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
“對于這一點,我方并不認同。”
“首先,這個做法不符合法律依據,法律依據的控告嫌疑人,指的是有事實依據的線索來進行控告。”
“用以上的說法來控告我方。作為嫌疑人的話,這完全就是無稽之談。”
“我方發現了女尸,然后呢?別人發現那可能是別人沒有留意,我方發現那可能是我方在平時走路的習慣比較仔細,沒有事實依據的線索來證實,懷疑這是合理的,但是以此作為控告,這依據的是國內的哪一條法律規定?”
“不符合任何的法律法規!”
“再有,一審指責控告和提起公訴的罪名是我方當事人侵犯了被害人,并且將其殘忍殺害,”
“對于這一點,我表示強烈的異議。”
“根據一審判決的表述,認定我方有犯罪事實,是根據我方的口供,以及包括了其他一些人的側面口供來進行證實,其中包括一些主觀性的判斷。”
“但是沒有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我方侵害了被害人,并且將其殘忍殺害。”
“被控告方能拿出來,我方有侵害被害人,并且將其殘忍殺害的強有力證據證明嗎?”
“沒有!”
“那憑什么移交檢方,對我方提起公訴?”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重證據,輕口供。”
“尤其是在一些特大罪行上的判定中。”
“對于沒有強有力的證據來表明有犯罪事實,那么就理應判決無罪。”
“再有!”
“最重要的一點是,我方當事人的口供反復,沒有經過確認的口供,為什么要作為庭審的證據?”
“這一點符不符合庭審判決的流程和規定?”
“審判長,我方所參照的都是一審判決中的遺漏點,以及卷宗中的疑問點,我方陳述完畢。”
蘇青柏在陳述結束以后,安靜的看向審判臺席位。
這場庭審。
判處林浩學無罪是毫無疑問的事情。
不過.…
這個案子,是在六年前進行審理的判決,有很多遺漏點。
蘇青柏需要將這些遺漏點,慢慢的展現出來。
面對蘇青柏的當庭怒懟和質問,嚴向上揉了揉眉心。
顯得格外的頭疼。
作為被控方律師,他的訴訟目標就是讓對方勝訴不了。
但是看眼下的這種情況.….
他能不能應付的了,都是另一回事.…
長嘆了一口氣。
意識到只能硬著頭皮上.…
嚴向上看著席位面前的材料,等待著審判長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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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審判臺席位上,王建軍在聽完蘇青柏的陳述以后。
低頭看向庭審的材料證據。
緊接著,看向了被控方席位,開口:
“對于訴訟方提出來的問題,被控訴方訴訟代理人有沒有什么要說的.…?”
直接把壓力給到嚴向上。
嚴向上深呼了一口氣以后,明白不能繼續就這個話題談論下去或者是讓對方深入下去。
于是直接轉移話題,將話題牽引到其他地方。
“審判長。”
“我不贊同訴訟方的觀點.….”
“陳述你方觀點。”
王建軍直接讓嚴向上進行陳述。
嚴向上整理了一下自己這邊的資料以后,緊接著開口:
“根據訴訟方律師的陳述。”
“訴訟方律師完全是在轉移林浩學被判的著重點。”
“第一:”
“根據當初的證據.….是已經指明了所有的犯罪嫌疑都在林浩學的身上。
并不是訴訟方陳述的,只是因為林浩學發現了被害人的尸體,所以控告他為犯罪嫌疑人。”
“而是當初經過了長時間的篩選,篩選了很多犯罪嫌疑人以后,確定了林浩學就是當時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從而證實了他是犯罪嫌疑人。”
嚴向上的這一點解釋。
直接否認了蘇青柏的控告。
蘇青柏的意思是,執法方因為林浩學發現了女尸,所以才確定他為嫌疑人,進行控告,移交檢方。
這件事情,不管當初的情況是不是這樣的。
但是這一點肯定是不能承認的。
要不然的話,很容易造成違反規則,隨意控告的印象。
到那時候肯定又是一件更麻煩的事情。
所以必須進行反駁。
在對這一點解釋以后,嚴向上又根據蘇青柏提出來的其他有針對性的問題進行解答。
繼續:
“針對訴訟方提出來的,我方沒有林浩學強有力的犯罪證據,卻將其移交檢方這件事情,我方同樣不認同。”
“第一:”
“在當時的情況下,所有的證據和嫌疑都已經表明了這場犯罪是林滿浩實施的。”
“并且有著林滿浩的口供。”
“林浩學的犯罪事實,這一點是我方經過反復勘察,尋找證據已經確認的。
將其移交檢方是我方的責任。
至于確認證據,那么則是檢方的責任,判決的話,那是法院的責任和我方沒有任何的關聯。”
“訴訟方控告我方有過失過錯行為,我方認為,不合理。”
“并且,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只有經過法院的判決,才能認定犯罪事實存在或者是犯罪事實不存在。”
“現在法院還沒有進行判決,訴訟方說我方針對于林浩學的控告有過失行為,請問你這是直接挑戰法律的定義嗎?”
“你憑什么認定林浩學現在已經不是犯罪人了?現在可還沒有通過法院的判決呢。”
“至于訴訟方講的我方當初沒有強有力證據的問題,審判長,我方認為訴訟方完全是以片面的信息進行誘導庭審走向。”
“訴訟方說的沒有強有力的證據,這句話完全是在胡說。”
“當時認定林滿浩犯罪的事實,在于被害人指甲中含有林滿浩的DNA。”
“這難道不是強有力的證據嗎...?!”
嚴向上為了自己一方不背鍋,直接將問題甩給了其他方面。
并且還質問了蘇青柏兩個問題。
蘇青柏目光落在嚴向上身上。
有意思.…
怪不得今天能坐在對面.…單單憑借這幾句的反問。
說不定就會有一般的律師招架不住。
如果按照對方的思路走。
的確。
能夠做出來這種判決,那么公檢法三方都有一定的責任。
畢竟三方都有連帶關系。
當然了。
蘇青柏不清楚嚴向上是不是故意說這話的。
大概率應該是.…讓他不要只針對一方進行問詢?
多看看其他方?
蘇青柏不清楚這話里面還有沒有其他意思。
只是.….這話對于審判席位上的合議庭成員不太友好。
你辯訴就辯訴,拉上其他方干嘛,想要撇清責任關系?
王建軍:???
有沒有其他意思我不管。
你覺得你這樣能夠影響我判決...?
我依照法律事實,該怎么判就怎么判!
庭審辯訴輸了,判你輸有什么問題嗎..?
要不高院怎么讓我這個副院長來判決這個案子呢。
王建軍聽到嚴向上的辯訴以后,心里稍稍的有些不悅。
但是并沒有因此影響太對對于庭審的主觀性判定。
就一句話,該怎么判怎么判!
.….…
不過.…面對嚴向上的質問。
蘇青柏心里默喜。
這可是你自己挑起來這個話題的哈.…
我本來想留在后面說,可是你既然這么說的話,那么我只好順著你的意愿來了。
是!
被害人女方指甲中的確是有林滿浩的DNA,如果這么說的話,的確是強有力的證據。
可是你用一個單方面的證據,就能指控一個人犯罪了?!
憑什么?!
法律的定義是怎么說的?!
僅僅DNA的驗證就能判定人犯罪了?
這DNA怎么來的你心里沒數?
庭審進展到這一步以后,訴訟雙方的辯訴和進展完全是在證據以及證據是否符合流程規則來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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