擊!
“攻擊持續五刀,面對一名孕婦,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第二,根據執法方提供的證據和秦小峰提供的口供表明,秦小峰駕車下車時,與陸影發生口角爭執,只是單純的口角爭執問題,而秦小峰卻用車上攜帶的刀具,對于陸影實施犯罪行為!
“此行為,完全是出于自身故意犯罪的目的,并且車身帶刀,本身具有著故意犯罪的傾向性!
“第三,秦小峰在犯罪實施時,已滿十八周歲,已經具備了成年人應該具備的刑事承擔責任能力,對于自己做出的事情,具有了承擔的能力,理應受到法律的審判。”
“第四,本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的輿論,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極其不好的社會影響,由于被害人是孕婦,秦小峰的故意犯罪行為直接導致了一尸兩命,引起了社會大眾對于法律正義的不滿,造成了嚴重惡劣和不好的影響!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故意犯罪,查實屬于重大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力惡劣,有權判處死刑!
“即,檢方申請,判處秦小峰死刑!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鄭立軍照著提前準備好的材料,將訴訟申請和相關的事宜陳述完畢以后,抬頭看向審判臺。
審判臺上。
于彩霞根據鄭立軍的陳述,將庭審材料簡單的整理了一下。
隨后又看向了控告方席位上蘇青柏。
“請問控告方被害人一方,還有沒有要繼續補充說明的.…?”
該說的檢方鄭立軍都已經說過了。
申請死刑。
并且補充了一系列的證據說明。
在陳述訴訟申請階段,蘇青柏也沒有什么好補充的了。
理清思路。
蘇青柏開口:“審判長,我方對于檢方的訴訟申請陳述,沒有要補充的了!
咚咚咚!
法槌敲響。
“控告方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方律師做辯訴。”
壓力給到了姜民的身上。
在這個案子一審和二審的時候,都是姜民在做辯護律師。
說實話,辯護壓力不是很大。
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來走。
死刑幾乎不可能,判一個死緩肯定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可是這一次的重審...
目前蘇青柏申請用回避原則是已經把合議庭成員都換了一遍。
面對蘇青柏這個南元律師事務所的“天克”,他是真的沒有沒有勝算的把握。
不過,針對這場辯護還是需要繼續盡力進行。
深吸了一口氣。
姜民開始做減刑辯護。
“好的審判長...”
“我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一:我方當事人,認錯態度良好,主動認罪,不存在拒不認罪的情況,對于自己的犯罪事實坦白,供認不諱。”
“二:根據我方當事人的描述和執法方的證據表明:”
“第一,我方當事人在第一時間,并不知道陸影是孕婦這一事實情況。”
“第二:我方當事人車輛里攜帶刀具,但是我方當事人攜帶刀具的目的,不是故意殺人犯罪!
“第三:我方在發生爭吵的時候,不是第一時間進行動刀行兇,而是在爭吵激烈和對方言語的刺激下,進行了行兇,這不屬于故意謀殺!
“按照犯罪心理學的理念,這是一種在沖動行為下的心理,情緒犯罪,也稱做激情式犯罪,這類犯罪的動機不是單以故意殺人為目的!
“而是以施害人的心理狀態而呈現的一種犯罪行為!
“同時,我方的年齡剛成年,有這種心理是屬于一種正常的情況。”
“另外,我方當事人具有自首的主觀意愿,刑法規定,自首應該適當減輕犯罪人的處罰,犯罪輕微的應當免除處罰!
“我想請審判長從這幾個方面去考慮對于我方當事人秦小峰的判處,而不是直接以控告死刑為結論。”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姜民在陳述完以后。
蘇青柏目光落在被控告方的席位上。
姜民沒有否認秦小峰的犯罪事實,因為這一點否認不了。
能看的出來,是對方是盡量從其他方面去爭取秦小峰的減刑和駁回死刑的訴訟請求。
其中有兩點關鍵點。
第一點是從主觀攜帶刀具的目的來講的,從而論證了秦小峰不是故意謀殺,而是激情犯罪。
這兩點有著很大的區別。
當初蘇青柏在為齊豐辯訴的時候,就用了情緒性犯罪這一觀點來表達了齊豐的主觀。
他沒有想到,姜民將其用在了秦小峰的案子中。
要知道,故意謀殺的主觀犯罪動機強烈,肯定是從重判嚴判這方面進行判處。
而情緒性犯罪,相比較主觀故意謀殺方面,主觀犯罪動機要稍稍弱上不少,可能會達到從輕判處的結果。
這是姜民辯訴的第一個關鍵點——激情殺人,情緒性犯罪。
第二個關鍵點,則是從自首這方面來講的了。
在法律的定義上。
自首的確可以從輕處罰。
這也是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堅決抵抗的法律措施。
可是.….
秦小峰確定是自首.…?
對于這個結論,蘇青柏不能說是不確定,但是對方也不能說是確定吧。
咚咚咚!
審判長于彩霞敲響了法槌,在聽完姜民的描述以后,于彩霞微微皺了皺眉,緊接著看向檢方。
“檢方對于被告的陳述,有沒有什么反駁的地方..?”
鄭立軍看向訴訟材料,眉頭緊皺。
對于這個案子,他了解過很多遍,根據對方的這種說法的話,判死刑的確是不合理。
但是自己作為檢方。
拋開對方的論述觀點,申請對方死刑的確沒有什么大毛病。
面對姜民的陳訴,鄭立軍一時之間也找不到什么好的角度來去辯訴。
沉默了十幾秒后,才以一個小的辯訴點發出質問:“那么秦小峰為什么要對陸影連捅五刀.…?”
“第一刀可以解釋為沖動下的犯罪行為,那么連捅五刀,這個怎么解釋.….?”
“五刀的時間在五秒到十五秒的時間內,這個時間在使用刀具進行故意傷害的犯罪中已經稱得上較長時間了,針對于這一點,被告方怎么解釋?”
面對質問,姜民不慌不忙開口:“通過剛才的陳述,已經表明了,我方當事人是激情犯罪,情緒性犯罪。”
“這種行為下,犯罪人的理智被削弱或喪失,自我控制的能力較弱,也這能夠解釋,為什么我方當事人在那種情況下會對于被害人持續的進行傷害的行為!
蘇青柏在聽完鄭立軍和姜民的陳述以后,微微皺了皺眉。
很明顯....
在公訴律師鄭立軍和辯護律師姜民兩人之間的辯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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