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緊接著,蘇白又詢問了幾個關鍵的問題。
等到走出看守所,蘇白輕呼了口氣。
這個案子怎么說呢,了解的差不多了。
總體來說.…羅大翔之所以說這個案子會受到最高檢的重視。
是因為這個案子的判決非常的不合理。
罪名不合適。
罪名的判決并不適用犯罪的情景。
是否犯罪是需要依照事實。
沒有犯罪事實,以犯罪預備進行判決,可是并不符合犯罪預備的情景。
基于以上幾點,罪名的判定非常的不合理。
再有就是。
如果說都按照這種情況去進行判決的話。
那么可能簡單的一句話,就會讓人進去蹲局子。
嚴重放大了這個罪名的權限,與制定本罪的初意不同。
如果這個案子輿論性鬧大了,至少說如果在法圈內有一定的曝光度。
那么最高檢很有可能會對本罪名進行一個理解和適用的條款。
就像是當初齊豐的正當防衛案件,寫進了刑法書當中。
.….
卷宗和判決書蘇白都在去和方如風會面的時候看過了判決書和卷宗。
判決書中對于方如風的認罪證據口供——
在方如風妻子出軌的情況之下,基于常理而定,作為男方很有可能會實施犯罪意愿。
所以在方如風脫口而出,我想殺你,這是主觀的條件。
并且在這種情況下方如風有實施犯罪的條件。
基于以上,以刑法規定第22條犯罪預備,判定方如風故意殺人預備,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常理?
狗屁常理!
一審的判定顯然有著一定的問題。
蘇白在接受委托后整理好了相關的證據材料,以法律適用不同。
向沙都中級法院提出了二審的請求。
在此期間,蘇白還特意又去了一趟看守所,了解情況,
并且安慰方如風,這個案子我法律的適用中出現了一定的問題。
讓他耐心等待一些時間,等到中級法院受理了該案件后,那么就會翻案。
同時.…
蘇白也在整理著提交二審的訴訟材料以及利于他方的證據。
在一切準備就緒后,蘇白等待著法院的回復。
可是等到的卻是中院拒絕的回復——
中院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合理,罪名合適,不存在其他情況。
駁回上述請求。
???
駁回了?
蘇白在接到中院的回復后,愣了一下。
不是.…他申請的證據材料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對該案件進行重新的梳理。
在這個案件當中,方如風在客觀上沒有實施犯罪的預備。
怎么可以用犯罪預備來對方如風進行判決?
如果這樣判決,那是不是逮著一個人就可以說他是有犯罪預備?
萬能罪?!
中院拒絕審理,認為一審判決合理是吧?
行!繼續上訴!
實在不行,捅到最高檢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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