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
“審判長,我只是想拿回屬于我自己的錢.…”
“我沒有什么其他目的,我做好人好事兒,墊付醫藥費不行嗎?我想要回自己的錢不行嗎?”
“我當個好人,還錯了嗎?”
陳大虎情緒激動的開口。
審判臺上,審判長錢偉敲響法槌。
“第二次提醒,請被告方當事人注意自己的情緒!”
法槌敲響,沉悶的聲音顯得格外的刺耳。
庭審場上,眾人沉默。
合議庭成員席位上,祝遠方和謝明艷兩個人在聽完張大虎的敘述以后,都不約而同的看向了錢偉。
原本兩個人都想要說些什么的時候。
但看到錢偉敲響了法槌
錢偉面不改色,繼續開口,于是又放棄了。
“張大虎,在案發的當天,你是不是在趕往上班的路程中遇到這種情況的?”
“是的審判長。”
張大虎平復情緒后點了點頭。
“那么你為什么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了這種情況,并且愿意主動攙扶陳美霞去醫院,這符合生活常識和經驗的認知嗎?”
蘇青柏:???
張大虎:???
甚至就連蕭峰都一臉驚訝,嗯?!
“還請被告當事人回答問題。”
什么狗屁問題?
都已經問了一連串子了,還這么問,最后一個問題簡直就是離大譜。
蘇青柏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作為我方當事人的全權代理律師,在這里我有話可說!
“請問審判長,張大虎做不做好事?在不在上班的期間做好事?這和常識有什么關系?”
“我方當事人張大虎都已經表明了,他是出于好心善意的目的,將陳美霞送去醫院。”
“這是一種美德,和常識無關!
“就像是救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在有能力救人的范圍之內,而不去實施救援的話,則是一種違法行為!
“我方當事人張大虎有能力對于陳美霞實施幫助,然后就實施幫助了。”
“有什么問題嗎?”
“審判長,在法庭上面,雖然講究根據常識性進行判定。
但更重要的是根據證據進進行判斷。我國的法律規定是誰主張,誰出證據!
對方沒有證據和沒有依據,審判長這么咄咄逼人的詢問我方當事人張大虎。
我認為審判長違背了一名作為審判人員的公平性,嚴重脫離了對于法律公平公正的判定!”
咚咚!
錢偉臉色不太好看,但依舊沒有理會蘇青柏的話。
繼續開口:
“請問被告方解釋。
陳美霞不是張大虎撞倒的,張大虎為什么要將其攙扶起來并送往醫院?”
“并且連續三次的繳納醫療費用。”
“還有一點,在醫院的時候,張大虎明知道自己是見義勇為做好事的行為時。
面對陳美霞的家屬,張大虎為什么沒有據理力爭,為什么不強烈的表示自己見義勇為的行為,拒絕支付醫療費用。
根據以上幾點聯合在一起,被告方能不能完整的表述一下陳大虎當時的心里想法?”
蘇青柏:?!?
這TM問的是什么問題?
都已經說過幾次了,是見義勇為,促使了張大虎做出以下的行為。
不是!
這個審判長錢偉是沒有一點點同理心,沒做過一點點好人好事是吧?
內心的想法那么的離譜。
揪著認為不可能有無緣無故的善良,可以幫助將人送到醫院并墊付醫療費用是吧?
還是蘇青柏第一次碰到這種審判長,完全屬于自由心證了。
“審判長,我方已經陳述過了.…張大虎是出于本質上面的見義勇為行為,幫助和幫扶也是一種出自內心的善良而去做這些事情,而不是所謂的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你為什么要把她送醫院!”
“如果審判長堅持認為是我方張大虎將陳美霞撞倒的,那么依據事實情況下,只有陳美霞的一個口供作為輔助性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相關內容!
“單個的輔證并不能形成證據鏈,沒有證據鏈不能夠判定張大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我方認為,張大虎沒有任何相應的責任需要承擔!
“并且我方認為審判長的言行,帶有強烈的主觀性,完全不符合一個審判人員對于法律公平公正的見地!”
“送人前往醫院和撞人之間有著必然的關聯性嗎?”
“并沒有!”
“那么審判長為什么要揪著這一點不放?”
“合議庭的成員也都是這么認為的嗎?!”
蘇青柏目光銳利的望著審判臺席位。
.….…
審判臺席位上,合議庭成員的另外兩人祝遠方和謝明艷,也是第一次見到這種與審判成員激烈的對抗。
不過蘇青柏說的有理有據,在庭審上的發言也沒有什么過當的行為。
庭審現場沉默了十幾秒。
原告席位上的蕭峰人都麻了.…
這就是白君律師事務所的金牌律師蘇青柏嗎?
在民事訴訟上直接質問審判長。
好家伙.…不僅質問審判長,還質問合議庭成員。
這.…佩服!
果然是大律師,一般不是大律師的話,壓根不敢這么干。
難得一見。
蕭峰在心里默念一遍,抬頭看向審判臺席位。
現在最下不來臺的應該就是合議庭的成員了。
的確。
合議庭面對這些情況的確是少見。
當場質問合議庭的很少,尤其還是在民事訴訟方面。
庭審臺席位上。
祝遠方也知道這一次是錢偉作為審判長做到的確是沒有那么合格。
不過.…
以前前委作為審判長,就算是審理一些具有爭議的民訴的時候。
也沒有這這樣啊.…
這一次是怎么回事?
祝遠方不太理解,心里暗嘆了口氣,沒有繼續想下去,出來打了個圓場:
“好了,被告方律師情緒先不要那么激動,先穩定一下情緒!
又翻看了兩頁訴訟材料,接著將目光落在錢偉身上。
注意到錢偉的臉色不對,輕聲開口:
“現在庭審的辯訴答辯已經差不多了,進行法庭陳述吧。”
錢偉長呼了一口氣,情緒算是平穩了下來,微不可查的點了點頭,沒有對蘇青柏的質問進行任何的回應。
緩緩開口:
“關于這場庭審,原告方還有沒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實依據或者證據?”
該出示過的事實依據和證據都已經出示完畢了。
并且根據剛才審判長錢偉對張大虎的步步追問,和被告方律師蘇青柏的反質問。
這場庭審的關鍵已經不在原告上面了,而是在于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的決定上面。
蕭峰心里面很清楚這一點。
實際上原告也拿不出來更多的證據或者事實依據。
蕭峰開口:“審判長,原告沒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實依據或者證據!
咚咚!
“那么現在開始法庭陳述。”
“現在請原告方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審判長!
蕭峰翻看著訴訟材料,從中抽出了與陳述有關的相關內容。
緊接著開口:“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我方認為我方主要當事人陳美霞在當時的情況下不具有自己摔倒或者是自己出現意外情況的事情發生了!
“張大虎作為第一個發現陳美霞的人,具有撞人的嫌疑!
“具此,我方認為,張大虎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表明對方不具備撞人的條件!
“并且張大虎針對這一點也沒有事實依據和證據能夠表明和反駁這一點!
“根據剛才的辯訴答辯,張大虎多次以見義勇為來解釋為什么三次墊付醫療費用和在上班期間主動幫助陳美霞送往醫院!
“這種見義勇為的說辭沒有證據能夠表明他的主觀是見義勇為,具有用此來逃脫自己責任和嫌疑的行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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